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榆中县公共区域停车位存量资产盘活经营权及资产有偿使用项目可研编制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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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甘肃 兰州市 | 采购单位 | 甘肃众志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榆中县公共区域停车位存量资产盘活经营权及资产有偿使用项目可研编制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交易编号:GSXYZT-2025-02
采购标包信息
公告内容
榆中县公共区域停车位存量资产盘活经营权及资产有偿使用项目可研编制招标公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改善和优化招标管理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18〕223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文件要求,现对榆中县公共区域停车位存量资产盘活经营权及资产有偿使用项目可研编制,在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以邀请招标方式进行招标,发布邀请公告,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榆中县公共区域停车位存量资产盘活经营权及资产有偿使用项目可研编制;
2、招标人:甘肃兴榆智停科技有限公司;
3、项目地点:榆中县境内;
4、招标范围:榆中县公共区域停车位存量资产盘活经营权及资产有偿使用项目可研编制,及其他按有关规定需要承担及配合的相关工作;
5、服务期限:8日(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经有关部门审查后,在3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工作)。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营业执照: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2) 纳税证明: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缴纳的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3)社保缴纳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7)本项目特定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单位备案或具有工程咨询单位资信乙级及以上;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三、投标须知
1、本项目公告在下列媒体发布: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阳光招标采购平台https://ygjy.ggzyjy.gansu.gov.cn:3085/f/index。
2、凡是拟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应答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阳光招标采购平台(https://ygjy.ggzyjy.gansu.gov.cn:3085/f/index)注册后,方可应答。注册成功后,应答人每次参加项目应答前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项目应答登记。
3、报价要求: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9万元整(含税费等相关所有费用)。投标人按照国家省市等国家计委相关规定进行报价,报价不得超过控制价,投标报价超过控制价按废标处理,竞价结束后3日内需将“投标人资格要求”、报价清单等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后报送代理机构。未按规定时间报送或报价清单总金额与阳光采购平台投标报价不一致的视为无效报价。竞价结束后以系统报价结果为准,成交人无故推迟履行竞价结果造成项目延误的将视为违约,招标人将依法追究其责任,追偿实际损失,并列入相关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单内,并重新组织竞价;
4、评定规则:采用一次性报价方式,系统根据各投标人报价,按照合理低价法确定中标人。
5、评审结束后,成交人无故推迟履行合同的,造成项目延误的将视为违约,招标人将依法追究其责任,追偿实际损失,并列入相关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单内,并重新组织招标。
四、上传资质证明文件内容及截止时间:
1、请投标人于2025年10月20日15时00分前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http://ggzyjy.gansu.gov.cn/),在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进行资质证明文件上传并自行报价。
2、资质证明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0日14时00分;
3、竞价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0日15时00分。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甘肃兴榆智停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栖云北路400号
联 系 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13359440390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众志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东路88号天曜时代6楼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2025年10月17日
| 公告基本信息 | |||
|---|---|---|---|
| 项目名称 | 榆中县公共区域停车位存量资产盘活经营权及资产有偿使用项目可研编制 |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99)其他 |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5-10-17 11:00:28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5-10-20 15:00:28 |
| 采购单位 | 甘肃众志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
| 1 | 榆中县公共区域停车位存量资产盘活经营权及资产有偿使用项目可研编制001 | 001 | 设计 | ***.0(元) |
公告内容
榆中县公共区域停车位存量资产盘活经营权及资产有偿使用项目可研编制招标公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改善和优化招标管理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18〕223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文件要求,现对榆中县公共区域停车位存量资产盘活经营权及资产有偿使用项目可研编制,在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以邀请招标方式进行招标,发布邀请公告,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榆中县公共区域停车位存量资产盘活经营权及资产有偿使用项目可研编制;
2、招标人:甘肃兴榆智停科技有限公司;
3、项目地点:榆中县境内;
4、招标范围:榆中县公共区域停车位存量资产盘活经营权及资产有偿使用项目可研编制,及其他按有关规定需要承担及配合的相关工作;
5、服务期限:8日(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经有关部门审查后,在3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工作)。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营业执照: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2) 纳税证明: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缴纳的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3)社保缴纳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7)本项目特定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单位备案或具有工程咨询单位资信乙级及以上;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三、投标须知
1、本项目公告在下列媒体发布: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阳光招标采购平台https://ygjy.ggzyjy.gansu.gov.cn:3085/f/index。
2、凡是拟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应答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阳光招标采购平台(https://ygjy.ggzyjy.gansu.gov.cn:3085/f/index)注册后,方可应答。注册成功后,应答人每次参加项目应答前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项目应答登记。
3、报价要求: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9万元整(含税费等相关所有费用)。投标人按照国家省市等国家计委相关规定进行报价,报价不得超过控制价,投标报价超过控制价按废标处理,竞价结束后3日内需将“投标人资格要求”、报价清单等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后报送代理机构。未按规定时间报送或报价清单总金额与阳光采购平台投标报价不一致的视为无效报价。竞价结束后以系统报价结果为准,成交人无故推迟履行竞价结果造成项目延误的将视为违约,招标人将依法追究其责任,追偿实际损失,并列入相关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单内,并重新组织竞价;
4、评定规则:采用一次性报价方式,系统根据各投标人报价,按照合理低价法确定中标人。
5、评审结束后,成交人无故推迟履行合同的,造成项目延误的将视为违约,招标人将依法追究其责任,追偿实际损失,并列入相关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单内,并重新组织招标。
四、上传资质证明文件内容及截止时间:
1、请投标人于2025年10月20日15时00分前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http://ggzyjy.gansu.gov.cn/),在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进行资质证明文件上传并自行报价。
2、资质证明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0日14时00分;
3、竞价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0日15时00分。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甘肃兴榆智停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栖云北路400号
联 系 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13359440390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众志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东路88号天曜时代6楼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202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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