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灵台县独店镇白峪村和蒲窝镇青山村土地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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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甘肃 平凉市 | 采购单位 | 灵台县自然资源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甘肃嘉丽轩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灵台县独店镇白峪村和蒲窝镇青山村土地整治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交易编号:JLX-2025-018
采购标包信息
公告内容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台县独店镇白峪村和蒲窝镇青山村土地整治项目已由平凉市自然资源局以平资整发〔2025〕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2024年省级第一批、第二批耕地开垦费切块资金,项目业主为灵台县自然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委托甘肃嘉丽轩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灵台县独店镇白峪村和蒲窝镇青山村土地整治项目。
2.建设地点:项目区位于独店镇白峪村、蒲窝镇青山村。
3.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规模总面积27.9642hm2(合419.46亩);新增耕地面积5.3774hm²,新增耕地率为19.23%。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四个方面,包括拆除工程、土地平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
4.招标控制价:103.56 万元。
5.质量标准:合同工程质量等级达到合格标准。
6.招标内容:本项目实施方案内的全部施工。
7.资金来源:2024年省级第一批、第二批耕地开垦费切块资金。
8.计划工期:总工期165天,2025年5月20日到2025年10月31日。
9.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招标拟划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且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近3年内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资质(含贰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资质(含贰级)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B 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C 证;参与本项目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量(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
3.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并装入投标文件中。
(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
4.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至今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免税企业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四、投标企业资质上传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8日8时00分00秒至2025年5月13日12时00分00秒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和施工方案(PDF 格式加盖电子印章)。
五、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及其他要求
1.资格证明文件和施工方案上传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12时00分00秒。
3.按照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依据评标办法进行评审打分,选取前三名为参与竞价的投标人,交易系统投标人资格被审核通过。资格审核通过的投标人下载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投标预算并报价。
六、竞价截止时间及其他要求
1.竞价时间为:2025年5月8日8时00分00秒至2025年5月13日12时00分00秒。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3.系统评标,以“最低价中标”确定成交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公示期满后签发中标通知书。
4.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含有投标预算文本纸质版投标文件(格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装订成册后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嘉丽轩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平凉市崆峒区百泉路5号宏达国际花园A区3号商业楼201号)。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台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灵台县东大街48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嘉丽轩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平凉市崆峒区百泉路5号宏达国际花园A区3号商业楼201号
联系人:***
电 话:***
附件信息
附件1:灵台县独店镇白峪村和蒲窝镇青山村土地整治项目竞价文件.pdf
| 公告基本信息 | |||
|---|---|---|---|
| 项目名称 | 灵台县独店镇白峪村和蒲窝镇青山村土地整治项目 | ||
| 采购方式 | 公开 | 项目类型 | (A07)水利 |
| 联系人 | 马蓓蓓 | 联系电话 | 13359330164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5-05-08 08: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5-05-13 12:00:00 |
| 采购单位 | 甘肃嘉丽轩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
| 1 | 灵台县独店镇白峪村和蒲窝镇青山村土地整治项目001 | JLX-2025-018 | 工程-施工 | ***.0(元) |
公告内容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台县独店镇白峪村和蒲窝镇青山村土地整治项目已由平凉市自然资源局以平资整发〔2025〕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2024年省级第一批、第二批耕地开垦费切块资金,项目业主为灵台县自然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委托甘肃嘉丽轩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灵台县独店镇白峪村和蒲窝镇青山村土地整治项目。
2.建设地点:项目区位于独店镇白峪村、蒲窝镇青山村。
3.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规模总面积27.9642hm2(合419.46亩);新增耕地面积5.3774hm²,新增耕地率为19.23%。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四个方面,包括拆除工程、土地平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
4.招标控制价:103.56 万元。
5.质量标准:合同工程质量等级达到合格标准。
6.招标内容:本项目实施方案内的全部施工。
7.资金来源:2024年省级第一批、第二批耕地开垦费切块资金。
8.计划工期:总工期165天,2025年5月20日到2025年10月31日。
9.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招标拟划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且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近3年内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资质(含贰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资质(含贰级)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B 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C 证;参与本项目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量(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
3.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并装入投标文件中。
(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
4.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至今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免税企业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四、投标企业资质上传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8日8时00分00秒至2025年5月13日12时00分00秒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和施工方案(PDF 格式加盖电子印章)。
五、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及其他要求
1.资格证明文件和施工方案上传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12时00分00秒。
3.按照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依据评标办法进行评审打分,选取前三名为参与竞价的投标人,交易系统投标人资格被审核通过。资格审核通过的投标人下载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投标预算并报价。
六、竞价截止时间及其他要求
1.竞价时间为:2025年5月8日8时00分00秒至2025年5月13日12时00分00秒。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3.系统评标,以“最低价中标”确定成交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公示期满后签发中标通知书。
4.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含有投标预算文本纸质版投标文件(格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装订成册后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嘉丽轩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平凉市崆峒区百泉路5号宏达国际花园A区3号商业楼201号)。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台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灵台县东大街48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嘉丽轩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平凉市崆峒区百泉路5号宏达国际花园A区3号商业楼201号
联系人:***
电 话:***
附件信息
附件1:灵台县独店镇白峪村和蒲窝镇青山村土地整治项目竞价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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