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泾川县泾明乡白家山泉水生产线建设项目

所属地区:甘肃平凉市 发布日期:2025-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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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甘肃 平凉市 采购单位 泾川县泾明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恒晟新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泾川县泾明乡白家山泉水生产线建设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泾川县泾明乡白家山泉水生产线建设项目
项目类型: 货物类 项目编号: D01-12622700079265086Y-20250801-000037-5
招标人: 泾川县泾明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恒晟新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监督机构: 泾川县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是否重大项目: 项目概算(万元): 109.590256
采购内容: 一包:购置水处理系统设备、安装大桶线系统、安装小瓶罐装生产水线系统一项;二包:配套水电、管道铺设、管网建设等工程一项。
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机构名称
资金来源
政府拨款

标段信息
序号 标段编号 标段合同估算价 详情
1 E6200000600035992103001 85.360000万元 查看详情
标段名称: 泾川县泾明乡白家山泉水生产线建设项目00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银行许可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 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纳税凭证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2022年7月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原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对价格不进行优惠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企业);
(2)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以及《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所涉及货物,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甘财采[2022]16 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第二包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时提供);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供应商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执行期(须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企业查询结果截图)及“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标段内容: 购置水处理系统设备、安装大桶线系统、安装小瓶罐装生产水线系统一项
2 E6200000600035992103002 24.230256万元 查看详情
标段名称: 泾川县泾明乡白家山泉水生产线建设项目002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银行许可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 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纳税凭证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2022年7月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原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对价格不进行优惠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企业);
(2)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以及《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所涉及货物,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甘财采[2022]16 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第二包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时提供);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供应商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执行期(须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企业查询结果截图)及“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标段内容: 配套水电、管道铺设、管网建设等工程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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