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正宁县宫河镇宫河村水毁路及蒸发池维修项目成交公示_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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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甘肃 庆阳市 | 采购单位 | 甘肃全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正宁县宫河镇宫河村水毁路及蒸发池维修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 | *** | |
| 联系方式 | *** |
- 交易编号:GSQS-2025-040
| 公告基本信息 | |||
|---|---|---|---|
| 项目名称 | 正宁县宫河镇宫河村水毁路及蒸发池维修项目 |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3)公路 |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5-08-13 18: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5-08-16 17:00:00 |
| 采购单位 | 甘肃全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
| 1 | 正宁县宫河镇宫河村水毁路及蒸发池维修项目 | GSQS-2025-040 | 工程-施工 | ***.0(元) |
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正宁县宫河镇宫河村水毁路及蒸发池维修项目已由正宁县农业农村局以正农发【2025】8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正宁县2025年中省第二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招标人为正宁县宫河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全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招标,本次招标将通过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以邀请招标方式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被邀请企业为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企业库中选取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正宁县宫河镇宫河村。
2.2工程内容:维修加固蒸发池1座,水毁维修2处。主要工程量:波形护栏移栽92m,现浇C25混凝土8.06m³, C25混凝土圈梁46.92m³,C25混凝土压顶31.6m³,C25砼预制面板安装118.8m³,6cm 厚C20混凝土垫层118.8m³,复合土工膜1630m³,原土夯实392㎡,30cm厚10%水泥土57m³,挖土方3296.39m³,清理淤泥880m³,8%石灰土回填875m³,焊接网隔离栅230m,拦水带150m,挖除18cm厚旧混凝土路面81m³,18cm厚水泥混凝土面层225㎡,20cm水泥(10%)土基层300㎡,开挖台阶土方585㎡,挖土方1220m³,换填5%灰土331m³,利用土方回填732m³,借土回填2246m³。(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计划总工期:72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8月18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0月29日。
2.4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2.5标段划分:无。
2.6招标控制价:***.00元。
2.7工程质量:合格。
2.8安全目标:无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3.2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管理人员须为投标单位的在职人员,人员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取得公路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项目。项目总工程师必须为公路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投标人必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查询截图,查询截止时间与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相同。
3.4投标人须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3.5投标人须上传针对本项目的施工方案。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登记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4.1被邀请参与投标者,请与2025年08月13日18时00分至2025年08月16日17时00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投标登记、下载招标文件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同时编制上传针对本项目的施工方案(PDF 格式加盖公章)。
4.2投标人投标登记成功后,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4.3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本项目的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以后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5.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5.1通过资质审核的竞价程序的投标人须在2025年08月16日17时00分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5.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6.结果公示
6.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同时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1日。
6.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一正一副(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电子版U盘1份(word格式及PDF 格式),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全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正宁县宫河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正宁县宫河镇北街02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全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世纪城北门49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甘肃全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13日
附件信息
- 附件1:正宁县宫河镇宫河村水毁路及蒸发池维修项目--招标文件.pdf
- 附件2:正宁县宫河镇宫河村水毁路及蒸发池维修项目--施工图纸.pdf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庆阳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s://www.qysggzyjy.cn:9096)进行报名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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