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新开乡寺底村地灾搬迁集中安置点二期环境综合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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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甘肃 平凉市 | 采购单位 | 甘肃懿锦项目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新开乡寺底村地灾搬迁集中安置点二期环境综合提升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交易编号:GSYJ2025-022
采购标包信息
公告内容
新开乡寺底村地灾搬迁集中安置点二期环境综合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开乡寺底村地灾搬迁集中安置点二期环境综合提升项目已由灵台县财政局文件以灵财农【2025】26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资金,项目业主为灵台县新开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懿锦项目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新开乡寺底村地灾搬迁集中安置点二期环境综合提升项目
2.项目概况:在寺底村地灾搬迁集中安置点埋设DN300混凝土排水管道75米;新建砖砌集水坑8座;埋设DN300钢带波纹管排污管道75米;新建检查井10座;修建应急避难场所220平方米;修建树池5个;铺设渗水砖60平方米;硬化步道90平方米,厚度15厘米;维修改造涝池1座,埋设DN400混凝土排水管45米,安装护栏65米,米笼石护滩25立方米,砖砌治理斜坡墙100米;栽植绿化苗木50株、桃树100棵、柿子树80棵;配套安装太阳能路灯20盏,安装垃圾箱3个。(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24元,投标人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5.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相关工程质量检评验收标准,达到合格等级。
6.招标内容: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工程的施工。
7.计划工期:总工期3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0月23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1月26日。
8.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划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各项证件齐全合法,并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相应的施工能力。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 1 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
(2)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
(3)安全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且在有效期内。
(4)施工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施工员岗位证书;
(5)质量(检)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质量(检)员岗位证书;
(6)机械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机械员岗位证书。
(7)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且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由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必须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查询结果;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询结果;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以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并加盖公章)。
6.凡被取消投标资格或在处罚期内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资质证明文件上传
1.凡决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10月16日00时00分00秒至2025年10月18日17时00分00秒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进行投标登记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及施工方案(PDF格式加盖公章)。
2.代理公司邀请相关专业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评审,未按规定时限上传或内容不全者将不予通过,无法进入系统自动评审价格环节。
五、竞价截止时间及其他要求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10月18日17时00分前提交报价。
2.本项目由代理机构下载并组织专家对各投标人上传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择优推荐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评审专家对投标人的响应文件为一次性审查,对审查不通过的投标人的响应文件不进行二次重审。
3.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未按公告要求按时上传响应文件或资格证明文件内容不全以及未按竞价时间进行报价者视为无效投标。
六、结果公示
1.系统评定确认中标人后,招标代理公司按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自公示发出次日起三个日历天,中标公示期满后由招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2.中标公示结束后,投标人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含有投标预算文本的纸质版一正一副,电子版U盘2份,1份(word格式)及1份(PDF格式)送至甘肃懿锦项目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平凉市崆峒区御景华府6号楼804室),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台县新开乡人民政府
地 址:灵台县新开乡北街001号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18793383451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懿锦项目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平凉市崆峒区御景华府6号楼804室
联系人:***
电 话:***
附件信息
附件1:新开乡寺底村地灾搬迁集中安置点二期环境综合提升项目清单.PDF 附件2:招标文件.pdf
| 公告基本信息 | |||
|---|---|---|---|
| 项目名称 | 新开乡寺底村地灾搬迁集中安置点二期环境综合提升项目 | ||
| 采购方式 | 公开 | 项目类型 | (A02)市政 |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5-10-16 00: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5-10-18 17:00:00 |
| 采购单位 | 甘肃懿锦项目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
| 1 | 新开乡寺底村地灾搬迁集中安置点二期环境综合提升项目001 | 001 | 工程-施工 | ***.24(元) |
公告内容
新开乡寺底村地灾搬迁集中安置点二期环境综合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开乡寺底村地灾搬迁集中安置点二期环境综合提升项目已由灵台县财政局文件以灵财农【2025】26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资金,项目业主为灵台县新开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懿锦项目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新开乡寺底村地灾搬迁集中安置点二期环境综合提升项目
2.项目概况:在寺底村地灾搬迁集中安置点埋设DN300混凝土排水管道75米;新建砖砌集水坑8座;埋设DN300钢带波纹管排污管道75米;新建检查井10座;修建应急避难场所220平方米;修建树池5个;铺设渗水砖60平方米;硬化步道90平方米,厚度15厘米;维修改造涝池1座,埋设DN400混凝土排水管45米,安装护栏65米,米笼石护滩25立方米,砖砌治理斜坡墙100米;栽植绿化苗木50株、桃树100棵、柿子树80棵;配套安装太阳能路灯20盏,安装垃圾箱3个。(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24元,投标人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5.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相关工程质量检评验收标准,达到合格等级。
6.招标内容: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工程的施工。
7.计划工期:总工期3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0月23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1月26日。
8.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划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各项证件齐全合法,并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相应的施工能力。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 1 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
(2)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
(3)安全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且在有效期内。
(4)施工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施工员岗位证书;
(5)质量(检)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质量(检)员岗位证书;
(6)机械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机械员岗位证书。
(7)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且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由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必须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查询结果;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询结果;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以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并加盖公章)。
6.凡被取消投标资格或在处罚期内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资质证明文件上传
1.凡决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10月16日00时00分00秒至2025年10月18日17时00分00秒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进行投标登记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及施工方案(PDF格式加盖公章)。
2.代理公司邀请相关专业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评审,未按规定时限上传或内容不全者将不予通过,无法进入系统自动评审价格环节。
五、竞价截止时间及其他要求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10月18日17时00分前提交报价。
2.本项目由代理机构下载并组织专家对各投标人上传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择优推荐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评审专家对投标人的响应文件为一次性审查,对审查不通过的投标人的响应文件不进行二次重审。
3.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未按公告要求按时上传响应文件或资格证明文件内容不全以及未按竞价时间进行报价者视为无效投标。
六、结果公示
1.系统评定确认中标人后,招标代理公司按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自公示发出次日起三个日历天,中标公示期满后由招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2.中标公示结束后,投标人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含有投标预算文本的纸质版一正一副,电子版U盘2份,1份(word格式)及1份(PDF格式)送至甘肃懿锦项目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平凉市崆峒区御景华府6号楼804室),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台县新开乡人民政府
地 址:灵台县新开乡北街001号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18793383451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懿锦项目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平凉市崆峒区御景华府6号楼804室
联系人:***
电 话:***
附件信息
附件1:新开乡寺底村地灾搬迁集中安置点二期环境综合提升项目清单.PDF 附件2: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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