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正宁县人民法院智能电子卷宗生成中心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正宁县人民法院智能电子卷宗生成中心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甘肃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甘肃 庆阳市 | 采购单位 | 正宁县人民法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庆阳海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正宁县人民法院智能电子卷宗生成中心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 项目信息 |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正宁县人民法院智能电子卷宗生成中心采购项目 | ||
| 采购单位 | 庆阳海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交易编号 | QYHQ2025-03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资金来源 | |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 公告信息 | |||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 2025-04-17 08:3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5-04-20 18:00:00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5-04-21 08:3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5-04-21 17:00:00 |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降价幅度 | 未设置降价幅度 |
| 延时报价 | 未设置延时报价 | 评标标准 | 最低价中标法 |
采购标段信息
|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采购类别 | 最高限价(元) |
|---|---|---|---|---|
| 1 | 正宁县人民法院智能电子卷宗生成中心采购项目001 | QYHQ2025-03 | 货物类 | ***.0 |
公告内容
庆阳海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正宁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对“正宁县人民法院智能电子卷宗生成中心采购项目”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被邀请企业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中选取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供应商,欢迎被邀请的供应商前来响应投标。
一、项目编号:QYHQ2025-03
二、采购内容:智能电子卷宗生成中心1套(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文件) 。
三、项目总预算金额:***.00元。
四、评标方式:最低评标价法。
五、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根据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全市政府采购中推行供应商“承诺+信用”管理机制的通知》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加盖公章;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人身份证正反面)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人及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信用查询平台;
(5)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
七、投标登记及竞价时间:
1.请于2025年4月17日08时30分至2025年4月20日18时00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进行投标登记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2.竞价时间:2025年4月21日08时30分至2025年4月21日17时00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平台上发布。
九、结果公示:
1.采购人将按照网上竞价结果,认可系统评定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采购平台上传内容一致的证明文件纸质版(必须包含营业执照、资质文件、分项报价表等)加盖公章并整理装订为投标文件(一正一副),电子版1份,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庆阳海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庆阳市西峰区后官寨镇顺化西路4号(东庄文化大院临街商铺三楼) ),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1.采购人:正宁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正宁县兴旺路2号
2.招标代理机构:庆阳海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庆阳市西峰区后官寨镇顺化西路4号(东庄文化大院临街商铺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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