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宁县岘子沟等3座新建淤地坝工程占用林草地报批文本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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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甘肃 庆阳市 | 采购单位 | 宁县水土保持管理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甘肃鑫鼎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宁县岘子沟等3座新建淤地坝工程占用林草地报批文本编制服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 项目信息 |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宁县岘子沟等3座新建淤地坝工程占用林草地报批文本编制服务 | ||
| 采购单位 | 宁县水土保持管理局 | 交易编号 | GSXDX2025-1013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资金来源 | |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 公告信息 | |||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 2025-10-14 08:3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5-10-15 18:00:00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5-10-16 08:3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5-10-16 17:00:00 |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降价幅度 | 未设置降价幅度 |
| 延时报价 | 未设置延时报价 | 评标标准 | 最低价中标法 |
采购标段信息
|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采购类别 | 最高限价(元) |
|---|---|---|---|---|
| 1 | 宁县岘子沟等3座新建淤地坝工程占用林草地报批文本编制服务 | GSXDX2025-1013 | 服务类 | ***.0 |
公告内容
宁县岘子沟等3座新建淤地坝工程,已由庆阳市水土保持管理局以庆水保发〔2025〕4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县水土保持管理局,现委托甘肃鑫鼎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宁县岘子沟等3座新建淤地坝工程占用林草地报批文本编制服务单位通过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进行邀请招标,邀请企业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欢迎被邀请的投标人前来响应投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GSXDX2025-1013
二、招标内容、预算金额及评标办法
1、招标内容:宁县岘子沟等3座新建淤地坝工程占用林草地报批文本编制服务(宁县岘子沟淤地坝、宁县路南沟淤地坝、宁县杨庄沟淤地坝),包括永久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永久使用林地采伐作业设计、永久使用草地区域坐标图、临时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临时使用林地采伐作业设计、临时使用林地植被恢复方案、临时使用草地区域坐标图、临时使用草地植被恢复方案。
2、预算金额: ***.00元。
3、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三、招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单位须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或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者法人授权函原件及法人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查询截止时间与上传截止时间相同。
5、投标人须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见格式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方式
1. 招标人通过庆阳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发布招标公告。
2. 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以后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五、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1.被邀请参与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14日8时30分至2025年10月15日18时00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采购平台(庆阳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进行投标登记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加盖印章的PDF格式文件)。
2.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视为无效。
3.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核,审核通过以后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六、竞价时限及要求
6.1通过资质审核的竞价程序的投标人须在2025年10月16日17时00分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6.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七、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按照网上竞价结果,认可系统评定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投标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网上上传内容一致的投标文件纸质版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胶装、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1份(U盘、WORD及PDF版本各一份),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鑫鼎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版文件一致,否则视为无效响应;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县水土保持管理局
地 址: 甘肃省庆阳市宁县新宁镇辑宁北路6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甘肃鑫鼎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庆阳市西峰区碧桂园小区11号楼2单元1901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甘肃鑫鼎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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