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兰州新区第一人民医院兰州新区第一人民医院2024年设备采购项目(第三包)招标公告_公告信息

所属地区:甘肃兰州市 发布日期:2025-05-23

【招标公告】兰州新区第一人民医院兰州新区第一人民医院2024年设备采购项目(第三包)招标公告_公告信息: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甘肃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甘肃 兰州市 采购单位 兰州新区第一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兰州新区第一人民医院2024年设备采购项目(第三包)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兰州新区第一人民医院 2024 年设备采 购项目(第三包)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LZXQJH<2025>00077 采 购 人:兰州新区第一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五月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6 第三章 技术要求................................................................ 34 第四章 合同文本................................................................ 41 第五章 附件........................................................................55 第六章 评标办法................................................................ 80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兰州新区第一人民医院 2024 年设备采购项目(第三包)公开招标公告 兰州新区第一人民医院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gansu.gov.cn)在线免费获得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 年 06 月 12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ZXQJH<2025>00077 项目名称:兰州新区第一人民医院 2024 年设备采购项目(第三包)预算金额:185 万元(185 万元) 最高限价:185 万元(185 万元) 采购需求:
标包品目号品目名称计量单位数量
包一1-1荧光生物显微镜1
1-2舒敏治疗仪1
1-3高频电灼仪1
1-4▲超声治疗仪1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兰州新区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 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委托函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5)供应商所投产品如属于医疗器械,生产商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和经营许 可证(备案证),经销商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证); (6)供应商所投产品如属于医疗器械,须具有所投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备 案证);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 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 年 05 月 23 日至 2025 年 05 月 29 日,每天上午 00:00 至 11:59,下午 12:00 至 23:59 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gansu.gov.cn)在线免费下载。 方式: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采购文件(详见《甘 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下载中心”中“电子服务系统 v2.0 电子版操作说明”)。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 年 06 月 12 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州新区分中心一楼谈判室(新区)(线上开标)(https://gcycloud.cn/gp-auth-center/login?origin=oauth) 方式:本项目采用线上开标,拟参与兰州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在甘肃省 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兰州新区政府采购服务网注册,投标人应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我要投标”,登录兰州新区政府采购服务网开展本项目后续工作。 五、公告期限 3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拟参与兰州新区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需提前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gansu.gov.cn/)”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使用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 网注册的账号登录一体化平台维护业务区域信息后方可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我要投 标”进行投标登记;投标登记成功之后供应商通过兰州新区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投标、开标等活动; 2.供应商需提前准备适配的 CA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兰州新区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目前支持江苏翔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金润方舟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甘肃文锐电子交易网络有限公司、甘肃中工国际招投标有限公 司、成兴数字证书服务系统,六家 CA 厂家所办数字证书,供应商需自行办理,办理完成 后需在兰州新区一体化系统中进行用户绑定(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供应商应尽早完成以 上工作,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影响参与后续采购活动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3.本项目选择不见面方式开标需明确以下几点:供应商需自行准备可以稳定上网的电 脑及需音视频设备,操作系统为 Windows8、Windows10 或 Windows11,IE 浏览器版本为 IE11 及以上版本,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访问; 4.供应商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是通过登录兰州新区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下载的 投标客户端编制生成的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编制不规范导致投标文件内容无法导入系 统或开启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5.供应商须在招标公告期限内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gansu.gov.cn/ ),点击“我要投标”进行投标登记;供应商在进行投标 登记后,打开经兰州新区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下载的“投标客户端”选择参与的项目,点 击“标书应答”进行标书编制,标书逐条应答完毕对“标书、投标报价表”进行 CA 盖章,并对标书加密。供应商制作完标书后,登录兰州新区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在“交易执行”模块上传加密后的投标文件。开标前 30 分钟,供应商登录兰州新区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点击交易执行—新供应商开标大厅—今日开标,进入待开标系统进行确认投标人信息等待 开标; 4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以上具体操作要求及流程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及“兰州新区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 商操作手册”。 ①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gansu.gov.cn ②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兰州新区第一人民医院 地 址:兰州新区凤凰山路 2000 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安宁区通达街 3 号雁京大厦 24 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5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6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资料表中的内容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果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内容为准。
条款号内 容
1.1项目的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预算金额:185 万元 最高限价:185 万元 供应商的投标总报价超过所投包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项目所属行业:制造业(详见每包品目名称)
1.1项目名称:兰州新区第一人民医院 2024 年设备采购项目(第三包)
1.1合同名称:兰州新区第一人民医院 2024 年设备采购项目(第三包)(HT)
2.1a采购人名称:兰州新区第一人民医院 电 话:***
2.1b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西路通达街 3 号雁京大厦 24 层 联 系 人:*** 电 话:***
2.2a供应商合格来源国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经贸往 来的国家或地区(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时)
2.2e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兰州新区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 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 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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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法定代表人委托函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供应商所投产品如属于医疗器械,生产商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 和经营许可证(备案证),经销商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证) (6)供应商所投产品如属于医疗器械,须具有所投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 册证(备案证);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 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 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相关失信记 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 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f是否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价格扣除)
3.1货物和服务合格来源国限制:凡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 有正常贸易往来国家/地区(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时)
4.21、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标准:以每包中标价为计算基础,参考原《国家计委关 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 格<2003>857 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 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 号)的标准规定分别计算收取。 2、支付方式:电汇 户名: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银安路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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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2703 3624 0900 0037 561
6.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1.b 无论是对供应商针对招标文件内容所提问题或质疑的答复,还是采购人主动对招 标文件内容的修改和补充,都将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兰州新区政府 采购一体化平台》上进行公示。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兰 州新区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 主动登录网站或关注信息公布栏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 商自行承担。
8.4投标文件格式特殊要求:无
9.1投标语言:中文汉语(有关设备型号、专用名词等可除外)
10.2.1资格证明文件部分应包括: 1、《兰州新区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委托函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供应商所投产品如属于医疗器械,生产商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和经营 许可证(备案证),经销商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证); 6、供应商所投产品如属于医疗器械,须具有所投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备 案证); 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 供相关证明资料(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8、与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不是同一人、不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书面 声明。 9、非联合体投标的书面声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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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以上资格证明文件缺少任何一项或未按照要求提供均被视为无效投标。2.根据兰州新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 承诺制的通知兰新财发〔2022〕112 号文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 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函,不再需要提供相应资格证明材 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 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
10.2.2商务文件部分应包括: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用于唱标)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 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的,无需提供第(4)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6)投标分项报价表 (7)商务条款偏离表 (8)供应商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企业简介、经营范围、职工人数、技术人员状况 等(按要求填写《供应商一般情况表》,并附所要求附件) (9)《兰州新区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活动商业关系承诺书 (10)政府采购政策应答情况表 (11)中小企业声明函(不享受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可不填写) (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享受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可不填写) (13)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 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不提供不享受监狱企业 优惠政策) (14)环保标志产品和节能产品(如涉及)证明材料(要求见供应商须知第 42.3.4 条,未提供者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15)供应商业绩(以招标公告之日起向前推三年已完成或在执行类似项目一览 表,并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成立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情况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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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业绩的填写“无”,表格加盖公章) (16)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上述第(12)至第(16)项没有的或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可以不提供。
10.2.3技术文件部分应包括: (1)技术要求响应/偏差表(格式见第五章 附件,技术参数必须逐条响应)(2)投标货物说明表(格式见第五章 附件) (3)售后服务及培训计划承诺书((格式自拟)) (4)实施方案(格式自拟) (5)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样本资料及附件 1)投标产品检验报告(须为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或技术白皮书 2)投标产品详细说明或产品说明书 3)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印制的投标产品彩页、图片等 (6)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10.3本项目只允许供应商有一个投标方案,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方案和报价(包括有 条件的折扣)。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了选择方案和/或报价的,其投标将被视 为无效投标。
11.1投标报价范围及说明: (1)货物价:以货到项目现场含税价为标准,包括生产或组装货物所使用的部件 和原材料,运输费、保险费和货物运抵项目现场所产生的其它费用;货物本身必 须的备件/附件和专用工具;技术文件费等 (2)服务及其他费用:包括运费、装卸费、验收、培训、售后维修服务和技术支 持费等。
12.1投标货币:人民币报价
15.1投标保证金: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 通知》(甘财采〔2022〕16 号),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6.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后 90 日历天有效
17.11、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按照电子评标项目要求,参与投标的所有供应商在开 标会议截止后三天内须将纸质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电子版文件 1 份(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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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 1 份,U 盘文件格式为 Word 和 PDF 格式),邮寄至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 司存档。 2、邮寄的纸质及电子版文件必须与在开评标系统内上传的文件一致,负责后果 自负。
18.2招标标题:兰州新区第一人民医院 2024 年设备采购项目(第三包) 项目编号:LZXQJH<2025>00077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06-12,09:00:00 前(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5-06-12,09:00: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至: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州新区分中心一楼谈判室(新区)(线上开标)(https://gcycloud.cn/gp-auth-center/login?origin=oauth)
18.4对投标文件密封、签章的特殊要求:由于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供应商投标时只 需按网上投标流程提交投标文件即可,不需要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和开标一览表。招标结束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7.1 条款要求供应商提供的纸质版投标文件的,供应商须按要求胶装成册并交给代理机构,无需包装、密封和标记。
19.1投标截止时间:2025-06-12,09:00:00(北京时间) 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规定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 HASH 编码,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 标。
22.1开标时间:2025-06-12,09:0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州新区分中心一楼谈判室(新区)(线上开 标)(https://gcycloud.cn/gp-auth-center/login?origin=oauth)
22.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注:1.资格证明文件缺少任何一项或未按照要求提供均被视为无效投标。2.根据兰州新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 信 用承诺制的通知 兰新财发〔2022〕112 号文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 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函,不再需要提供相应资格证明 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函替代 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
28(1) 评标委员会组成:5 人,其中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州新区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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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专家 4 人,采购人授权代表 1 人。(2)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 名
30.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 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3.3是否允许分包:否
34.1履约保证金:无
43相同品牌投标产品有效供应商的认定:本项目采用供应商须知 43.2 和 43.3 条款 的相关规定。
44质保期:3 年。 1.维修响应:2 小时内响应,提供售后服务电话监督。能及时提供备用设备,不 影响临床正常开展工作。 2.技术服务和培训:设备安装后,厂家提供专业人员对操作人员和护理人员进行 培训, 直到熟练掌握操作为止。 3.维修:驻地以上城市具有厂家备件库及售后服务工程师,支持安装、调试及维 修。 付款方法: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70%作为预付款;供应商按照合 同要求完成货物交付,经供应商安装、调试、试运行、培训,并由采购人验收合 格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 100%。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60 日历天安装调试完成。 交货地点:兰州新区第一人民医院
46网上开评标工作指南 1.投标人须提前准备好网络及软硬件设施稳定上网的电脑(带摄像头和耳 麦),操作系统建议使用 Win8、Win10 或 Win11,安装好谷歌浏览器、WPS 或 Office 办公软件。 2.供应商报名: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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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拟参与兰州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供应商)需 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jy.gansu.gov.cn/)、兰州新区政府采购服网 (https://gcycloud.cn/gp-auth-center/login?origin=oauth) 上注册使用“用 户名+密码+验证码”或 CA 数字认证方式登录办理业务。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 公共资源交易网浏览公告,并点击“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根据系统提示,保存电 子标书文件至本地电脑:投标人浏览电子标书后,确定投标的需登录甘肃省公共 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2.0,在系统首页最新招标项目中查询需要投标的项目或 在“招标方案”-“标段(包)”中查询需要投标的标段,选中后点击“我要投标”,并根据要求填写信息。 3.完成“我要投标”的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兰州新区政府采购服务网,下 载“投标文件客户端”、登录之后选择项目,点击“标书应答”,进入标书应答 界面。按照应答界面提示进行投标文件制作,供应商制作完标书后,使用 CA 对 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兰州新区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上传电 子版投标文件。 4.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供应商进入兰州新区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系统 后,点击“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已参与项目→投标文件管理”选择相应 的项目包,点击“上传标书”进行投标文件上传,找到制作标书时保存投标文件 的路径将相应的加密投标文件(标书文件)进行上传,已经上传的投标文件在项 目开标之前可以撤销。点击“撒销标书”即可完成标书撤销操作。(文件解密后 无法撤回) 5.开标前 30 分钟,供应商登录兰州新区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系统,点击交 易执行-开标-新供应商开标大厅-今日开标,供应商进入待开标项目,进行签到,确认投标人信息。(注:采购代理机构在系统中确认开标后投标人将无法签到,视 为放弃投标。) 确认开标开始采购代理机构设置解密时限,供应商插入 CA 进行 解密,解密完成后采购代理机构设置供应商签名时限供应商在时限内进行签名。 6.所有投标文件解密后开始唱标,唱标结束后投标人在线确认开标结果并核 对无误后插入 CA 进行签字确认,开标记录系统会自动生成开标记录表并保存到 系统中,开标结束 7.中标公示:供应商可在甘肃政府采购网 (www.ccgp-gansu.gov.cn/)、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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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ggzyjy.gansu.gov.cn) 、 兰 州 新 区 政 府 采 购 服 务 网 (https://lzxq.gcycloud.cn) 上查看,若中标,供应商可进入兰州新区政府采 购一体化平台系统后,点击“交易执行 -应标- 项目投标-已参与项目一“投标 结果查询理”,下载中标通知书。 8.在线质疑:如果对开标过程或结果有异议,可线下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解答;如果还不满意,可线下联系监管部门处理。 9.评标过程中如果项目需要询标、演示讲解,评标组织人员可以邀请投标人 代表加入评标视频会议。
47其他说明: 供应商编制投标文件时必须按照供应商须知第 10.2 条款要求的内容进行编 制,第五章给定的只是部分格式附件,不是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要求编制 投标文件所造成的投标无效或其他损失由供应商自负。
一、 说 明 1 资金来源 1.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采购人已获得一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 述资金,计划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 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合格的供应商 2.1 a.采购人:是指依法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b.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 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2.2 合格的供应商 a.除非“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凡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即 “供应商的合格来源国”),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法人、 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均可投标。 b.已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购买(或下载)了招标文件。 c.供应商在过去和现在都不应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 和服务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 15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任何关联。 d.只有独立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e.符合本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及第三章“技术要求”规定的其它资格要求 的供应商。 f.“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允许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还应符合以下条件:(1)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 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 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单位根据 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 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 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 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 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 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3.1 合同中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的原产地,均应来自“供应商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来源国,本合同的支付也仅限于这些货物和服 务。 3.2 本款所述的“原产地”是指货物设计、生产和提供有关服务的来源地。所述 的“货物”是指生产、加工或实质上装配了主要部件而形成的货物,商业上 公认的产品是指在基本特征、性能或功能上与部件有着实质性区别的产品。3.3 就本招标文件而言,供应商在合同项下需要提供安装、集成、包括与信息处 理和交流有关的硬件、软件,以及所有有关的文件,统称“货物”;由供应 商提供的有关运输、保险、安装、集成、调试、培训、技术支持、维护和维 修以及其它使货物正常运转所必需的服务,统称“服务”。 16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3.4 “节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列明的产品;“环保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列明的 产品; 3.5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 号)。3.6 通过签署投标函,供应商应确认其为所供硬件和软件的知识产权的合法所有 人,或已经从其所有人那里得到了适当的授权。在此方面恶意地提供错误事 实,将导致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拒绝有关投标。 4 投标费用 4.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供 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 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 供应商应承担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要求的其他费用。 二、 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构成 5.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 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5.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供应 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 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视为无效投标。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6.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采购代理机构对其在“供 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投标截止期十五(15)天以前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 要求,如认为有必要,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获 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不涉及商业秘密)。 17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7.1 投标截止时间 15(十五)天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 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文件的修改书 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 7.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 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 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回复确认的,将视为默认接受。 7.3 为使供应商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代 理机构可自行决定是否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和推迟开标时间。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8 投标文件编制的原则 8.1 供应商应在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完 整的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应按格式逐项填写内 容,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 明确的回答文字。 8.2 供应商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和采购代 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8.3 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视 为无效投标。 8.4 投标文件编制格式其它特殊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9 投标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9.1 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 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汉语)书写。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制的文 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汉语)的翻译本,在解释投 标文件时以中文(汉语)为准。 9.2 投标文件中所有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 18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计量单位。 10 投标文件构成 10.1 不管是供应商单独投标或是作为投标联合体的成员参与投标,每个供应商 只能提交一份投标文件。提交或参与了一份以上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作为分 包人或允许或要求提交备选标的情况除外)将使其参与的全部投标无效。10.2 供应商编写的投标文件应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包括技术 响应、技术方案、样本资料等)组成,须按如下顺序编制,建立清晰目录并 胶装成册: 10.2.1 资格证明文件应包括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0.2.2 商务文件部分应包括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0.2.3 技术文件部分应包括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0.3 除非“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项目只允许供应商有一个投标方 案,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方案和报价(包括有条件的折扣)。供应商未按要 求,提供了选择方案和/或报价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1 投标报价 11.1 投标报价应以货到“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标明的项目现场为基础,包括招 标文件规定的完成通过合同验收并正常运转所必需的有关设计、生产、运 输、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和技术支持和服务等所有卖方的全部 责任和义务,以及可合理推断的责任和义务。除非另有规定,任何有选择 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每种货物和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报价的其它 要求详见本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及第三章“服务要求”的有关规定。 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附件提供的格式填写“开标一览表”和“投标分项 11.2 报价表”。如果“开标一览表”中的报价与投标文件中的报价不符,以“开 标一览表”中的价格为准。供应商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对本次招标 拟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价格,包括单价(如适用)和总价。如果单价与总价不 符,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11.3 供应商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对每个品目内的各个组成(模块)给予详细 19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分项报价。 11.4 供应商根据上述供应商须知第 11.3 条的规定将投标价分成几部分,其目的 是为了方便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并不限制买方以任何条款签订合同的权 利。 11.5 供应商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 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2 投标货币 12.1 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13 证明供应商合格的资格文件 13.1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 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3.2 供应商提交的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供应商在投标时 应是来自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2 条定义的合格来源国。 13.3 供应商提交的中标后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满足以下要求: a. 对于进口产品,如果供应商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供应商自己生产 的,供应商应得到货物生产厂家同意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该 货物的直接正式授权,“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b. 供应商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或提供货物、服 务的能力; c. 供应商应有能力履行“合同条款”和“服务要求”所规定的由卖方在 项目现场提供保修、维修、供应备件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d. 除非“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次招标不允许以任何方式将 本项目任何部分转包给其它单位或个人; e. 供应商满足“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列出的资格要求。 14 证明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4.1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 20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规定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4.2 货物和服务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对货物和服务原产 地的说明。 14.3 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它可以是文字资料、图 表、数据、证书、用户证明,包括: 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服务已对买方的技术要 a. 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填写“技术要求响应/偏差表”和/或附加详细说明) b. 货物的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至少要包括对招标文件提出的 指标的响应;(根据需要填写“投标货物说明表”、提供系统建设方案,附加产品详细说明及产品的第三方测试报告) 提供项目实施计划,说明供应商将在被授标后,如何利用人力及其他资 c. 源来承担其合同项下整体的管理和协调责任。该计划应包括详细的、以 进度表表示的合同执行计划,标明完成合同所有关键活动的预计时间、顺序和内在联系。项目实施计划还应说明在合同执行期间,需要买方和 其它有关方所做的工作,以及建议采购人如何对有关各方活动进行协 调。(此项目实施计划将在中标后,加上买方的确认意见,作为合同附 件一部分) 供应商书面承诺:将承担起如招标文件要求的、对合同组成部分进行集 d. 成和协调的责任,并提供包括培训计划、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方案。 14.4 供应商在阐述上述第 14.3b 时应注意: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 指出的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商标、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 任何限制性。供应商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 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技术规格的要求。 15 投标保证金 无 16 投标有效期 16.1 投标文件应在本供应商须知第 19 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始生效,在 21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日历日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 求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6.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供应商同意 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可拒绝采 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 17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7.1 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必须按照下列编 制顺序给文件编制页码并装订成册,在封面分别加盖“正本”或“副本”印样。1.投标函(1)投标函附录 2.开标一览表及分项报价明细表(1)开 标一览表(2)分项报价明细表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书(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供应商信用 承诺函 5.供应商企业类型声明函(1)中小企业声明函(2)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声明函(3)监狱企业证明 6.企业业绩一览表 7.商务条款偏离表 8.技 术条款偏离表 9.供应商一般情况表 10.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汇总表及 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总负责人简历表(1)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汇总表(2)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总负责人简历表 1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12.非 联合体投标声明 13.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14.服务技术文件 15.投标材料真实 性保证承诺书 16.供应商认为对其中标有利的其他书面证明材料。 17.2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供应商应编制正本(1 份)、副本(1 份)投标文 件,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 致之处,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中,要求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 签字的内容必须签字、盖章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 写。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采购人的指 示进行的,或者是供应商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 字人签字证明并加盖公章。电报、电话、传真、邮件、现场递交等形式的 投标概不接受。 17.3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并胶装成册, 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供应商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或盖 22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章。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投标文件 中。投标文件被规定盖章的地方,应盖供应商公章。 17.4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在旁边签字或 盖章才有效。 17.5 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邮寄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8 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8.1 投标文件包含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供应商应将资格证明、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对投标文件密封、签章的特殊要求:由于本项目采用网上 投标,供应商投标时只需按网上投标流程提交投标文件即可,不需要提供纸质投 标文件和开标一览表。招标结束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7.1 条款要求供应商提供 的纸质版投标文件的,供应商须按要求胶装成册并交给代理机构,无需包装、密 封和标记。 密封信封均应:18.2 对投标文件密封、签章的特殊要求:由于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供应商投 标时只需按网上投标流程提交投标文件即可,不需要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和开标一 览表。招标结束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7.1 条款要求供应商提供的纸质版投标文 件的,供应商须按要求胶装成册并交给代理机构,无需包装、密封和标记。18.3 如果“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对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记有特殊规定或“供应商 须知前附表”中对密封和标记的规定与本须知 18.1 至 18.3 不一致的地方,以“供 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内容为准。 18.4 本项目开评标活动通过“兰州新区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请供应商在 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点击“交易执行 → 应标 → 项目投标→已参与项目→投标文件管理”选择相应的项目包,点击“上传标书”进行投标文件上传,找 到制作标书时保存投标文件的路径,将相对应的加密投标文件(标书文件)进行上 传,对于已经上传的投标文件在项目开标之前可以撤销。点击“撤销标书”,即 23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可完成标书撤销操作(文件解密后无法撤回)。供应商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 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电子加密文件上传至指定网址。 19 投标截止时间 19.1 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须知第 18.2 条规定的地址收到投标的时间不迟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 19.2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供应商须知第 7 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 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供应商受投 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和时间。供应商 按采购代理机构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 20 迟交的投标文件 20.1 按照供应商须知第 19 条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退回在其规定的投标 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21 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 21.1 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采购代理机构必须 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 21.2 供应商的修改应按第 18 条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撤回通知书可以 用电子邮件传递,但随后要用经过签字或盖章的信件确认,其送达时间不 得迟于投标截止时间。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21.3 21.4 从投标截止期至供应商在投标函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 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 五、 开标、评标 22 开标和资格审查 22.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 点组织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供应商参加开标仪式。 24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22.2 开标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当众拆封,宣读供应商名称、修改和撤回 投标的通知、投标价格、折扣声明,以及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 的其他内容。除了按照第 20 条的规定原封退回迟到的投标或密封不合格的 投标文件之外,开标时将不得拒绝任何投标。开标时未宣读和记录的投标 价格和折扣声明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 22.3 在开标时没有启封和读出的投标文件(包括按照供应商须知第 21.2 条递交 的修改书),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的投标文件 将不予开封并退回给供应商。 22.4 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按第 22.2 条的规定在开标时宣 读的全部内容。与会的供应商或其代表应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22.5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 格进行审查,没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得进入评标程序;合格供应商不 足 3 家的,不得评标。 23 评标委员会 23.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见第六章《评标办法》 24 投标文件的澄清 24.1 在评标期间,投标文件的澄清要求见第六章《评标办法》 25 投标文件的初审 投标文件的初审要求见第六章《评标办法》 26 评标货币 26.1 评标货币为人民币。 27 投标的评价和最终评标价的确定 投标的评价和最终评标价的确定见第六章《评标办法》 25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28 评标原则及主要方法 28.1 评标原则及方法详见第六章《评标办法》 29 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接触 29.1 除供应商须知第 24 条的规定外,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供应商不 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任何事项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联系。29.2 供应商试图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比较或授予合 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视为无效投标。 六、 授予合同 30 确定中标人及合同授予标准 30.1 采购代理机构应在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30.2 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从评标报告提出的中标候选供应商 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中标供应商。 31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31.1 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以及 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利,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 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供应商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 32 中标通知书 32.1 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应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 的媒体上发布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公告中 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代理机 构。 32.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3 签订合同 33.1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按照中标通知 26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书、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和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和 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3.2 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视为其放弃中 标,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 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3.3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不允许分包的,中标人不得将合同标的进行分包;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允许分包的,分包人不得再次分包。 34 履约保证金 34.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的,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同时,中标人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金额和方式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 金。若不按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宣布已签订的政府采购合 同无效。 34.2 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第 34.1 条规定执行,采购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取消 该中标决定。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 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 政府采购活动。 35 腐败和欺诈行为 35.1 定义 a.“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采购代理 机构和/或采购人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b. “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采 购代理机构和/或采购人的利益,包括供应商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文件 之前和之后),人为地使投标丧失竞争性,剥夺采购人从自由公开竞争所 能获得的权益。 35.2 如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认为供应商在本项目的竞争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7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七、询问、质疑 36 综合说明 36.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的询问、质疑及投诉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质疑和 投诉办法》(财政部第 94 号令)的相关规定。 36.2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被质疑人提出询问或质疑,被 质疑人应当及时予以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询问和 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询问和质疑应当有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 询问或质疑,干扰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 36.3 供应商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必须是参与被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 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 疑);必须在规定的质疑有效期内提起质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 其他条件。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 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36.4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 包括下列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 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6.5 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6.6 质疑书递交地点: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通讯地 址见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1b 条款。 28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37、询问 37.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 3 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38、质疑与答复 38.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由质疑方的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法定代表人授权进行该项目投标的被授权 人)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 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书 除应说明需要质疑的内容外,还应提供能够证明质疑内容的相关书面证据。 质疑书应内容真实,证据充分,不得进行恶意质疑。由法定代表人递交质疑 书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授权代理人递交质疑书时,还须提 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须正反面清晰、有效,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38.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 7 个工作日内根据质疑 书的具体内容相应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 商,但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递交质疑书的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在收到质疑答复书后,应立即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未确 认情况应当视为对质疑答复的知晓,也将视为对质疑答复内容接受的默认。 39、补充 39.1 第 38.1 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 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 之日。 39.2 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的,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29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构相关工作人员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申请回避。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39.3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财政 部门提起投诉。 供应商投诉按照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由本级财政部门处理。跨区域联合采 购项目的投诉,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相同的,由采购文件事先约定的财政部 门负责处理,事先未约定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财政部门负责处理;采购人 所属预算级次不同的,由预算级次最高的财政部门负责处理。具体程序和要 求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 94 号令)。 40、质疑不予受理的情况 40.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被质疑人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影响由 质疑人自行承担: (一)不符合 36.2 条款规定的质疑供应商条件的; (二)质疑函的发出时间不在法定质疑期内的; (三)以非书面形式提出的; (四)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八、政府采购政策 41、采购进口产品政策 41.1 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实行审核管理。41.2 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依法开展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 核活动,并实施监督管理。 41.3 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时,除需要向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出具专家论证意见外,还要同时出具进口产品所属行业设区的市、自治州以 上主管部门的意见。 41.4 招标文件规定采购进口产品的,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 30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对其加 以限制,应当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 41.5 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的其他规定详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 号)和《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办库【2008】248 号) 42、政府采购政策支持 42.1 根据财库【2020】46 号文件、财库【2022】19 文件规定,规定,对于经主 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 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 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20%(工程项目为 3%—5%)的扣除(具体比例见评标办法),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投标报价不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 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 小企业扶持政策。 42.2 根据财库【2014】68 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 数据。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 项目对监狱企业提供的自产产品或提供的其他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的产品 投标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参与评审(其投标报 价不变),具体扣除比例见评标办法。 42.3 节能产品和环保标志产品优惠政策: 42.3.1 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 知》(财库〔2019〕9 号)规定,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 品目清单管理,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 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 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31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42.3.2 产品符合政府采购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标注★号 的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政府采 购品目清单》中标未注★号的产品和《环保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产品只能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评 审时进行价格扣除,扣除比例见评标办法);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政策优惠的,可以与同时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 项累加扣除;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 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的政策规定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肃政府采 购网(www.gszfcg.gansu.gov.cn/)查询。 42.3.3 供应商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保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 目清单》中的产品时,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 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未按要求提供,评审时不予以考 虑。 42.4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自产产品或 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 为评标价参与评审(其投标报价不变)。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 的价格扣除比例详见评标办法。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 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 料。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 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 32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43、相同品牌投标产品有效供应商的认定: 43.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 标; 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 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供应商,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 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43.2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 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 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 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 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 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43.3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 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 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44、质保及付款方式 45、变更事项 45.1 供应商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应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便能够及时获取项目 变更事项。 46、网上开评标工作指南: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7、其他说明: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第三章 技 术 要 求 34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项目预算:185 万元;最高限价:185 万元 品目 1-1 荧光生物显微镜 用途:可用于普通染色的切片观察,以及临床、科研常规显微检验工作。 一.工作条件 1.1 适于在气温为-40℃~+50℃的环境条件下运输和贮存,在电源 220V(±10%)/50Hz、气 温-5℃~40℃和相对湿度 85%的环境条件下运行。 1.2 配置符合中国有关标准要求的插头,或提供适当的转换插座。 二.主要技术要求 2.1 正置生物显微镜 2.1.1 光学系统:无限远光学矫正系统,齐焦距离必须为国际标准 45mm。 2.1.2 载物台:同步带平台,X 轴不突出,尺寸 230*150mm,±5mm 移动范围 78*54mm±2mm(双切片)硬质氧化平台板,预留电动接口 2.1.3 调焦机构:低手位粗微动同轴调焦,粗动 37.7mm/圈,微动 0.2mm/圈,0.002mm/格,升降行程 30mm,带任意限位装置及粗条松紧调节手轮 2.1.4 聚光镜:插入式阿贝聚光镜 NA1.25,金属可变光栏,中心可调 2.1.5 照明系统大≥3W SLED(液晶屏显示倍率、定时休眠、亮度指示及锁定等);LED 光源 寿命≥60000 小时。 2.1.6 三目观察筒:无限远色差校正光学系统,铰链式三目目观察镜筒, 30 度倾斜,瞳距 47-78mm,金属视度可调大视场高眼点平场目镜 EW10X/22mm,两档转换:分光比 80:20/100:0 2.1.7 物镜转盘:与内向式五孔转换器(编码式),预留电动接口 2.1.8 物镜:NIS 无限远平场物镜,防霉 4X/0.10,WD20.6mm;10X/0.25,WD18mm; 40X/0.65 弹簧,WD1.5mm;100X/1.25 弹簧、油,WD0.16mm 2.1.9 防霉装置:在三目观察筒、目镜、物镜都做了抗菌、防霉处理 2.1.10 所采用光学元件均为环保无铅玻璃 3. LED 荧光模块: 3.1 即开即用,无需预热,纳米级响应时间; 3.2 波长范围;UV 激发,BP(340~390)nm,安全环保不发热; 35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3.3 高亮度 10W LED 内置荧光光源; 3.4 旋钮式光强调节; 3.5 每年至少一次光强核准服务; 4.图像采集装置: 4.1 芯片尺寸:≥1/1.8"彩色 CCD(7.06x5.30); 4.2 像素(um):≥3.45x3.45; 4.3 扫描方式:逐行扫描; 4.4 ISO 感光度:等效于 ISO200-ISO6400; 4.5 FPS/分辨率:≥6 @ 2048x1536,≥41 @640x480; 4.6 合并模式:1x1,2x2; 4.7 曝光时间:0.178ms-77ms; 4.8 白平衡:ROI 白平衡/手动 Temp-Tint 调整; 4.9 记录方式:图像和视频; 4.10 操作系统:支持微软 XP/Vista/7/8/10(32&64bit)/OSX (MacOSX)/Linux; 5.图文软件: 5.1 真菌图文报告软件,报告单可快捷编辑、排版、打印; 5.2 图像采集:自动/手动白平衡、曝光时间、亮度、对比度、锐化、补偿等; 5.3 通过微软官方数字认证,拍照、录像、测量、连拍测量、计数、实时/固定景深合成、实 时/固定大图拼接、EXCEL/WORD 数据输出等功能。 36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品目 1-2 舒敏治疗仪技术参数 1.适用范围: 1.1 镇痛消炎、促进组织修复、刺激多种酶的活性。 1.2 增加肌肤弹性及紧致。 1.3 用于治疗过敏性皮炎。 2.光疗模块: 2.1. 光源类型:LED/可见光 *2.2.输出波长:590nm±5nm(提供技术白皮书或产品彩页或第三方检测报告 等证明材料) 2.3. 光源组成:≥400 颗(提供技术白皮书或产品彩页或第三方检测报告 等证明材料) 2.4.输出强度:25mW/cm²±25%(提供技术白皮书或产品彩页或第三方检测报告 等证明材料) 2.5. 光照面积:≥750cm²,治疗头有 5 个发光瓣,可根据患处调节光源角度 2.6. 治疗时间:0~99min 可调,步长 1min 2.7. 工作模式:连续/脉冲模式 3、电疗模块: *3.1、输出强度:0.8W~40W(提供技术白皮书或产品彩页或第三方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3.2、脉冲频率:4×(1±5%)MHz(提供提供技术白皮书或产品彩页或第三方 检测报告证明材料证明材料) 3.3、治疗时间:1~60min 可调,步长 1min 3.4、输出方式:连续输出 3.5、输出极性:单极 4、主机平台 4.1、一体机,一台主机同时具备光疗模块与电疗模块(提供技术白皮书或产品彩页或第三 方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 4.2、显示屏:≥8 英寸液晶显示屏,分辨率 800*600 4.3、操作控制系统:全电脑触摸屏操作控制 4.4、抬升动力系统配置:360°四关节旋转臂 37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4.5、有温度指示功能(提供技术白皮书或产品彩页或第三方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4.6、使用年限≥10 年(提供技术白皮书或产品彩页或第三方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品目 1-3 高频电灼仪技术参数 一、性能要求:多功能治疗设备,适用于去除病变组织或者改变局部组织形态,来达到组织 凝固、汽化的目的; 二、技术参数 1. 射频能量的输出功率为(0~45)瓦可调; 2. 射频能量输出频率≥1Mhz; 3. 能量的输出模式有连续 、脉冲两种输出模式; 4. 射频能量的脉宽为(50~5000)ms 范围内连续可调节; *5. 射频火针模块的功率范围为:(2~20)W;射频火针的电极型号有 1.5mm,2.0mm,3.5mm,规格可选(耗材有独立注册证)。 7. 设备具有自动计数功能; 8. 输出强度误差:±20% 9. 输入电压:~220V、50Hz 10. 输入功率:200VA±10% 11. 设备可以联网并且具有远程可升级功能 38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品目 1-4▲超声治疗仪技术参数 1.波束类型:会聚型 2.声工作频率: 2.1 声工作频率:2MHz±20% 2.2 声工作频率:4MHz±20% *2.3 声工作频率:6.5MHz±20% *2.4 具备≥两种声工作频率 * 3.焦平面距离:具备≥五种焦平面距离(包括 2.0mm、3.0mm、4.5mm、6.0mm、9.0mm) 4.具有大焦域技术 5.最大额定输出声功率≥6.6W 6.频率: ≥三种模式可调节 7.侧壁不需要的超声辐射:≤100mW/cm2 8.治疗头超温:≤41℃ 9.噪声:≤65dB(A) 10.具有连发模式,最小发射间隔≤0.4 秒。 11.主机背后的超声手柄接口≥3 把; 12.脚踏开关防进液的防护程度: ≥IPX8;13.设备设计使用年限 ≥ 10 年。 14.主机屏幕尺寸≥15 英寸,分辨率 1024×768 像素。 15.设备分为主机、台车两部分,主机具备脚踏开关接口及电源线接口。 16.台车高度≥780mm,主机具备脚踏开关接口及电源线接口。 17.手柄线长度≥2m 18.具备手柄线挂架≥2 根 19.超声炮治疗头能量发数≥300000 发 20.具备治疗档案查询功能,查询内容包括:治疗时间、治疗参数、治疗能量发 数等。 39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注:1、上述技术参数要求是对所招产品的最低要求,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 需满足或优于上述技术要求,否则评审时视为负偏离将导致扣分。 2、对上述标注“*”的参数是重要参数,须提供制造商技术资料支持证明。技术资料支持证明可以是生产商提供的产品样本、生产商印制的产品彩页等印 刷资料、或生产商的技术说明书、或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注册检验报告、或医 疗器械注册证、或技术白皮书等。若生产商提供的产品样本、生产商印制的产 品彩页等印刷资料与生产商的技术说明书、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注册检验报告、医疗器械注册证和技术白皮书不一致时,以生产商的技术说明书、检测机构出 具的产品注册检验报告、医疗器械注册证和技术白皮书为准。未提供的,评标 时不予认可。提供了的但与“技术要求响应/偏差表”中的填写内容不符的,视 为负偏离。 3、上述标注“▲”品目为核心产品。 4、不同供应商提供的投标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按一家投标供应商计算。对提 供同一品牌的不同供应商的评审按评标办法第 6.3.2 条款执行。 40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第四章 合同 41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兰州新区第一人民医院 2024 年设备采购项目(第三 包) 货物名称: 项目编号: 包 号: 合同编号:(HT) 买 方:兰州新区第一人民医院 卖 方: 招标代理: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42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合 同 合 同 号:/HT 包 号: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甘肃·兰州 兰州新区第一人民医院 (买方) 及和(卖方)为另一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 合同条款前附表; 1.2 合同条款; 1.3 合同条款附件: 附件 1-开标一览表; 附件 2-分项报价表; 附件 3-货物详细供货范围表; 附件 4-备品备件清单; 附件 5-专用工具清单; 附件 6-配置清单; 附件 7-技术规格偏离表; 附件 8-商务规格偏离表; 附件 9-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 10-售后服务承诺及相关内容; 附件 11-中标通知书; 1.4 招标文件 1.5 投标文件 2.合同标的 2.1 买方同意购买,卖方同意出售下表中所有设备;
序号货物名称生产厂商型号数量总价(万元)
43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详见开标一览表
总价(人民币大写)
3.合同金额 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合同的含税总价为 万元人民币,(大写:),分项价格在“分项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4.付款条件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70%作为预付款;供应商按 照合同要求完成货物交付,经供应商安装、调试、试运行、培训,并由采购人验 收合格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 100%。 5. 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 5.1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60 日历天安装调试完成。 5.2 交货地点:兰州新区第一人民医院 44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签署页
卖方(公章): 地址: 电话: 邮编:买方(公章):兰州新区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兰州市永登县凤凰山路 2000 号 电话: 邮编:
法定代表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法定代表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委托代理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经 办 人: 签字日期:年 月 日经 办 人: 签字日期:年 月 日
开户行: 账号:开户行: 账号:
代理机构(鉴证章):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经 办 人: 电 话:0931-8896888 邮 编: 地 址: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西路通达街 3 号雁京大厦 24 层
45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一、合同条款前附表 本表关于招标货物和服务的具体要求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的具体补充和修 改,如有矛盾,应以本条款为准。
条款号内 容
1.1 (5)买方(使用单位)名称: 买方(使用单位)地址:
1.1 (6)卖方(中标人)名称: 卖方(中标人)地址:
1.1 (7) 1.1 (7) 项目现场:兰州新区第一人民医院
10.4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70%作为预付款;供 应商按照合同要求完成货物交付,经供应商安装、调试、试运行、培训,并由采购人验收合格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 100%。
12.11.质保期:3 年。 2.维修响应:2 小时内响应,提供售后服务电话监督。能及时提供备用设 备,不影响临床正常开展工作。 3.技术服务和培训:设备安装后,厂家提供专业人员对操作人员和护理人 员进行培训,直到熟练掌握操作为止。 4.维修:具有厂家备件库及售后服务工程师,支持安装、调试及维修。
15.1(3)如主要设备的关键技术性能指标达不到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指标要求,采购人除部分或全部扣除卖方质量保证金外,还将保留继续向中标人进一 步索赔有关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的权力。
46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二、合同条款 1、定义 1.1 本合同下列词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买方和卖方(以下简称合同双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 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参考 文件。 (2)“合同价格”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在卖方全面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时应 支付给卖方的价格。 (3)“货物”系指卖方按合同要求,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其它材料。 (4)“服务”系指合同规定卖方需承担的运输、保险、安装、试验、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5)“买方”系指买货物的单位。 (6)“卖方”系指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制造商或投标人。 (7)“项目现场”系指将要进行货物安装的地点。 (8)“天”指日历天数。 2 、原产地 原产地系指货物的开采、生产地,或提供辅助服务的来源地。 3、技术规格和标准 3.1 本合同项下所供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技术总则及技术规格中规 定的标准相一致。若技术总则及技术规格中无相应规定,货物则应符合其原产地有 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正式标准。 4、专利权 4.1 卖方须保障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服务及其任何部分不受到第三方关于 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卖方 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和费用责任。 5、包装要求 47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5.1 提供的全部货物须采用相应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 于长途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 物安全运抵现场。卖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不妥而引起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的责 任。 5.2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证书。 6、包装标记 6.1 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邻接的四个侧面用不易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 印刷字样标明以下各项: (1) 项目名称: (2) 合同号: (3) 收货人: (4) 到站: (5) 货物的名称、包号、箱号: (6) 毛重/净重(公斤): (7) 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 (8) 发货单位: 凡重达两吨或两吨以上的包装,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 运输标记,标明“重心”和“吊装点”,并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以清晰字样在包装箱上注明“小心轻放”、“勿倒置”、“防潮”等适当的标志,以便装卸和搬运。 6.2 标识设备配置信息卡片。 7、装运条件 7.1 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前30个日历日以传真或邮件通知买方合同 号、货物名称、数量、包装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待运日期。同时,卖方应以挂号信寄给买方详细交货清单一式三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每一包装箱的尺寸(长×宽×高)、单价和总价、备妥待运日期,以及货物在运输和仓储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 48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7.2 卖方负责安排到站前内陆运输。 7.3 货物到达现场后,由卖方负责清点、检验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日期应 视为是货物的交货期。 7.4 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准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一切后果均 由卖方承担。 8、装运通知 8.1 卖方应在货物装货后发运前 24 小时内以传真或邮件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毛重、体积(立方米)、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如果包装件重量超过 20 吨或尺寸达到或超过 12 米长、2.7 米宽和 3 米高,卖方 应将其重量或尺寸通知买方。若货物中有易燃品或危险品,卖方也须将详细情况 通知买方。 9、保险 9.1 按合同提供的设备、工器具等,从卖方至合同目的地的运输保险,由 卖方负责投保并承担全额保险费。保险应以人民币按照发票金额的 110%办理“一 切险”。 10、付款 10.1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10.2 卖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交货后买方按合同规定审核后 付款; 10.3 卖方应在每批货物装运完毕后 48 小时内将上述 10.2 条要求除第 4 项 外的单据航寄给买方。 10.4 买方将按合同条款前附表规定的付款条件安排付款,并提供国家税务 发票。 11、伴随服务 11.1 卖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 (1) 负责设备现场集成安装、调试、交接试验和试运行;(2) 承担在质量保证期内的所有义务; 49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3) 负责对买方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11.2 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支付。 11.3 卖方应提交与设备相符的中文(或双方同意的其它语言)技术资料,并于合同生效后 15 天内寄送到买方,包括但不限于:样本、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修指南或服务手册等。如本条款所述资料寄送不完整或丢失,卖方 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30 天内免费另寄。 11.4 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每批货物发运。 12、质量保证期 12.1 卖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和用一流工艺生产的,并 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卖方应保证其设备在正确安装、正 常运转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 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其费用由卖方承 担。 12.2 根据有关部门的检验结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直至质量保证期内,如 果设备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设备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 陷或使用了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本保证下的 索赔。 12.3 卖方在收到通知后十四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12.4 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十四天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 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 受影响。 13、检验 13.1 买方根据需要将派人参加中间监制和出厂验收或派代表参加交货地点 验收。 13.2 在交货前,制造商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 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检验证书是 付款时所需要的文件的组成部分,但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数量或重量的最 50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终检验。制造商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检验证书后面。 13.3 如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直至质量保证期内,经过商检局或质量技术监 督部门检验,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证明货物有缺陷,包括 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买方应根据第 15 条规定立即向卖方提出索赔。 14、服务 14.1 在卖方的设备到达现场后,由卖方负责清点、保管,费用由卖方承担。买方可提供存放地点。 14.2 根据工程的进度情况,卖方应及时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负责安装、试车 及调试等工作。 15、索赔 15.1 如果卖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买方已于规定的质量 保证期内和检验、安装、调试和验收测试期限内提出索赔,卖方应按买方同意的 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卖方同意买方拒收货物并把被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 付给买方,卖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输和保险 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 (2) 根据货物的低劣和受损程度以及买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 低货物价格。 (3) 更换有缺陷的零件、部件和设备,或修理缺陷部分,以达到合同规定 的规格、质量和性能,卖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遭受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卖方应相应延长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 15.2 如果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 10 个日历日内卖方未能予以答复,该索赔 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若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的 10 天内或买方同意延 长时间,按买方同意的上述任何一种方式处理索赔事宜,买方将从付款或卖方提 供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 16、延期交货 16.1 卖方应按照合同中买方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 51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16.2 除卖方因不可抗力外而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按 18.1 条加收误 期赔偿。 17、延期付款 买方应按照合同条款前附表中的付款条件,按时付款。 18、误期赔偿 除合同第19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应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它补救方法,赔偿费按合 同总价款每天 0.1%计收。 但违约损失赔偿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设备或未提供服务 的合同价的 30%。如果达到最高限额,买方有权终止合同。 19、不可抗力 19.1 签约双方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 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则延长的期 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故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 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 19.2 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用电报或电传通知对方,并于 事故发生后 14 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 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 12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 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20、税费 卖方应承担根据现行税法向卖方课征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 21、履约保证金: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 力度的通知》(甘财采〔2022〕16 号),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2、争端的解决 22.1 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 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双方均可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2.2 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部分外,合同其它部分继续执行。 23、违约终止合同 52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23.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 或全部合同。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内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完成并交 付工程; (2) 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相关义务; (3) 如果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或实施中有不正当行为。 23.2 如果买方根据上述第 23.1 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 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设备类似的设备,卖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 似设备所超出的部分费用。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24、转让与分包 除买方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25、通知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的形式发送,该通知发送到本 合同所确认的通讯地址即视为送达。 26、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经买、卖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履 约保证金后生效。 26.2 如需修改合同内容,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修改协议作 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6.3 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买方 份,卖方 份,鉴证方 份。 53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中标通知书 54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第五章 附件 注:本章提供的附件只是投标文件的部分参考格式内容,供应商编制投标文 件时除包含以下附件内容外,应按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0.2 条款要求的内容及顺 序编制投标文件。 55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1. 投标函 致: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的第 包投标邀请(项目编号),签 字代表(全名、职务) 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 交下述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及电子文档 份: 1、资格证明文件 2、商务文件 3、技术文件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后附“开标一览表”中所涉及的货物和服务为我方参加此次投标响应的全部 范围。供应商完全理解并同意贵方在开标时根据“开标一览表”(用于唱标) 唱标,并完全同意如果“开标一览表”(用于唱标)上的价格与投标文件中 的价格不一致,以“开标一览表”(用于唱标)上的价格为准。供应商完全 理解并同意开标时未宣读和记录的投标价格和折扣声明在评标时将不予考 虑。 2. 供应商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 (插入编号) (如果有的话)。 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 本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 个日历天。 5. 如果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供应商有 违法违规行为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 6. 根据供应商须知第 2 条规定,我方承诺,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 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买方或采购人的附属机构。 7. 供应商同意提供按照贵方要求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保证数据 和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 任何投标。 8. 供应商是所供硬件和软件的知识产权的合法所有人,或已从其所有人那里得 到了适当的授权。 56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9. 如我方中标,同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 10.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57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2. 开标一览表(用于唱标)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投标总报价(元)
大写:
交货期
备注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 期: 58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3. 投标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货物名称品牌型号生产厂家国别数量单价总价备注
投标总价(人民币元)大写;小写
注: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3.以上报价中包含税费、运输费(含保险)及安装调试、培训费等其他相关费用 供应商:(公章) 日 期: 59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 月 日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60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 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职务、姓名)代表本公司授权(公司名 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职务、姓名)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 人,就(项目名称+包号)的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 事务。 被授权人无转授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供应商名称(公章):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61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5.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文件的商务要求投标文件的商务响应偏离说明
注:供应商如对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和第四章“合同文本”(包括合同条款和 合同条款资料表)的内容响应有偏离情况(包括无偏离、负偏离和正偏离),请 填写此表。 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 62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6.供应商一般情况表
供应商全称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注册年份
注册资金单位性质
总部地址联系人
电话传真
公司规模□大型;□中型;□小型;□微型
甘肃省常驻机 构地址如有,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常驻人员 联系电话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 章
公司资质证书如有,须附有关证书的复印件 并加盖公章质量保证体系 认证如有,须附相关证书复印 件并加盖公章
主营范围
基本帐户开户银行
技术人员状况 附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其他需要 说明的情况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63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7.资格证明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承诺函格式: 兰州新区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致: (采购单位或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我单位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法诚信经营,坚 决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们郑重承诺,本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 定的条件: (一)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我单位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政府 采购监管部门和有关机关的审查和处罚。 承诺单位 (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 日期:年 月 日 64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8.1 政府采购政策应答情况表
项目编号包号
中小企业、监狱 企业、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扶持政 策如属所列情形的,请在括号内打“√”:
()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且提供本企业制造的产品。
()小微企业投标且提供其它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请填写下表
内容:
产品名称品牌型号制造商制造商 企业类型金额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金额 合计
监狱企业如属于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 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证明材料见投标文件第 至 页。
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如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该声明 函见投标文件第 至 页。
填报要求: 1.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指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 商均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本表的产品名称、品牌型号、金额应与《分项报价表》一致。 3.“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小型”、“微型”、“监狱企业” 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4.请投标人正确填写本表,所填内容将作为评分的依据。其内容或数据应与 对应的证明资料相符,如果填写不完整或有误,不再享受上述政策优惠。 65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8.2 中小企业声明函(不享受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可不填写) (投标产品制造商全部是小微企业的提供)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 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 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 立企业可不填报。 66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8.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享受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可不填写)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 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 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 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67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9.1 供应商承诺书 致: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我公司认真阅读了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内容后,决定参加该项目的投标,现承 诺如下: 1、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2、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3、所提供的一切材料真实、有效、合法。 4、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 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5、不搞围标、串标,不排挤、损害其他供应商利益。 6、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 他人的合法利益。 7、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谋取成交。 8、保证成交后严格履行合同,绝不分包、转包他人。 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及成交资格,记入 信用档案等相关处理,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年 月 日 68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9.2.采购活动商业关系承诺书 兰州新区第一人民医院: 兹有(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合 法参加兰州新区第一人民医院 项目第 包(项目编号:)采购活动。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承诺如 下: 一、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 □不存在利害关系。 □存在下列利害关系_____________: A.投资关系 B.行政隶属关系 C.业务指导关系 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 二、本单位承诺:与本单位存在如下关系的其他单位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不参加本 项目的投标活动。 2.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情形下,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 动。 本单位承若以上声明情况真实,若存在虚假情况,一切后果由本单位承担; 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本单位承担。 法定代表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注:该承诺书原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开标后将通过“天眼查”等第三方 查询工具确定同一项目下所有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 八条规定情形的商业关系,对于存在此类情况的供应商,所投项目无效。 69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10.近年(以招标公告之日起向前推三年)已完成或在执行 类似项目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序号 项目名称项目内容 (类似项目)合同金额(万元)已结算金额(万元)完成日期业主名称、联系人 及电话
1
2
3
4
5
注:1. 供应商应如实列出以上情况,如有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其投标被视为 无效投标。 2. 对于已完项目,供应商应提供收到的中标通知书或双方签订的合同或已签 发的最终验收证书。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70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11.诉讼或仲裁情况 近五年供应商所涉及的因合同履行而发生的诉讼或仲裁情况。请分别说明涉诉 时间、诉讼原因、所涉及金额以及最终裁判结果。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 期: 71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1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做出以下郑重声明: 一、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公司在甘肃政府采购网等政府采购信 息发布平台及当地工商局企业信用查询系统中,无任何重大违法记录。 若发现我方上述声明与事实不符,愿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接受相关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日 期: 72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13.技术要求响应/偏差表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招标文件 条目号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的内容与数值供应商的技术响应 内容与数值偏差说明
注:供应商应对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要求的内容给予逐条响应,以自己投标产 品和服务所能达到的内容予以填写,而不应复制招标的技术要求作为响应内容。 供应商名称:(公章)日 期: 73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14.投标货物说明表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货物名称品牌型号技术规格生产 厂家国别数量
注:1、供应商须根据自己的投标产品情况,对其主要技术数据和性能给予详细描述。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 期: 74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15. 供应商推荐的选件清单(如有) 格式: 1、货物名称: 2、商标、规格型号: 3、推荐的选件内容: 4、推荐理由:
货物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国和厂商单价数量
注:如有样本和介绍资料,请在“推荐理由”中说明。 在此清单下面被授权人签字,填写日期。 供应商名称:(公章) 被授权人:(签字) 日期: 75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16.非联合体投标的声明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是联合体投标。 若发现我方上述声明与事实不符,愿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接受相关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日 期: 76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17.与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不是同一人、不存在直接控股 或管理关系的书面声明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公司郑重声明:我方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 不是同一人、不存在直接控股或者管理关系;没有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股东姓名身份证号持股比例职位/职务
......
注:本表须附“天眼查”查询的股东信息截图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若发现我方上述声明与事实不符,愿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接受相关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日 期: 77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1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致: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我公司仔细阅读了贵方关于项目第 包(项目编号:)的招 标公告,在完全理解本项目招标的技术要求、商务条款及其他内容后,决定参与 该项目的投标活动。并承诺,我公司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如我方中标,我公司将提供足够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保证本合同履行。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我公司同意按我方合同违约处 理,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日 期: 78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19.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正本/副本 项目 投标文件 包 号: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公章): 供应商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79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第六章 评标办法 80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综合评分法 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 5 人以上单数(包含 5 人),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 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活动,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 2、投标文件的初审 2.1 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供应商的 资格进行审查没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得进入符合性审查和详细评审;合格 供应商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兰州新区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 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委托函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供应商所投产品如属于医疗器械,生产商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和 经营许可证(备案证),经销商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证); (6)供应商所投产品如属于医疗器械,须具有所投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 证(备案证);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 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 81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相关失信记录已 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 标截止时间前);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资格证明文件缺少任何一项或未按照要求提供或不在有效期内的均被视 为无效投标。 2.2 算术修正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 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 办法第 4.2 条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确认,其投标 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3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招标机构 和采购人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供应商的相对排序。2.4 在详细评标之前,根据本评标办法第 2.5 条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 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 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所谓重大偏 离、保留或反对,系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 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的权利和供应商的义务的 规定,而接受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提交了实质性响应投标的供应商的 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例如关于适用法律、税及关税的偏离将被认为 82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是实质上的偏离。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 外部的证据。 2.5 符合性审查 2.5.1 如果投标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供应 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 的投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投标文件必须全部满足 以下要求方能通过符合性审查,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 投标:
序号审查因素审查标准
1格式和内容投标文件的格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招标文件中对投标 文件格式有要求的)、关键内容字迹清晰可辨;
2签署和盖章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和盖章;
3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不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
4合同条款对合同付款方式、交货期、质保期、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验收标准等合同条款的响应没有出现负偏离;
5投标报价投标实质性完整,投标总价(或经算术修正并经供应商 确认后的总价)未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或采购预算的;
6固定报价规定固定价格报价,而供应商没有可以调整价格报价;
7选择方案供应商没有提供选择方案和/或选择报价;
8算数修正供应商应接受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对其投标价格 算术错误进行修正;
9串通投标供应商没有出现串通投标情形;
10附加条件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11其他没有出现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 情形。
2.5.2 供应商串通投标的认定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83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5.3 核实供应商数量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供应商提供的 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 评标委员会应按上述标准核实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是否满足三家,少于三 家时应视为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按废标处理。 2.6 废标条件: 2.6.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6.2 2.6.3 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6.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评标货币 3.1 评标货币为人民币。 4、投标文件的澄清 4.1 在评标期间, 评标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 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书面形式 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4.2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 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 标文件 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84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5、投标的评价和最终评标价的确定 5.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评标办法第 2 条规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 要求(即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 5.2 计算评标总价的基础是供应商须知第 11.1 条规定的投标价。 5.3 在评标时,除根据供应商须知第 11.1 条的规定考虑供应商的报价之外,还 要评估“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和/或“服务要求”中所列的因素。 5.4 供应商如果没有对规定的最小投标单位中的所有货物和服务报价或没有对 其中的货物和服务的组成详细分项报价(如 “投标分项报价表”所示),其投标将被视为不完整的投标;如果供应商对其中的货物和服务的组成详 细分项报价有遗漏,如果不是实质性问题,评标委员会将按照其他供应商 对应项的最高报价或市场价格予以补充和评比。 5.5 根据财库【2020】46 号文件、财库〔2022〕19 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报价 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参与评审(其投标报价不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 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5.6 根据财库【2014】68 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 数据。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 项目对监狱企业提供的自产产品或提供的其他监狱企业生产的产品投标报 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参与评审(其投标报价不 变)。 5.7 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 知》(财库〔2019〕9 号)规定,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 品目清单管理,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 85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 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5.8 产品符合政府采购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标注★号的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政府 采购品目清单》中标未注★号的产品和《环保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产品只能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评 审时进行价格扣除,扣除比例为 10%);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优惠的,可以与同时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累 加扣除;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 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强制采购、优先 采购的政策规定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肃政府采购网(www.gszfcg.gansu.gov.cn/)查询。 供应商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保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 目清单》中的产品时,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 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未按要求提供,评审时不予以考 虑。 5.9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自产产品或 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 的价格作为评标价参与评审(其投标报价不变)。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 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 内容的材料。 5.10 为推进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供应商在签署相关承诺,提供相关信息前,应认真阅读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相关政策规定。符合先关规定的,应提供相 86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关证明材料。 5.11 根据本评标办法第 2.2 条、第 3 条、第 5 条所计算出的投标价为该供应商的 最终评标价。 5.12 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 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 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 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6.评标原则及主要方法 6.1 评标原则和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只有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综合打分排序,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 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人。 6.2 详细评审:
评分项评分办法分值
价格 部分 (30 分)在价格评分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价最低的为评标基 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 计算: 评标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30×100%根据本评标办法第 5 条规定所计算出的投标价为该供应 商的最终评标价。 对于没有进行算术修正或没有享受政府采购价格扣除的投标报 价,其评标价等于投标报价。对供应商提供的所有产品全部由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其投标报价按 10%扣除后的价格作为其评标价。供应商提供的货30 分
87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 格扣除优惠政策。 (3)对监狱企业提供的自产产品或提供的其他监狱企业生产 的产品的投标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 价。 (4)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自产产品或提供其他小型、微 型企业制造的产品的投标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 作为评标价。 (5)对符合优先采购条件的节能产品和环保标志产品,其投标 报价按 10%扣除后的价格作为其评标价,须提供处于有效期内的 节能产品和环保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产品价格不予扣除。 (6)供应商同时具备第(2)至(3)中的多项政策优惠条件的,只 能按一次计算,不得重复计算;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 策优惠的,可以同时与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产品优惠 中的一项累加扣除;同一项目中部分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属 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 除。 上 述 享 受 政 策 支 持的 产品的 具体要 求见 本评标 办法 第 5.5-5.10 条。
商务 部分 (12分)供应商提供2022年5月至今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 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每提供一项得 2 分,最多得10分。10分
产品质保期:优于招标文件要求,每超过1年得 1 分,最多得2分。2分
88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技术 部分 (58分)投标产品技术规格:技术参数规格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得 40 分,标注*的技术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 2 分,其他技术参数每负 偏离一项扣 0.5 分,扣完该项分为止。标注*的技术参数须提供 技术支撑材料(必须在产品说明书、检验报告或者彩页中有相关 的支持资料或者证明文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负偏 离。40分
质量保证措施:供应商须提供质量保障方案(包括①方案完整性、②可操作性③服务质量及方式④措施及故障处理等指标对供应 商提供的方案进行综合评价。 1.方案全面详细、合理、流程清晰规范高效、针对性强得 6 分;2.方案有缺失,缺乏可行性、流程有明显漏洞、缺乏针对性得 4 分; 3.提供了方案,内容简单或有缺失,得 2 分;6分
应急预案:依据供应商提供的应急预案进行综合打分: 1.应急预案内容切实可行、合理完善、措施详细、针对性强得 6 分; 2.应急预案内容较切实可行、合理完善且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得 4 分; 3.应急预案内容不明确、措施不充分、可行性一般的得 2 分;6分
售后服务方案:有完整的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包括①日常维护及 保养措施、②应急措施、③服务人员及服务电话、④响应时间、⑤培训方案等。 1.内容科学、合理、完整、针对性强得 6 分;2.内容完整,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得 4 分;3.内容单一、有所欠缺得 2 分;6分
6.3 评标结论 6.3.1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 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总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 89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 一的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同时向采购人出具评标报告。采购人依据评标报告 确定中标供应商。 6.3.2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 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评标委员会应按低价优先的原则推荐排序候选人 资格,价格得分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决定。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 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 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7.与采购人、招标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接触 7.1 除本评标办法第 4.1 条的规定外,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供应商不 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任何事项与采购人、招标机构和评标委员会联系。 7.2 供应商试图对采购人、招标机构和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的决 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视为无效投标。 8.解释权 8.1 本评标办法解释权归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9.附件 附件 1.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库【2020】46 号) 附件 2.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附件 3.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附件 4.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附件 5. 《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90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财库〔2019〕9 号) 附件 6.《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91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附件 1: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库〔2020〕46 号 各中央预算单位办公厅(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 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政府采购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 政 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0 年 12 月 18 日 附件: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 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 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第三条 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 需求管理,落实 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 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 92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第四条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 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 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 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 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 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 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第五条 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合理确定采购项目的采购需 求,不得以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 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得在企业股权结 构、经营 年限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第六条 主管预算单位应当组织评估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项 目,统筹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 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政府采购预 算中单独列示。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一)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优先或者应当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采购的; (二)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 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 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四)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五)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93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除上述情形外,其他均为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 第七条 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 万 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 企业采购。 第八条 超过 200 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 400 万元的工程采 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30%以上专 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0%。预留份额通 过下列 措施进行: (一)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二)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 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 (三)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 或者多家中小企业。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 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第九条 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6%—10%(工程项目为 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 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 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3%—5%作为其价格分。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 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 小 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 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2%-3%(工程项目为 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 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 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 基础上增加其 价格得分的 1%—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 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 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94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具体采购项目的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 购标的相关行业平均利 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在本办法规定的幅度内确定。 第十条 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和主管预算单位制定的预留 采购份额具体方案开展采购活动。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通过发布公 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后,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 3 家的,应当中止 采购活动,视同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按照本办法第九条有关规定 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第十一条 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 业声明函》(附 1),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 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 第十二条 采购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文件应当明确以下内容:(一)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专门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以及相关标的及预算金额; (二)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 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三)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有关价格扣除比例或者 价格分加分比例; (四)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 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五)采购人认为具备相关条件的,明确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 (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七)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 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 企业声明函》。 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在公示中标 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第十四条 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 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 95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 将联合协 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五条 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在采购活动中允许中小企业引入信用担保 手段,为中小企业在投标(响应)保证、 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鼓励中小企业依法合规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第十六条 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 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 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 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 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 督部门关于协助开展中小企业认定函后 10 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 第十七条 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对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算项目实施全过程 绩效管理,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和指标,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有关政策要求,定期开 展绩效监控和评价, 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第十八条 主管预算单位应当自 2022 年起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 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预留项 目执行情况(附 2)。未达到本办法规定的预留份额比例的,应当作出说明。 第十九条 采购人未按本办法规定为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要求实施价格扣除或者价格分加分的,属于未按照规 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 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 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 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 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第二十一条 财政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违 反本办法规定及存在其他滥用职权、玩忽 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 政府采购法 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 96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第二十二条 对外援助项目、国家相关资格或者资质管理制度另有规定 的项目,不适用本办法。 第二十三条 关 于 视 同 中 小 企 业的 其 他主 体 的 政 府 采购扶持政 策,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第二十四条 省级财政部门可以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的 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 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 号)同时废止。 附:1.中小企业声明函 2.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 97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附 1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 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 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 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 商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 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 商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 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 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98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 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 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 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 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 体情 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地所属行业);承建(承 人,营业收入为 万 元 , 资 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地所属行业);承建(承 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 元 , 资 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 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99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附件 2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 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 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二○一一年六月 十八日 100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 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 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 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 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 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 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 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 8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6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 101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 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从业人员 5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5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5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 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 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02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 2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0 万元以下的 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 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 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 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 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 20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00 万元 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 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2000 万元及以上 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2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 103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 业人员 1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20000 万元以 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 万元及以 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 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 人员 10 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 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 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 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 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 统计局 2003 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104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附件 3: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 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残疾人联合会,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 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依照《政 府采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就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通知如下: 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 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 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 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 商标的货物)。 105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 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 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 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 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 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 函内容的材料。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 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 督。 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 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 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四、采购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因落实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策的需要,依法履行有关报批程序后,可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 五、对于满足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集中采购机构可直接纳入协议 供货或者定点采购范围。各地区建设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电子商城、网上超市 等应当设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专栏。鼓励采购人优先选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的产品。 六、省级财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残疾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细化政府 采购支持措施。对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可通过 上述措施予以支持。各地制定的有关文件应当报财政部备案。 106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七、本通知自 2017 年 10 月 1 日起执行。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2017 年 8 月 22 日 107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附件 4: 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 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中共 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 单列市财政厅(局)、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司法局、监狱 管理局: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发展对稳定监狱企业生 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罪犯和戒毒人员提供长期可靠的劳动岗位,提高 罪犯和戒毒人员的教育改造质量,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确保监狱、戒毒场所安全 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 解决监狱企业困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7 号)文件精神,发挥政府采 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 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 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 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 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 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三、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通过预留采购份额支持监狱企业。有制服采购项 目的部门,应加强对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编制工作的统筹,预留本部门制服采购 项目预算总额的 30%以上,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公务 员考试、招生考试、等级考试、资格考试的试卷印刷项目原则上应当在符合有关 108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资质的监狱企业范围内采购。各地在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工作中,应当根据符合 教科书印制资质的监狱企业情况,提出由监狱企业印刷的比例要求。 四、各地区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对监狱企业生产的办公用品、家具用具、车辆维修和提供的保养服务、消防设备等,提出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加大对监狱企业产品的采购力度。 五、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管理和监督,做好政府采购支持 监狱企业发展的相关工作。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确保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的工作 依法依规进行。各监狱企业要不断提高监狱企业产品的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做好 监狱企业产品政府采购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2014 年 6 月 10 日 109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附件 5: 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 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9 号 有关中央预算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 改革委(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经信局)、生态环境厅(局)、市场监管 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工信委、环境保护局、市场监 管局: 为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简化节能(节水)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优化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市场 环境,现就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 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 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 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不再发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二、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 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 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三、逐步扩大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范围。根据认证机构发展 状况,市场监管总局商有关部门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放开、有序竞争的原则,逐步增加实施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机构。加强对相关认证市场监管 力度,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认证机构信用监管机制,严厉打击 认证违法行为。 四、发布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节能产品、环 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节能 110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数据共享机制,及时向认证结果信 息发布平台提供相关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建立与认证结 果信息发布平台的链接,方便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了解认证机构和获 证产品相关情况。 五、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对于已列入品目清单的产品类别,采购人可 在采购需求中提出更高的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要求,对符合条件的获证产品给 予优先待遇。对于未列入品目清单的产品类别,鼓励采购人综合考虑节能、节 水、环保、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因素,参考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 团体标准,在采购需求中提出相关绿色采购要求,促进绿色产品推广应用。 六、本通知自 2019 年 4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调整公 布第二十二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8〕70 号)和《财 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四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8〕73 号)同时停止执行。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2019 年 2 月 1 日 111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附件 6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 号 各中央预算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 号)有关要求,做好财政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工作,助力经济 平稳健康发展,现就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的 统一部署,认真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规范资格条件设置,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灵活采取项目整体预 留、合理预留采购包、要求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 业分包等形式,确保中小企业合同份额。要通过提高预付款比例、引入信用担保、支持中小企业开展合同融资、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等方式,为中小企业参与采 购活动提供便利。要严格按规定及时支付采购资金,不得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 的保证金,有效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压力。 二、调整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 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 号文件规定的 6%—10%提高至 10%—20%。大 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 度由 2%—3%提高至 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 号文件的规定执行。自本通知执行之日起发布采购公告或者发出采购邀请的货物 服务采购项目,按照本通知规定的评审优惠幅度执行。 三、提高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400 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 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 400 万元的 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和统一 112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质量标准的前提下,2022 年下半年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 30%以上阶段性提 高至 40%以上。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工程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完善工程招投标领 域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相关措施。省级财政部门要积极协调发展改 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水利、商务、铁路、民航等部门调 整完善工程招投标领域有关标准文本、评标制度等规定和做法,并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前将落实情况汇总报财政部。 四、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细化执行要求,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国务院部署落实到位,对通知执行中出现的 问题要及时向财政部报告。 本通知自 2022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 财 政 部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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