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2025年宁县平子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成交公示_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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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甘肃 庆阳市 | 采购单位 | 宁县平子镇人民政府 |
| 招标代理机构 | 甘肃鑫阳中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5年宁县平子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 | *** | |
| 联系方式 | *** |
- 交易编号:GSXYZZ2025-009
| 公告基本信息 | |||
|---|---|---|---|
| 项目名称 | 2025年宁县平子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 |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2)市政 |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5-10-14 15: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5-10-18 17:00:00 |
| 采购单位 | 甘肃鑫阳中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
| 1 | 2025年宁县平子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001 | GSXYZZ2025-009 | 服务-监理 | ***.0(元) |
公告内容
一、招标条件
宁县平子镇人民政府按照《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宁县平子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发〔2025〕184号),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以邀请招标的方式对2025年宁县平子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进行招标,建设资金为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招标人为宁县平子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鑫阳中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被邀请企业拟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中选取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欢迎被邀请的投标人前来响应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2025年宁县平子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
2.2 项目编号:GSXYZZ2025-009
2.3 建设地点:宁县平子镇吕村、北堡村、西堡村。
2.4 工程内容:建设高标准农田5660亩。具体内容:(1)田块整治工程:平子镇北堡村280.7亩;(2)灌溉与排水工程:吕村规划补充灌溉面积265亩,新建大口窖52座,改建涝池2座,排水渠675m,过路涵3座,盖板涵19座。西堡村改建涝池3座,改建蓄水池1座,排水渠1594m,过路涵3座,盖板涵47座。北堡村规划补充灌溉面积355亩,新建大口窖71座,改建涝池2座,排水渠981m,过路涵3座,盖板涵28座(3)田间道路工程:吕村新建3m宽砂砾石机耕路3191m。西堡村新建3m宽砂砾石机耕路1775m。北堡村新建3m宽砂砾石机耕路1200m。(4)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北堡村沟头防护1处。地力提升工程吕村1850亩,西堡村1830亩,北堡村1980亩。(涵盖工程施工的全部建设内容)
2.5 监理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监理标段。
2.6 计划工期:总工期为345日历天
开工日期为2025年10月20日,
竣工日期为2026年9月30日
2.7 质量要求:合格。
2.8 监理招标控制价:15.09万元。
三、监理范围及服务期限
3.1 监理范围:对2025年宁县平子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理
3.2 监理服务期限:345日历天。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须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4.3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须为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监理员1人;
4.4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查询截止时间与上传截止时间相同;
4.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 投标人须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五、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5.1 被邀请参与投标者,请与2025年10月14日15时00分至2025年10月18日17时00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 ”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5.2 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投标。
5.3 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综合审核,审核通过以后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六、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6.1 通过资质审核的投标人须在2025年10月18日17时00分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6.2 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七、结果公示
7.1 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代理机构将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1天。
7.2 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鑫阳中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县平子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宁县平子镇平子街7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甘肃鑫阳中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弘化西路石家庄家园小区别墅区西二排25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信息
- 附件1:平子镇招标文件.pdf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庆阳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s://www.qysggzyjy.cn:9096)进行报名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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