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酒泉医院(酒泉市人民医院)医用恒温箱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甘肃酒泉市 发布日期:2025-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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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甘肃 酒泉市 采购单位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酒泉医院(酒泉市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恒远正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酒泉医院(酒泉市人民医院)医用恒温箱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酒泉医院(酒泉市人民医院)医用恒温箱采购项目 (二次)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酒泉医院(酒泉市人民医院)医用恒温箱采购项目 (二次)
公告开始时间* 2025-12-09 18:23:47
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2025-12-15 14:30:00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否
竞价开始时间* 2025-12-15 15:30: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5-12-15 18:00:00
是否设置降价幅度* 否
降价幅度(元)*
是否设置延时报价* 否
延时报价时间(分钟)*
延时报价次数*
招标人* 酒泉市人民医院
标包信息
标包名称 标包编号 采购类别 标包合同估算价(元)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酒泉医院(酒泉市人民医院)医用恒温箱采购项目 (二次) JQYGCG〔2025〕HYZX104号 货物
***.00

公告内容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酒泉医院(酒泉市人民医院)医用恒温箱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6号)、《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的意见>的通知》(酒政办发〔2018〕301号)、《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限额以下非必须招标工程项目发包方式的指导意见(试行)》(酒政办发〔2018〕324号)等文件要求,甘肃恒远正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酒泉医院(酒泉市人民医院)的委托,对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酒泉医院(酒泉市人民医院)医用恒温箱采购项目(二次)以公开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JQYGCG〔2025〕HYZX104号
二、采购内容:
序号
货物名称
技术参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医用
恒温箱

1.工艺一体成型,门体双层钢化玻璃门;
2.加热器类型:PTC加热(带过热保护);
3.保温层材料:硬质聚氨酯发泡(无氟);
4.搁架材料:不锈钢SUS304;外板/内板:不锈钢SUS430/不锈钢 SUS304
5.报警类型:高低温报警、传感器故障报警、开门报警;
6.防触电保护类型
7.功率:130W
8.可调设置温度:26℃~50℃
9.容量:≥160L

1


三、预算金额:小写:¥***.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
四、竞价办法:最低价评标法(恶意低价谋取中标的,低于市场均价恶意竞标,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竞标人不予采纳)。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机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
(4)提供2025年近6个月内任意一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凭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声明函);
(6)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录;(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招标截止日期的信用报告或相关信用截图均可,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单位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提供完全符合采购内容技术参数证明材料(如原版技术白皮书或生产商印制的产品彩页);
(8)提供售后服务承诺(格式自拟);
(9)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材料真实性保证承诺书(格式自拟);
(10)提供所投产品近三个月内生产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以上资格要求资料复印件须在有效时间内加盖公章以PDF格式上传至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逾期未上传或上传不合格的企业将被拒绝。
六、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价截止时间:
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5日14:30时
竞价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5日18:00时
七、报价要求
1.投标人报价包含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有关的一切费用。
2.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价,每项报价只能有一个价格。
3.投标人对投标产品及服务报价,应报出最具有竞争力的价格。
八、质量要求及供货期限
1.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必须为正规厂商生产的全新合格产品,产品质量须符合国家相关的产品质量标准;
2.供应商所供产品的售后服务按国家相关产品的质量“三包”政策执行;
3.质保期3年,质保期内,产品涉及的质量问题,供应商应给予免费调货或更换;
4.供货期限:30日历天。
九、其他说明
1.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下浮20%收取。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0元。
2.供应商的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服务内容的一切费用。
3.本项目采购以最低价中标的原则确定中标人,但恶意低价谋取中标的,低于市场均价恶意竞标,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竞标人不予采纳。
4.供应商要为自己上传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接受公众监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采购人: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酒泉医院(酒泉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恒远正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15209375155  0937-5900178
联系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莫高路2号阳光小区16号楼2号门店
 
甘肃恒远正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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