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庄浪县南湖镇北关村至高房村砂化路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甘肃平凉市 发布日期:2025-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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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甘肃 平凉市 采购单位 庄浪县南湖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鑫浩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庄浪县南湖镇北关村至高房村砂化路建设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交易编号:GSXHT2025-069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庄浪县南湖镇北关村至高房村砂化路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 邀请 项目类型 (A03)公路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2025-11-03 18:00: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5-11-06 18:00:00
采购单位 庄浪县南湖镇人民政府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是否重大项目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标包名称 标包编号 采购类别 合同估算价
1 庄浪县南湖镇北关村至高房村砂化路建设项目001 GSXHT2025-069 工程-施工 ***.0(元)

公告内容
庄浪县南湖镇北关村至高房村砂化路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庄浪县南湖镇北关村至高房村砂化路建设项目已由庄浪县财政局以庄财振兴〔2025〕2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庄浪县2025年非税征收经费资金。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庄浪县南湖镇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等文件有关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鑫浩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邀请招标,邀请的投标企业是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已注册企业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进行网上竞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企业业绩,近3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公路工程施工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为依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公路工程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至少完成1项类似公路工程项目负责人业绩。
(2)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公路工程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有公路工程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并在有效期内。
(4)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同时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企业及项目管理人不得参加投标。
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成立不足三年的以实际成立时间为准)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没有处于被关停、财产冻结状况。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具有良好的信誉状况: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结果;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行贿犯罪结果(以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并加盖公章,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
6.凡被交通运输部或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7.凡在交通运输部或甘肃省公路建设市场近一年信用评价中,被评为D级或曾被评为D级且处罚期限未过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8.投标人应提交针对本项目的投标预算。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提供本项目非联合体声明函原件)。
四、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03日18时00分至2025年11月06日18时00分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平凉市)”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及施工方案(PDF格式加盖公章或电子公章)。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上传完整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主要人员任职资格、施工能力等证明材料;施工方案要求能够指导施工,有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等。
五、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网上报价时限与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时限一致,提交报价前应将完整的投标预算文本同其它资格证明文件一并上传至网络。
2.各投标人报名成功后获取电子版工程量清单,依据电子版工程量清单并结合项目图纸编制投标预算文本。
3.本次竞价各竞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未按要求上传投标预算文本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报价。
六、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中标公示。
2.通过竞价成交的投标人,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含有投标预算文本的纸质版(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不限于公告要求内容)胶装装订成册后于中标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鑫浩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为正本1份、电子版U盘1份(PDF格式),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中标结果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庄浪县南湖镇人民政府
地  址:平凉市庄浪县南湖镇西华街
联系人:***
联系电话:0933-6641065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鑫浩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平凉市庄浪县水洛镇西城区西城小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信息
附件1:工程量清单—庄浪县南湖镇北关村至高房村砂化路建设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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