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山丹县清泉镇垃圾清运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山丹县清泉镇垃圾清运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甘肃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甘肃 张掖市 | 采购单位 | 山丹县清泉镇人民政府 |
| 招标代理机构 | 山丹县光鑫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山丹县清泉镇垃圾清运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交易编号:SDGX2509-007
采购标包信息
公告内容
山丹县清泉镇垃圾清运项目
邀请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DGX2509-007
根据相关文件批准建设及《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张政办发〔2018〕204号)中“对国家规模标准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和我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规定的限额以下政府采购项目,通过张掖市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进行交易”的规定。山丹县清泉镇垃圾清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我单位委托山丹县光鑫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在“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张掖市)”发布邀请招标公告,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择优选定中标单位。
一、项目概况
1.1招标内容: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对镇域范围内重点路段、重点区域乱堆乱倒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进行集中清运,并对场地进行平整、覆土,乡村面貌发生明显变化(具体内容及详细参数见《招标文件》
1.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为壹个标段。
1.3项目预算:人民币肆拾叁万元(***.00元)。
1.4最高限价:人民币肆拾叁万元(***.00元)。
1.5服务期限:365日历天。
1.6服务地址:山丹县清泉镇。
1.7质量要求:质量达到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2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二维码标识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3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2.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列为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入异常后移出除外),(应提供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前在以上平台查询结果截图,如相关记录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5投标人需提供“国家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网(https://shiming.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查询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截图。
2.4根据邀请招标的相关规定,招标人分别邀请山丹县龙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山丹县华庆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山丹县育霖丰盈劳务有限公司 参与本项目投标,未邀请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料
3.1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三证合一代码证)、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资质证件等;
3.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本项目投标报名期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3投标人应按照附件中工程量清单报出拟参与项目的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
3.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3.5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注:以上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应用A4规格纸编制并装订成册(一正三副)在竞价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四、竞价时间、地点及具体参与方式
4.1竞价开始时间(公告、报名、竞价结束时间一致):2025年9月26日17时30分至2025年9月28日17时30分;
4.2竞价地点: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阳光采购电子平台http://49.4.79.138:1020/f/index具体操作下载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用户手册;
4.3竞价方式: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报出拟参与项目的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
五、招标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招标人:山丹县清泉镇人民政府
地 址:山丹县西大街111号
联系人:*** 电话:***
代理机构:山丹县光鑫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丹县仁瑞小区2号商铺
联系人:*** 电话:***
附件信息
附件1:招标文件--山丹县清泉镇1(3).pdf
| 公告基本信息 | |||
|---|---|---|---|
| 项目名称 | 山丹县清泉镇垃圾清运项目 |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2)市政 |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5-09-26 17:3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5-09-28 17:30:00 |
| 采购单位 | 山丹县清泉镇人民政府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
| 1 | 山丹县清泉镇垃圾清运项目001 | SDGX2509-007 | 服务-其他 | ***.0(元) |
公告内容
山丹县清泉镇垃圾清运项目
邀请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DGX2509-007
根据相关文件批准建设及《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张政办发〔2018〕204号)中“对国家规模标准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和我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规定的限额以下政府采购项目,通过张掖市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进行交易”的规定。山丹县清泉镇垃圾清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我单位委托山丹县光鑫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在“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张掖市)”发布邀请招标公告,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择优选定中标单位。
一、项目概况
1.1招标内容: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对镇域范围内重点路段、重点区域乱堆乱倒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进行集中清运,并对场地进行平整、覆土,乡村面貌发生明显变化(具体内容及详细参数见《招标文件》
1.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为壹个标段。
1.3项目预算:人民币肆拾叁万元(***.00元)。
1.4最高限价:人民币肆拾叁万元(***.00元)。
1.5服务期限:365日历天。
1.6服务地址:山丹县清泉镇。
1.7质量要求:质量达到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2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二维码标识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3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2.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列为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入异常后移出除外),(应提供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前在以上平台查询结果截图,如相关记录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5投标人需提供“国家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网(https://shiming.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查询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截图。
2.4根据邀请招标的相关规定,招标人分别邀请山丹县龙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山丹县华庆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山丹县育霖丰盈劳务有限公司 参与本项目投标,未邀请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料
3.1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三证合一代码证)、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资质证件等;
3.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本项目投标报名期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3投标人应按照附件中工程量清单报出拟参与项目的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
3.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3.5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注:以上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应用A4规格纸编制并装订成册(一正三副)在竞价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四、竞价时间、地点及具体参与方式
4.1竞价开始时间(公告、报名、竞价结束时间一致):2025年9月26日17时30分至2025年9月28日17时30分;
4.2竞价地点: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阳光采购电子平台http://49.4.79.138:1020/f/index具体操作下载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用户手册;
4.3竞价方式: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报出拟参与项目的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
五、招标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招标人:山丹县清泉镇人民政府
地 址:山丹县西大街111号
联系人:*** 电话:***
代理机构:山丹县光鑫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丹县仁瑞小区2号商铺
联系人:*** 电话:***
附件信息
附件1:招标文件--山丹县清泉镇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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