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宁县、灵武北、沙湖商业资源项目

所属地区:甘肃兰州市 发布日期:2025-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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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甘肃 兰州市 采购单位 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宁县、灵武北、沙湖商业资源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宁县、灵武北、沙湖商业资源项目公告
(招商编号:LTZSFWZLJYL-2025001)
1.招商项目及概况
本招商项目:宁县、灵武北、沙湖商业资源项目。招商人为兰州局集团公司甘肃兰铁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商,欢迎有资质的商家前来参加竞商。
2.项目包件划分情况
包件

具体位置

面积(㎡)

类型

招商业态

招商底价元/月/㎡

合同期

包件1

宁县站站房南侧外立面房屋

50.76

商铺

便利店(含简饮)

137

合同期三年。租金第一年中商价,自第二年开始每年在上一年的基础上按5%递增。

包件2

灵武北站外立面(进站口南侧)

39.6

商铺

便利店或特产店

30

包件3

沙湖站外立面房屋

104.38

商铺

便利店或专卖店

30

 
3.竞商人资格要求
3.1 竞商人组织形式:法人企业。
3.2本次招商竞商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2.1.投标方必须是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资信真实可靠。提供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至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相关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新成立的公司出具成立之日起至开标之日止的相关财务报表。
3.2.2.投标方须对招商区域进行实地考察,对既有电力、上下水等物业状况进行现场确认。
3.2.3中商后合同的签订方必须是参与投标的法人企业,所办理的营业执照必须是法人企业的分支机构,否则视为转租,由中商商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2.4.中商商家正式经营前须完成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等相关证照的办理,经我方确认后方可开展经营。
3.2.5.中商商家须对商铺进行装饰装修,并在商铺内安装监控(24小时录像,存储录像时间不少于3个月)及门头“安全出口”标识。装修时不得改变现有建筑物的主体结构,方案由中商商家制定,经铁路相关单位审核同意后实施,装修(含电线路敷设、GPRS智能电表安装等)及经营所需的设施设备等费用由中商商家承担,装修期免租期为15日,如不进行装修,则无装修期。
3.2.6.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中商商家对商铺的装修,包括电线路、配电箱、GPRS智能电表等归宁夏铁道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所有。
3.2.7.投标方在竞价过程中最高竞价出现同价时,由知名品牌企业优先中商。中商商家经营便利店的须对标服务优质、管理规范、价格合理的品牌连锁企业门店,承诺做到站内经营门店与对标门店“同城同质同价”。
3.2.8.中商商商家须统一使用国铁集团聚合支付系统,收银机、ERP等软硬件设备及运维技术服务由国铁吉讯科技有限公司免费提供,商户交纳设备押金2000元。中商商家在经营中如不使用ERP收银系统,每发现一次考核100元,在一个季度内连续发现三次的,解除租赁合同。
3.2.9.对竞标项目的阐述,须明确拟投标经营的具体项目,包括拟经营项目的详细经营方案(包括与品牌连锁企业门店“同城同质同价”方案)、经营前景、中长期规划、投资等。
3.2.10.凡与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公司范围内单位或相关业务有过法律纠纷、信誉不良、拖欠相关费用或列入国铁集团“黑名单”的自然人、个体工商户或法人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3.3 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竞商。
3.4 对竞商人的其他要求:
3.4.1.中商价为含税价,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国家增值税税率调整,不含税金额不予变动,租金按调整后的税率核算。
3.4.2.租金按半年提前支付,支付方式为对公转账。
3.4.3.履约保证金为最后一年租金的25%,中商商家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缴清半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如不按期交纳视为放弃中商,后续租金于每个半年期到期前10日内交清。
3.4.4.经营中产生的电费、取暖费等相关费用由中商商家承担。中商商家在经营前须在商铺内安装GPRS智能电表(可实现远程抄表),实行先购电,后使用,发票自行在能源管理部门开具;取暖费于供暖前一个月由我公司预收全年费用,并统一向能源供应部门交纳后,再由能源供应部门向中商商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4.5.中商商家经营便利店的须在经营过程中所有商品的加成率不得超过60%〔商品加成率=(商品零售价-商品进价)/商品零售价*100%〕。
3.4.6.中商商家经营便利店的须在经营过程中须推出不少于2款满足旅客需求的大众化普惠便民商品。
3.5竞商人不得存在以下行为,否则将被限制竞参与本次竞商活动:
3.5.1竞商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5.2竞商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3竞商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竞商截至日前)近一年内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5.4竞商人被列入国铁集团、兰州局集团公司和招商人“黑名单”的;与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单位有法律纠纷且为过错方的;信誉不良拖欠相关费用的法人企业和自然人;
4. 报名时间、方式及招商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竞商者,应当在国铁招商平台(网址:https://zs.95306.cn)进行注册登记(具体操作参见国铁招商平台—帮助中心—竞商人)。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2月8日18时00分至2025年12月26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登录国铁招商平台(网址:https://zs.95306.cn)选择意向包件进行报名。
4.3竞商人报名提交资料要求:在国铁招商平台(网址:https://zs.95306.cn)报名,上传资料包括:企业上传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扫描件或照片。
4.4竞商人资格初审通过后(报名资格初审不作为招商评审的依据)对资格初审通过的竞商人,电话通知领取招商文件,领取地点:兰州市城关区铁路新村东街1400号303室,或由代理机构以电子邮件方式向符合资格要求的竞商人发送PDF版(盖章)招商文件,竞商人收到后要及时电话回复代理机构联系人。
5.竞商保证金的交纳
本项目须以包件年招商底价总额为基数,按照一定比例缴纳竞商保证金,具体缴纳金额、方式及要求详见招商文件(未按期交纳竞商保证金的竞商人视为不合格竞商人,不允许参加招商评审会或公开竞价)
6.竞商文件的递交
6.1竞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6日09时00分),竞商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递交,现场递交将竞商文件递交至: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和政路40号印务所3楼;或邮寄至兰州市城关区铁路新村东街1400号;
6.2逾期送达、未送达至指定地点或未按规定进行签章(签字)、加密(密封)的竞商文件将不予受理。竞商人应充分考虑递交文件时的不可遇见因素。
6.3 已领取招商文件的竞商人如不参加后续竞商,须在竞商截止时间前3日内以正式函件形式告知甘肃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7. 招商评审的时间和地点
7.1本项目定于(2026年1月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进行招商评审(网上公开竞价,竞价时间详见招商文件),招商评审地点为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和政路40号印务所3楼,本项目采用现场开启竞商文件的方式进行,由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在招商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的监督下开启竞商文件。网上公开竞价网址为国铁招商平台(https://zs.95306.cn)。
7.2本次招商采用公开竞价确定中商人,将最终报价最高的竞商人确定为中商候选人。
7.3原承租人最终报价与最高报价相同时,原承租户拥有优先中商权。
7.4因竞商人自身设备原因或通讯公司网络原因,造成竞商人竞价失败的,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上述各项时间如有变动以变更公告或电话通知为准。
7.5其他说明:无
8. 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商公告同时在国铁招商平台(https://zs.95306.cn)上发布。
上述各项时间、地点等信息如有变动以变更公告或电话通知为准。
9.招商方式
本次招商项目的招商方式为公开招商。
10、费用承担
10.1竞商人准备和参加竞商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0.2招商代理服务费在中商通知书发布之前收取,通过抵扣中商人竞商保证金实现,多余部分退回至中商人处。
 
10.3招商代理服务费以第一年中商总金额为计算依据,根据如下费率,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法计取:

中商总金额(万元)

费率

100万元以下

1.5%

100~500万元

0.8%

500~1000万元

0.45%

1000~5000万元

0.25%

5000万元~1亿元

0.1%

1~5亿元

0.05%

5~10亿元

0.035%

10~50亿元

0.008%

50~100亿元

0.006%

100亿以上

0.004%

例如:某服务招商代理业务中商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商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500-100)万元×0.8%=3.2万元
(1000-500)×0.45%=2.25万元
(5000-1000)×0.25%=10万元
(6000-5000)×0.1%=1万元
合计收费=1.5+3.2+2.25+10+1=17.95(万元)
11联系方式
11.1招商人: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甘肃兰铁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西站西路120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65496337@qq.com
11.2招商代理机构:甘肃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铁路新村东街1400号
联系人:***
电话:***
邮箱:ltzs2025001@163.com
11.3监督、投诉电话:
市电:0931-4926168
路电:071-26168
12. 异议受理方式
12.1异议受理:
仲工电话:0931-4928020  邮箱:ljgs291776015@163.com
12.2异议受理须知:
12.2.1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事项涉及的项目名称、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异议请求及主张。 
(四)异议人应提供与招商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五)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六)异议人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并被受理的,应当一并说明。
异议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授权书、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12.2.2异议函件不符合受理条件或异议函件内容不全的应退回并说明原因。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异议所涉及招商活动非本单位管理范围的。
(二)异议提出人不是所异议招商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所异议招商活动无任何利害关系的。
(三)超过规定或约定的有效时限进行异议的。 
(四)异议事项非异议人真实主张的。
(五)匿名异议或异议函件不符合异议函件包括的主要内容规定的。
(六)异议函件内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七)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的。
(八)异议事项已经撤回或已做出处理答复,异议人未提出新的证据而就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进行异议的。
 
13. 其他约定

14. 特别提示
14.1竞商人(若为联合体竞商,指联合体所有成员)首次在国铁招商平台参加竞商时,需登录国铁招商平台办理注册登记(具体操作参见:国铁招商平台首页-下方帮助中心-竞商人,下同);已办理“国铁采购平台”或“国铁商城”数字证书的用户,需绑定国铁招商平台操作账号后方可操作。
14.2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招商人或者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010-95306-8-3  QQ:275646482.
202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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