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平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业务研修基地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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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甘肃 平凉市 | 采购单位 | 甘肃国联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平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业务研修基地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交易编号:GSGL-2025-PL040
采购标包信息
公告内容
平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业务研修基地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业务研修基地项目,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业主为甘肃省平凉市人民检察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国联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通过“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进行公开竞价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平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业务研修基地项目
2.建设地点及规模:项目主要涉及装修、强弱电、空调、通风、设备采购等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招标控制价:***.00元。
4.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建安工程质量检评验收标准,达到合格等级。
5.招标内容:本项目施工图内和工程量清单中所有工程内容施工。
6.计划工期:60日历天。
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各项证件齐全且合法有效,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2)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施工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施工员岗位证书;
(4)安全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安生生产考核C证;
(5)质(检)量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质(检)量员岗位证书;
(6)机械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机械员岗位证书;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为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应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6.投标人应提交针对本项目的完整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能力等证明材料。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各投标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四、报名及投标文件上传
1.投标人请于2025年6月20日14时30分至2025年6月23日14时30分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报名并上传相应投标文件(PDF格式加盖电子印章),逾期不再受理。
2.各投标人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电子版工程量清单,依据电子版工程量清单编制投标预算文本。
3.评审专家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资格文件、业绩、施工方案及其它证明材料)进行评审,择优推荐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环节。
五、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通过资格审查及施工方案评审的投标人,应于2025年6月23日17时00分前在系统提交报价,本次竞价各竞标人仅限一轮报价,系统确定“最低价中标”中标人 (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 。
六、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2.通过竞价成交的竞标人,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投标文件及投标预算纸质版一式三份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国联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甘肃省平凉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平凉市崆峒区博爱路69号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国联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平凉市崆峒区宏达国际花园B区8号商铺301室
联系人:***
电 话:***
附件信息
附件1:招标文件-平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业务研修基地项目(1).pdf
| 公告基本信息 | |||
|---|---|---|---|
| 项目名称 | 平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业务研修基地项目 | ||
| 采购方式 | 公开 | 项目类型 | (A01)房屋建筑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5-06-20 14:3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5-06-23 17:00:00 |
| 采购单位 | 甘肃国联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
| 1 | 平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业务研修基地项目001 | GSGL-2025-PL040 | 工程-施工 | ***.0(元) |
公告内容
平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业务研修基地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业务研修基地项目,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业主为甘肃省平凉市人民检察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国联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通过“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进行公开竞价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平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业务研修基地项目
2.建设地点及规模:项目主要涉及装修、强弱电、空调、通风、设备采购等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招标控制价:***.00元。
4.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建安工程质量检评验收标准,达到合格等级。
5.招标内容:本项目施工图内和工程量清单中所有工程内容施工。
6.计划工期:60日历天。
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各项证件齐全且合法有效,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2)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施工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施工员岗位证书;
(4)安全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安生生产考核C证;
(5)质(检)量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质(检)量员岗位证书;
(6)机械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机械员岗位证书;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为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应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6.投标人应提交针对本项目的完整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能力等证明材料。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各投标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四、报名及投标文件上传
1.投标人请于2025年6月20日14时30分至2025年6月23日14时30分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报名并上传相应投标文件(PDF格式加盖电子印章),逾期不再受理。
2.各投标人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电子版工程量清单,依据电子版工程量清单编制投标预算文本。
3.评审专家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资格文件、业绩、施工方案及其它证明材料)进行评审,择优推荐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环节。
五、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通过资格审查及施工方案评审的投标人,应于2025年6月23日17时00分前在系统提交报价,本次竞价各竞标人仅限一轮报价,系统确定“最低价中标”中标人 (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 。
六、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2.通过竞价成交的竞标人,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投标文件及投标预算纸质版一式三份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国联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甘肃省平凉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平凉市崆峒区博爱路69号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国联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平凉市崆峒区宏达国际花园B区8号商铺301室
联系人:***
电 话:***
附件信息
附件1:招标文件-平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业务研修基地项目(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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