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皋兰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补短板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皋兰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补短板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甘肃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甘肃 兰州市 | 采购单位 | 皋兰县防汛抗旱指挥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皋兰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补短板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交易编号:HNHY-SLYQ25-05
采购标包信息
公告内容
皋兰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补短板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等有关规定,皋兰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补短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皋兰县防汛抗旱指挥中心,现对皋兰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补短板项目进行招标,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竞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皋兰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补短板项目
2、项目编号:HNHY-SLYQ25-05
3、项目地点:兰州市皋兰县
4、项目总投资:30.086万元
5、最高限价:30.086万元
6、资金来源:县级资金
7、采购内容:根据国家、甘肃省的规划和方案,结合皋兰县行政区划调整,以及现有山洪灾害监测预警体系的实际需求,皋兰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补短板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在涧沟上游无人区布设1个卫星通道雨量监测站(县上提供基座、设备箱,省水利厅提供RTU、蓄电池等)。
(2)将白坡村雨量站移至白坡上游5km 处,并改为卫星通道雨量监测站(县上提供基座、设备箱,省水利厅提供RTU、 蓄电池等)。
(3)在涧沟陈家窑处布设1个自动水位报警站,监测沟道洪水情况 。
(4)在彬草沟上游三岔处布置1个视频监控站点(太阳能功能供电)。
(5)在大石柱子沟上游(高速路下游)处布置1个视频监控站点(太阳能功能供电)。
(6)在阳洼窑与兰州新区交接处沟道旁设置1个视频监控站 ( 市 电 ) 。
(7)在文山马家坪水阜河、涧沟汇入蔡家河处设置1个视频 站点(市电)。
(8)接官亭沟道内设置1个视频站点(市电)。
(9)更新升级2套值班监视系统。
(10)新建入户报警器11套(省水利厅负责实施,计划9月 底完成)。(具体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8、服务周期:具体按合同约定执行。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根据《关于实施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相关事宜的通知》(兰财采〔2021〕27号),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加盖公章。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加盖公章);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申明函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4、投标人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5、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方可参加本项目。
6、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竞价方法
1、低价评标法;
2、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排除无效报价后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或被认定为低于成本价为无效报价)。
五、注册须知
凡是拟参与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阳光采购交易平台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兰州)(http://lzggzyjy.lanzhou.gov.cn/)上注册后,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投标前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投标登记。
六、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时间及竞价截止时间
1、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时间:2025年10月24日14时30分(投标人请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甘肃省公共资源阳光交易平台(兰州) (http://yg.lzggzyjy.cn/a/login)上传完整的资格证明文件PDF版加盖公章);采购人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网上竞价,投标人未按要求上传资格或上传不全者视为资格不符合要求或未按规定时限上传,将按无效标处理。
2、竞价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7日17时00分(通过资格审查进入竞价环节的投标人根据自行报价,只能报价一次,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
3、请投标人务必在竞价截止时间之前,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甘肃省公共资源阳光交易平台(兰州)(http://47.110.4.155/a/login)进行资质证明资料上传,并在竞价截止时间之前,自行报价。
4、本次竞价各竞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报价,参与竞价的各供应商应认真填写报价,错填或漏填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中标结果以系统最终竞价结果为准。中标人无故拒不履行竞价结果造成项目延误的将视为违约,招标人将依法追究责任,追偿实际损失,列入相关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并重新组织竞价。
5、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所有证明文件及资料必须清晰、真实、有效,均需加盖企业公章以PDF的格式上传。中标后,招标人有权查阅中标人各项资格证明原件。
6、成交单位在项目成交后5日内,须提交两整套完整的资格证明文件(须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明细表、监理服务方案等响应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并逐页加盖公章),要求提供纸质版装订成册(一正一副,电子版U盘一份)送至代理公司,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兰州市)(http://yg.lzggzyjy.cn/a/login)上发布。(凡参与该项目的企业必须在上传时填报清楚所投项目名称、标段、联系人及电话,因投标人失误而导致相关信息填写错误或与之无法正常联系者,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皋兰县防汛抗旱指挥中心
地 址:皋兰县石洞镇北辰路95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盐场路兰职家园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监督单位:皋兰县水务局
2025年10月24日
附件信息
附件1:05阳光采购--皋兰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补短板项目.pdf
| 公告基本信息 | |||
|---|---|---|---|
| 项目名称 | 皋兰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补短板项目 |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99)其他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5-10-24 14:3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5-10-27 17:00:00 |
| 采购单位 |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
| 1 | 皋兰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补短板项目001 | HNHY-SLYQ25-05 | 工程-施工 | ***.0(元) |
公告内容
皋兰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补短板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等有关规定,皋兰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补短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皋兰县防汛抗旱指挥中心,现对皋兰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补短板项目进行招标,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竞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皋兰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补短板项目
2、项目编号:HNHY-SLYQ25-05
3、项目地点:兰州市皋兰县
4、项目总投资:30.086万元
5、最高限价:30.086万元
6、资金来源:县级资金
7、采购内容:根据国家、甘肃省的规划和方案,结合皋兰县行政区划调整,以及现有山洪灾害监测预警体系的实际需求,皋兰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补短板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在涧沟上游无人区布设1个卫星通道雨量监测站(县上提供基座、设备箱,省水利厅提供RTU、蓄电池等)。
(2)将白坡村雨量站移至白坡上游5km 处,并改为卫星通道雨量监测站(县上提供基座、设备箱,省水利厅提供RTU、 蓄电池等)。
(3)在涧沟陈家窑处布设1个自动水位报警站,监测沟道洪水情况 。
(4)在彬草沟上游三岔处布置1个视频监控站点(太阳能功能供电)。
(5)在大石柱子沟上游(高速路下游)处布置1个视频监控站点(太阳能功能供电)。
(6)在阳洼窑与兰州新区交接处沟道旁设置1个视频监控站 ( 市 电 ) 。
(7)在文山马家坪水阜河、涧沟汇入蔡家河处设置1个视频 站点(市电)。
(8)接官亭沟道内设置1个视频站点(市电)。
(9)更新升级2套值班监视系统。
(10)新建入户报警器11套(省水利厅负责实施,计划9月 底完成)。(具体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8、服务周期:具体按合同约定执行。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根据《关于实施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相关事宜的通知》(兰财采〔2021〕27号),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加盖公章。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加盖公章);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申明函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4、投标人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5、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方可参加本项目。
6、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竞价方法
1、低价评标法;
2、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排除无效报价后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或被认定为低于成本价为无效报价)。
五、注册须知
凡是拟参与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阳光采购交易平台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兰州)(http://lzggzyjy.lanzhou.gov.cn/)上注册后,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投标前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投标登记。
六、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时间及竞价截止时间
1、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时间:2025年10月24日14时30分(投标人请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甘肃省公共资源阳光交易平台(兰州) (http://yg.lzggzyjy.cn/a/login)上传完整的资格证明文件PDF版加盖公章);采购人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网上竞价,投标人未按要求上传资格或上传不全者视为资格不符合要求或未按规定时限上传,将按无效标处理。
2、竞价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7日17时00分(通过资格审查进入竞价环节的投标人根据自行报价,只能报价一次,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
3、请投标人务必在竞价截止时间之前,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甘肃省公共资源阳光交易平台(兰州)(http://47.110.4.155/a/login)进行资质证明资料上传,并在竞价截止时间之前,自行报价。
4、本次竞价各竞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报价,参与竞价的各供应商应认真填写报价,错填或漏填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中标结果以系统最终竞价结果为准。中标人无故拒不履行竞价结果造成项目延误的将视为违约,招标人将依法追究责任,追偿实际损失,列入相关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并重新组织竞价。
5、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所有证明文件及资料必须清晰、真实、有效,均需加盖企业公章以PDF的格式上传。中标后,招标人有权查阅中标人各项资格证明原件。
6、成交单位在项目成交后5日内,须提交两整套完整的资格证明文件(须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明细表、监理服务方案等响应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并逐页加盖公章),要求提供纸质版装订成册(一正一副,电子版U盘一份)送至代理公司,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兰州市)(http://yg.lzggzyjy.cn/a/login)上发布。(凡参与该项目的企业必须在上传时填报清楚所投项目名称、标段、联系人及电话,因投标人失误而导致相关信息填写错误或与之无法正常联系者,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皋兰县防汛抗旱指挥中心
地 址:皋兰县石洞镇北辰路95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盐场路兰职家园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监督单位:皋兰县水务局
2025年10月24日
附件信息
附件1:05阳光采购--皋兰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补短板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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