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新窑镇汛期产生隐患整治及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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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甘肃 平凉市 | 采购单位 | 崇信县新窑镇人民政府 |
| 招标代理机构 | 甘肃中水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新窑镇汛期产生隐患整治及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交易编号:ZSJ-HTGJ2025064
采购标包信息
公告内容
新窑镇汛期产生隐患整治及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竞价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窑镇汛期产生隐患整治及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已由崇信县农业农村局以崇农项目〔2025〕16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2025年县财政项目配套资金。项目业主为崇信县新窑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中水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新窑镇汛期产生隐患整治及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2.主要建设地点及规模:
建设地点:崇信县新窑镇。
建设内容:清理滑坡土方5539.4立方米(其中:赤城村3139.4立方米,五举社区2400立方米);清理赤城村水渠淤泥455.85立方米;整修戚家川村、黄庄村、后庄村、祁家寨子村生产道路38337平方米;修剪管护镇域内绿化21565平方米;清理S320、赤陇路、崇大路滑坡碎石13918平方米,崇大路沿线煤泥6300平方米,崇大路赤城至新窑段路肩杂草4549平方米,清理河沟道垃圾、淤泥5890立方米。
3.招标控制价:***.67元。
4.资金来源:2025年县财政项目配套资金。
5.质量标准:合格。
6.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内全部施工内容。
7.计划工期:20日历天,其中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1月0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1月20日。
8.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共划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单位。
三、质量要求:
1.技术质量标准需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性强制性标准。
2.工程分包要求: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各项证件齐全且合法有效,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在设备、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财务报表);
3.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
4.投标人须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投标人须提供规范有效的施工组织设计;
6.投标人的经营范围需包含机械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等相关业务(满足其中一项即可);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资质证明文件上传
1.投标人请于2025年10月22日10时30分00秒至2025年10月25日10时29分00秒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投标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电子印章)。
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价,待招标时间截止后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人。
六、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网上报价时限与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时限一致。
2.本次招标各竞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报价者视为无效报价。
3.本次招标完成后,各投标人在2025年10月30日前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的纸质版(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邮寄或送达至甘肃中水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华亭市建华路94号),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中标结果无效。
七、结果公示
招标人将参照网上招标结果,排除无效报价后,按照“低价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崇信县新窑镇人民政府
地 址:甘肃省平凉市崇信县新窑镇赤城村赤城街道40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中水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华亭市建华路94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附件信息
附件1:(清单)-新窑镇汛期产生隐患整治及环境综合治理项目.PDF 附件2:新窑镇汛期产生隐患整治及环境综合治理项目.pdf
| 公告基本信息 | |||
|---|---|---|---|
| 项目名称 | 新窑镇汛期产生隐患整治及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 ||
| 采购方式 | 公开 | 项目类型 | (A02)市政 |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5-10-22 10:3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5-10-25 10:29:00 |
| 采购单位 | 甘肃中水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
| 1 | 新窑镇汛期产生隐患整治及环境综合治理项目001 | ZSJ-HTGJ20250464 | 工程-施工 | ***.67(元) |
公告内容
新窑镇汛期产生隐患整治及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竞价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窑镇汛期产生隐患整治及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已由崇信县农业农村局以崇农项目〔2025〕16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2025年县财政项目配套资金。项目业主为崇信县新窑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中水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新窑镇汛期产生隐患整治及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2.主要建设地点及规模:
建设地点:崇信县新窑镇。
建设内容:清理滑坡土方5539.4立方米(其中:赤城村3139.4立方米,五举社区2400立方米);清理赤城村水渠淤泥455.85立方米;整修戚家川村、黄庄村、后庄村、祁家寨子村生产道路38337平方米;修剪管护镇域内绿化21565平方米;清理S320、赤陇路、崇大路滑坡碎石13918平方米,崇大路沿线煤泥6300平方米,崇大路赤城至新窑段路肩杂草4549平方米,清理河沟道垃圾、淤泥5890立方米。
3.招标控制价:***.67元。
4.资金来源:2025年县财政项目配套资金。
5.质量标准:合格。
6.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内全部施工内容。
7.计划工期:20日历天,其中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1月0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1月20日。
8.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共划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单位。
三、质量要求:
1.技术质量标准需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性强制性标准。
2.工程分包要求: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各项证件齐全且合法有效,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在设备、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财务报表);
3.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
4.投标人须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投标人须提供规范有效的施工组织设计;
6.投标人的经营范围需包含机械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等相关业务(满足其中一项即可);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资质证明文件上传
1.投标人请于2025年10月22日10时30分00秒至2025年10月25日10时29分00秒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投标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电子印章)。
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价,待招标时间截止后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人。
六、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网上报价时限与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时限一致。
2.本次招标各竞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报价者视为无效报价。
3.本次招标完成后,各投标人在2025年10月30日前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的纸质版(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邮寄或送达至甘肃中水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华亭市建华路94号),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中标结果无效。
七、结果公示
招标人将参照网上招标结果,排除无效报价后,按照“低价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崇信县新窑镇人民政府
地 址:甘肃省平凉市崇信县新窑镇赤城村赤城街道40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中水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华亭市建华路94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附件信息
附件1:(清单)-新窑镇汛期产生隐患整治及环境综合治理项目.PDF 附件2:新窑镇汛期产生隐患整治及环境综合治理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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