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中国电建西北院水电公司华能新疆公司南疆分公司精河产业园区型100万千瓦光伏项目施工和设备打捆采工程(标段二)安装5标劳务分包成交结果公示
【招标结果】中国电建西北院水电公司华能新疆公司南疆分公司精河产业园区型100万千瓦光伏项目施工和设备打捆采工程(标段二)安装5标劳务分包成交结果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甘肃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甘肃 张掖市 | 采购单位 | 西北水利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中国电建西北院水电公司华能新疆公司南疆分公司精河产业园区型100万千瓦光伏项目施工和设备打捆采工程(标段二)安装5标劳务分包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甘肃鑫硕宇劳务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招标采购单位: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招标顶目编号:D1101080711020901001001
中国电建西北院水电公司华能新疆公司南疆分公司精河产业园区型100万千瓦光伏项目施工和设备打捆采工程(标段二)安装5标劳务分包成交结果公示
(采购编号:XBSD-JHGF-AZ-[2025]-005)
华能新疆公司南疆分公司精河产业园区型100万千瓦光伏项目施工和设备打捆采工程(标段二)安装5标劳务分包已于2025年09月11日完成了公开谈判采购及其相关评审工作,根据谈判小组提交的评审报告,采购人已确定成交单位。现进行成交结果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候选成交单位基本情况
标段名称: 华能新疆公司南疆分公司精河产业园区型100万千瓦光伏项目施工和设备打捆采工程(标段二)安装5标劳务分包
二、成交结果
标段名称:华能新疆公司南疆分公司精河产业园区型100万千瓦光伏项目施工和设备打捆采工程(标段二)安装5标劳务分包
1.成交单位数量:1家
2.成交单位名称:甘肃鑫硕宇劳务有限公司
3.成交单位地址:甘肃省张掖市民乐县东大街农副公司楼下7号门面
4.成交标的情况:华能新疆公司南疆分公司精河产业园区型100万千瓦光伏项目施工和设备打捆采工程(标段二)安装5标劳务分包
5.成交总价:***.695258元人民币。
三、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贾九名、邓武涛、孙辰晔、魏金强、刘笑艳、李建刚、卓景波,共7位。
四、公示期限
公示期为自2025年09月12日至2025年09月14日,共3日。
五、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
5.1对以上结果有质疑的单位,请在成交结果公示期内通过本公示公布的联系方式向采购人提出反馈意见。逾期将不再受理。
5.2质疑须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且须实名形式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西北水利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城南大道18号
邮 编: 710010
联 系 人: 闫 工
电 话: ***
采购人:西北水利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 2025 年 09 月 12 日
招标顶目编号:D1101080711020901001001
中国电建西北院水电公司华能新疆公司南疆分公司精河产业园区型100万千瓦光伏项目施工和设备打捆采工程(标段二)安装5标劳务分包成交结果公示
(采购编号:XBSD-JHGF-AZ-[2025]-005)
华能新疆公司南疆分公司精河产业园区型100万千瓦光伏项目施工和设备打捆采工程(标段二)安装5标劳务分包已于2025年09月11日完成了公开谈判采购及其相关评审工作,根据谈判小组提交的评审报告,采购人已确定成交单位。现进行成交结果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候选成交单位基本情况
标段名称: 华能新疆公司南疆分公司精河产业园区型100万千瓦光伏项目施工和设备打捆采工程(标段二)安装5标劳务分包
| 排序 | 候选人名称 | 最终响应报价 (万元) | 质量要求 | 工期 |
| 1 | 甘肃鑫硕宇劳务有限公司 | ***.695258 | 符合要求 | 115天 |
| 2 | 江苏天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3359.578243 | 符合要求 | 115天 |
| 3 | 清水旭城建设有限公司 | 3382.496355 | 符合要求 | 115天 |
二、成交结果
标段名称:华能新疆公司南疆分公司精河产业园区型100万千瓦光伏项目施工和设备打捆采工程(标段二)安装5标劳务分包
1.成交单位数量:1家
2.成交单位名称:甘肃鑫硕宇劳务有限公司
3.成交单位地址:甘肃省张掖市民乐县东大街农副公司楼下7号门面
4.成交标的情况:华能新疆公司南疆分公司精河产业园区型100万千瓦光伏项目施工和设备打捆采工程(标段二)安装5标劳务分包
5.成交总价:***.695258元人民币。
三、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贾九名、邓武涛、孙辰晔、魏金强、刘笑艳、李建刚、卓景波,共7位。
四、公示期限
公示期为自2025年09月12日至2025年09月14日,共3日。
五、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
5.1对以上结果有质疑的单位,请在成交结果公示期内通过本公示公布的联系方式向采购人提出反馈意见。逾期将不再受理。
5.2质疑须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且须实名形式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西北水利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城南大道18号
邮 编: 710010
联 系 人: 闫 工
电 话: ***
采购人:西北水利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 2025 年 09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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