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县监管支局主办公楼维修加固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甘肃庆阳市 发布日期:2025-11-11

【招标公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县监管支局主办公楼维修加固项目监理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甘肃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甘肃 庆阳市 采购单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县监管支局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同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县监管支局主办公楼维修加固项目监理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交易编号:GSTY2025-044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县监管支局主办公楼维修加固项目监理
采购方式 邀请 项目类型 (A01)房屋建筑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2025-11-11 14:30: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5-11-12 14:30:00
采购单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县监管支局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是否重大项目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标包名称 标包编号 采购类别 合同估算价
1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县监管支局主办公楼维修加固项目监理001 GSTY2025-044 服务-监理 ***.0(元)

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甘肃同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县监管支局委托,对“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县监管支局主办公楼维修加固项目监理”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被邀请企业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中选取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企业作为供应商,欢迎被邀请的企业前来响应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编号:GSTY2025-044
2.2项目名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县监管支局主办公楼维修加固项目监理
2.3建设地点:宁县新宁镇辑宁北路14号
2.4工程内容:(一)加固工程。①将主办公楼183.84m³钢筋混凝土条形基础改为平板式筏型基础,筏板厚度为500mm,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30。②对主办公楼五楼钢结构部分房间全部拆除,采用砌体结构重新砌筑;对主办公楼1760.64m³存在裂缝的砌体墙进行压力灌浆处理,对受压承载能力不足的墙体,采用钢筋混凝土板墙单、双面加固;对紧急疏散通道,采用钢筋混凝土板墙单、双面加固;对局部构造柱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位置,新增构造柱。
(二)室内外拆除和恢复工程。室内拆除并恢复原有建筑1760.64㎡。拆除及新做尺寸为1.8m*1.8m、材质为(6+10A+6)断桥铝合金中空玻璃窗289.98㎡。外立面拆除并新做保温材料为40mm厚B1级挤塑聚苯保温一体板修复739.56 ㎡。改造散水61.91㎡,新增台阶12.10㎡,新增坡道 6.48㎡。
(三)消防改造工程。新建消防楼梯1部,增加消火栓系统。
(四)室内安装工程。新做主楼室内给排水管道。更换全楼暖气管道及散热片。新做低压配电系统、照明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综合布线,配电柜移位及配套管线960m。
(五)屋面维修工程。防水材料为3+3厚SBS改性沥青聚乙烯胎防水卷材屋面防水修复392.34 ㎡。
(六)室外改造工程。室外硬化地面破复450㎡,新建BXH=1.0X1.4m钢筋混凝土管沟60m、室外给水管道220m、消防管道20m、排水管道200m;新建20m³玻璃钢化粪池1座及其他配套设施。。
2.5本项目监理范围:对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县监管支局主办公楼维修加固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6招标控制价:8.7万元。
2.7本项目监理服务期:180日历天。
2.8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2.9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4)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5)投标人须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4.投标登记及竞价时间:
1.请于2025年11月10日10时30分至2025年11 月11日14时30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庆阳市)”进行投标登记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2.竞价时间:2025年11月11日14时30分至2025年11月12日14时30分。
3.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报价。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阳光招标采购平台-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庆阳市)”平台上发布。
6.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按照网上竞价结果,认可系统评定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电子版U盘1份(word格式、PDF签章格式),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同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县监管支局
地址:甘肃省庆阳市宁县新宁镇辑宁北路14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公司:甘肃同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马莲河大道74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02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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