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太昌镇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维修管护成交公示_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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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甘肃 庆阳市 | 采购单位 | 宁县太昌镇人民政府 |
| 招标代理机构 | 甘肃鑫鼎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太昌镇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维修管护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 | *** | |
| 联系方式 | *** |
- 交易编号:GSXDX2025-0814
| 公告基本信息 | |||
|---|---|---|---|
| 项目名称 | 太昌镇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维修管护 |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2)市政 |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13884182524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5-08-14 18: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5-08-18 18:00:00 |
| 采购单位 | 甘肃鑫鼎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
| 1 | 太昌镇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维修管护001 | GSXDX2025-0814 | 工程-施工 | ***.2(元) |
公告内容
一、招标条件
太昌镇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维修管护,招标人为宁县太昌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鑫鼎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通过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进行邀请招标,邀请的投标企业是从甘肃省阳光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随机邀请三家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企业作为投标人。
二、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GSXDX2025-0814
2、建设地点:宁县太昌镇
3、建设内容:青牛村:现状只有管道泵,无法上水,晾晒池缺潜水泵1台,给水栓全部损坏12套,保护罩损坏9套,护盖丢失15个;输水管道因小盘河输水工程施工损坏pvc管道90长度500m。
杨咀村:机井私人承包,项目建好一直未接通水源:给水栓全部损坏23套。
肖家村:晾晒池池底混凝土破损需重新浇筑(10.4*10.4m),给水栓全部损坏2套,护盖丢失2个:施肥灌连接管道32pvc管损坏需要更换15m,弯头3个。
刘堡村:晾晒池池底破损,需要重新浇筑(12*21m),池壁需要做防渗处理,2座晾晒池之间输水管道损坏,需要更换PE管90长度510m,检查井盖及防护损坏3套,给水栓全部损坏32套。
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5、招标控制价:***.2元
6、计划工期:15日历天;开工日期:2025年8月22日;竣工日期:2025年9月5日。
7、质量目标: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查询截止时间与上传截止时间相同;
5、投标企业必须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方式
4.1招标人委托代理机构通过庆阳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4.2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总体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五、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1、被邀请参与投标者,请于2025年08月14日18时00分至2025年08月18日18时00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庆阳市)”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同时编制上传针对本项目的总体实施方案(PDF格式加盖电子印章)。
2、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3、招标人或其代理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以后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注:招标人将参照相关评审内容,对各竞标人所上传的总体实施方案综合评审,各竞标人应充分考虑所传资料的完整性和质量优化性。
六、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通过资质审核的进入竞价程序的投标人须在2025年8月18日18时00分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七、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代理公司于竞价结束后发布成交公示;
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电子版U盘1份(word格式),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鑫鼎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县太昌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电 话:***
地 址:太昌镇太昌街10号
代理机构:甘肃鑫鼎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 话:***
地 址:庆阳市西峰区黄官寨东队二区西四排二号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庆阳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s://www.qysggzyjy.cn:9096)进行报名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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