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崇信县木林乡金龙村文旅振兴乡村样板村建设项目中标公示_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甘肃平凉市 发布日期:202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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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甘肃 平凉市 采购单位 崇信县木林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标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崇信县木林乡金龙村文旅振兴乡村样板村建设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 交易编号:2025-0207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崇信县木林乡金龙村文旅振兴乡村样板村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 邀请 项目类型 (A01)房屋建筑
    联系人 杨妮妮 联系电话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2025-03-29 14:00: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5-04-01 14:00:00
    采购单位 甘肃标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是否重大项目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标包名称 标包编号 采购类别 合同估算价
    1 崇信县木林乡金龙村文旅振兴乡村样板村建设项目001 2025-0207 工程-施工 ***.65(元)

    公告内容

    • 崇信县木林乡金龙村文旅振兴乡村样板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崇信县木林乡金龙村文旅振兴乡村样板村建设项目,已由崇信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文件崇文广旅项目[2025]4号文件批复,本项目资金来源为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业主为崇信县木林乡人民政府,根据《招标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的有关规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邀请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注册的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崇信县木林乡金龙村文旅振兴乡村样板村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2025-0207

      3.建设地点及规模: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崇信县木林乡金龙村,计划改造农特产品及红色文创产品商店30平方米,打造露营基地3处,配套相关设施等;新建导览牌1个、指示牌3个、雕塑1座、石桌凳2套、造型出水口1个、仿古凉亭2座。

      4.工程投标最高限价:***.65元。

      5.招标范围:本工程实施方案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工程内容。

      6.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工期为2025年4月10日至2025年6月9日。

      7.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企业。

      8.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法人单位。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各项证件齐全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企业业绩。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须具有土建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格,且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2)技术负责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安全员1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

      (4)施工员1人:须具备有效的土建工程施工员职业培训合格证。

      (5)机械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机械员职业培训合格证。

      (6)质量(检)员1人:须具备有效土建工程质量(检)员职业培训合格证。

      3.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一项同类工程业绩(以成交通知书或合同为依据)。

      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和信誉。

      5.投标人应提交针对本项目的完整的施工方案、施工能力、投标预算等证明材料。

      6.本标段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四、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29日14时00分至2025年4月1日14时00分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电子印章)。

      2.各投标人报名成功后依据建设规模及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自行编制投标总价进行竞价。

      3.施工方案要求能够指导施工,有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等。

      4.投标人未按规定时限上传或内容不全者将不予通过。

      5.各竞标人对所上传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自行负责。



      五、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网上报价时限与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时限一致。

      2.本次竞价各竞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报价者视为无效报价。

      六、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公示。

      2.通过竞价成交后,所有竞标人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一正一副,电子版U盘一份)装订成册后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崇信县木林乡人民政府,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崇信县木林乡人民政府

      地 址:崇信县木林乡街道

      联系人:***

      电 话:***

      代理机构:甘肃标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平凉市盘旋路

      联系人:***

      电 话:***

    附件信息
    • 附件1:崇信县木林乡金龙村文旅振兴乡村样板村建设项目 工程量清单.PDF
    • 附件2:崇信县木林乡金龙村文旅振兴乡村样板村建设项目.pdf
    • 附件3:金龙村文旅振兴样板村实施方案的批复.pdf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平凉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s://ygcgpt.plsggzyjy.cn:12030)进行报名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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