【招标公告】合作市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功能房建设项目更正公告_项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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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甘肃 甘南藏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合作市人民检察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甘肃泽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合作市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功能房建设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合作市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功能房建设项目 | ||
| 项目类型: | 房屋建筑 | 项目编号: | GSZS-ZBDL-2025-011号 |
| 招标人: | 合作市人民检察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甘肃泽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资金来源: | 省级财政资金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监督机构: | 无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 无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项目概算(万元): | 213.920000 |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该项目不需要缴纳保证金 | ||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 否 | ||
| 招标方案说明: | 原有建筑主体为框架结构,本次主要进行四个部分的提升改造,分别为:12309 检察服务中心改造,案件管理中心改造,公开听证室改造,物证受理室及赃证保管室改造,同时配套各部分强电、弱电改造及设备购置。 | ||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原有建筑主体为框架结构,本次主要进行四个部分的提升改造,分别为:12309 检察服务中心改造,案件管理中心改造,公开听证室改造,物证受理室及赃证保管室改造,同时配套各部分强电、弱电改造及设备购置。 | ||
-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招标类别
- 详情
- 1
- E6200000600054131001001
- 213.920000万元
- 施工
- 查看详情
- 标段名称:
- E6200000600054131001001合作市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功能房建设项目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至今)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在本企业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含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安全生产负责人与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其他人员(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应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以上人员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须提供近三个月(2024年10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投标人须承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并将承诺书编入投标文件中;中标后原则上不允许更换。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1年-2023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自成立以来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5.投标单位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审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发布公告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标段内容:
- 原有建筑主体为框架结构,本次主要进行四个部分的提升改造,分别为:12309 检察服务中心改造,案件管理中心改造,公开听证室改造,物证受理室及赃证保管室改造,同时配套各部分强电、弱电改造及设备购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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