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灵台县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项目(施工)中标公示_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甘肃平凉市 发布日期:2025-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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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甘肃 平凉市 采购单位 中共灵台县委政法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平凉正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灵台县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项目(施工)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 交易编号:PLZG2025-02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灵台县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项目(施工)
    采购方式 公开 项目类型 (A01)房屋建筑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2025-07-11 08:00: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5-07-14 17:00:00
    采购单位 平凉正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是否重大项目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标包名称 标包编号 采购类别 合同估算价
    1 灵台县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项目(施工)001 001 工程-施工 ***.57(元)

    公告内容

    • 灵台县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台县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项目已由灵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灵发改字【2025】113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县级自筹。项目业主(招标人)为中共灵台县委政法委员会。根据《招标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的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灵台县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项目(施工)

      2.建设地点及规模:项目位于平凉市灵台县,该项目计划改造皇甫谧大剧院部分用房,建成规范化县级综治中心1处。对原房间进行拆除改造,购置配套必要的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监控、LED显示屏、网络设施、安检设施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招标控制价:***.57元。

      4.质量标准:按照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验收标准,达到合格等级。

      5.招标内容:本项目施工图及清单中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

      6.计划工期:总工期38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7月18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8月25日。

      7.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确定一家中标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各项证件齐全合法有效,并在设备、人员、资金、社会信誉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2)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中技术负责人证号必须为职称证号;

      (3)安全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

      (4)施工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施工员岗位证书;

      (5)机械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机械员岗位证书;

      (6)质(检)量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质量(检)员岗位证书;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成立不足三年的以实际成立时间为准)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没有处于被关停、财产冻结状况。

      4.具有良好的信誉状况: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查询结果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法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姓名,将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之内)。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方式及相关要求

      1.请于2025年7月11日至2025年7月14日17:00分前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确认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施工方案和预算(PDF格式加盖公章)。

      2.网上报价时限与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时限一致。

      3.本次竞价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4.本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由评标委员或代理机构会对各投标单位的资格和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并排名,审查通过后择优选择前三名投标单位进行报价,定标由系统根据低价中标法评标确认,中标公示期满后由招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五、结果公示

      1.系统评定确认中标人后,招标代理公司按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自公示发出次日起三个日历天。

      2.竞价结束后,投标人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含有投标预算文本的纸质版(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不限于公告要求内容)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代理公司(平凉市崆峒区泾水嘉苑5号楼1501室),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共灵台县委政法委员会

      地 址:灵台县行政中心A400室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平凉正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平凉市崆峒区泾水嘉苑5号楼1501室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附件信息
    • 附件1:招标文件(3).pdf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平凉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s://ygcgpt.plsggzyjy.cn:12030)进行报名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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