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临潭县人民法院制氧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临潭县人民法院制氧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甘肃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甘肃 甘南藏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临潭县人民法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甘肃衡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临潭县人民法院制氧机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 项目信息 |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临潭县人民法院制氧机采购项目 | ||
| 采购单位 | 甘肃衡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交易编号 | HYGJ25099P-LTFY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 公告信息 | |||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 2025-09-22 15:3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5-09-25 08:30:00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5-09-25 08:3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5-09-25 11:00:00 |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降价幅度 | 未设置降价幅度 |
| 延时报价 | 未设置延时报价 | 评标标准 | 最低价中标法 |
采购标段信息
|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采购类别 | 最高限价(元) |
|---|---|---|---|---|
| 1 | 临潭县人民法院制氧机采购项目 | 001 | 货物类 | ***.0 |
公告内容
临潭县人民法院制氧机采购项目邀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5年版)》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对 临潭县人民法院制氧机采购项目 在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省级平台)进行邀请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临潭县人民法院制氧机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YGJ25099P-LTFY
3.最高限价:14.09万元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项目工期:合同生效后30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6.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二、评标方法:
1.最低价评标法;
2.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排除无效报价后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无效报价为投标报价超出招标预算价或被认定为低于成本价);
三、采购内容:
| 序号 | 品目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 1 | 10L制氧机 | 10 | 台 | 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
| 2 | 弥散终端 | 10 | 台 | |
| 3 | 气管 | 400 | 米 | |
| 4 | 电缆线 | 100 | 米 | |
| 5 | 电源线 | 200 | 米 | |
| 6 | PVC线槽 | 200 | 米 | |
| 7 | 辅材 | 1 | 批 | |
| 8 | 安装调试 | 1 | 项 |
四、资格要求:
1.提供法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报价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免税企业提供证明文件);
4.提供报价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6.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7.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函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8.竞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报价(最终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如失信记录已失效,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声明:以上资格审查资料均上传复印件加盖竞标单位公章。
五、注册须知:
凡是拟参与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省级平台)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相应平台【https://ygjy.ggzyjy.gansu.gov.cn:3025/a/login】注册后方可投标;
六、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价截止时间:
1.请各竞标人于2025年09月25日11时00分前,登录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省级平台)【https://ygjy.ggzyjy.gansu.gov.cn:3025/a/login】上传资质并自行报价。
声明:成交单位在成交公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一整套完整的纸质及电子版投标文件,一正一副装订成册同电子版(U盘)邮寄或送达代理公司,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2.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2.1 资格审查文件;
2.2 报价文件;
2.3 供货方案及售后承诺书;
2.4 竞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材料。
3.成交单位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由于成交单位的原因逾期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https://ygjy.ggzyjy.gansu.gov.cn:3025/a/login【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省级平台)】上发布。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取费金额为中标金额*1.5%。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临潭县人民法院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地 址:甘南藏族自治州临潭县城关镇卓洛路
代理机构:甘肃衡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滩路3986号702室
甘肃衡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22日
附表:
| 序号 | 品目 | 技术参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 1 | 10L 制氧机 | 1.分子筛变压吸附,物理制氧; 2.满足高原海拔在5000米以上,适用温度范围温度-40℃~+50℃; 3.压缩机: 3.1 采用无油摇摆活塞压缩机,每个压缩机工作电流≤4A; 3.2 活塞杯磨损件连续工作时间≥2万小时,压缩机具有长寿命工作技术,具备独有的皮碗材质; 3.3 负载0.2MPa时,单台(模块)压缩机流量≤125L/min; 3.4 采用自带热保护电机; 3.5 采用不锈钢阀门,永久润滑轴承; 4.分子筛:采用锂型医用高效分子筛; 5.采用分体式安装,制氧机外置,通过弥散终端或遥控器控制制氧机的启停; 6.外机:单机组氧气流量≥20L/min;制氧机开机2min以内,氧气浓度≥90%。 | 10 | 台 | |
| 2 | 弥散终端 | 1.内置离子流氧气传感器,能够实时显示室内氧浓度、氧分压; 2.能够实时显示室内温湿度,显示时间; 3.能够设定室内供氧上限值,氧浓度过高自动关停外机;能够设定供氧下限值,氧浓度回到较低状态自动开启外机; 4.外机状态显示,外机故障状态传输并在终端上显示; 5.支持定制app控制。 6.能够在终端上直接调整参数,控制外机每次开启供氧的10L/min或20L/min。 7.能够在终端上直接调整地址码,支持多个终端并联控制同一台外机。 8.可设定主机定时开机或停机;可设置多段开关机时间。 9.具备自动息屏功能,不影响夜间休息。可设定开机后自动息屏的时间。 | 10 | 台 | |
| 3 | 气管 | ¢8、国标 | 400 | 米 | |
| 4 | 电缆线 | 1.5mm国标 | 100 | 米 | |
| 5 | 电源线 | 1mm国标 | 200 | 米 | |
| 6 | PVC线槽 | 2*1国标 | 200 | 米 | |
| 7 | 辅材 | 蛇皮软管、转接头、胶带、阀门等。 | 1 | 批 | |
| 8 | 安装调试 | 安装弥散终端、气体管路、PVC线槽、打孔等。 | 1 | 项 |
采购文件
附件1:[HY099]邀请文件-临潭县人民法院制氧机采购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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