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宁县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工程类单笔50万以上)审核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甘肃庆阳市 发布日期:2025-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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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甘肃 庆阳市 采购单位 宁县审计局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宁县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工程类单笔50万以上)审核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宁县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工程类单笔50万以上)审核
采购单位 宁县审计局 交易编号 NXSJJ-2025-001
采购方式 邀请 资金来源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是否重大项目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公告信息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2025-10-28 12:0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25-10-31 12:00:00
竞价开始时间 2025-10-29 12:00: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5-10-31 12:00:00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降价幅度 未设置降价幅度
延时报价 未设置延时报价 评标标准 最低价中标法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标段名称 标段编号 采购类别 最高限价(元)
1 宁县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工程类单笔50万以上)审核001 NXSJJ-2025-001 服务类 ***.0

公告内容
宁县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工程类单笔50万以上)审核招标公告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加快推进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和运用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168号)、《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5年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宁县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工程类单笔50万以上)审核招标公告在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进行邀请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单位:宁县审计局
2、项目编号:NXSJJ-2025-001
3、项目名称:宁县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工程类单笔50万以上)审核。
4、招标内容:对该项目进行结算审核,并按照审计局要求出具成果文件。
5、服务期限:完成项目结算审核并出具成果文件。
6、项目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为***.00元,全部为审核基本费,不包含核减金额追加费用。注:本次采购限价按审核基本费作为限价金额,绩效费用按核减额度的1.2%计算。
     7、项目送审投资:163600万元。
二、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由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一年企业可提供本企业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需有具有造价咨询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4、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提供近半年内任意3个月的纳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提供近半年内任意3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加盖公章);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若有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8、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全国一级造价师执业资格,(上述人员是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须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证明);
9、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
三、招标方式
1、招标人通过庆阳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审核通过以后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四、报名登记时间及要求
1、请于2025年10月28日12时00分至2025年10月31日12时00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进行投标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2、未按规定时限上传或内容不全者将不予通过。
3、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评审,审核通过以后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五、网上竞价时间及要求
1.通过资格审核的投标人须在2025年10月29日12时00分至2025年10月31日12时00分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包含实施本项目的一切费用,投标人提交报价时须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3.系统评审,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投标人。
六、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按照网上竞价结果,认可系统评定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投标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网上上传内容一致的投标文件纸质版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胶装、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1份(U盘、WORD及PDF版本各一份),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宁县审计局;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版文件一致,否则视为无效响应;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县审计局
地址:甘肃省庆阳市宁县新宁镇马坪新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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