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宣传电子显示屏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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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甘肃 平凉市 | 采购单位 | 甘肃省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甘肃嘉丽轩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宣传电子显示屏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 项目信息 |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宣传电子显示屏项目 | ||
| 采购单位 | 甘肃嘉丽轩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交易编号 | JLX-2025-050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资金来源 | |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13359330164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 公告信息 | |||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 2025-12-12 15: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5-12-15 10:00:00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5-12-15 10: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5-12-15 12:00:00 |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降价幅度 | 未设置降价幅度 |
| 延时报价 | 未设置延时报价 | 评标标准 | 最低价中标法 |
采购标段信息
|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采购类别 | 最高限价(元) |
|---|---|---|---|---|
| 1 | 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宣传电子显示屏项目001 | JLX-2025-050 | 货物类 | ***.0 |
公告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甘肃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5年版)》等有关规定,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宣传电子显示屏项目通过“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省级平台)”以网上邀请竞价的形式进行采购,邀请的竞标企业是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已注册企业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竞标人,欢迎被邀请的竞标人前来竞价。
一、项目编号:JLX-2025-050
二、采购内容
|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参数 |
| 1 | 大厅p1.8小间距LED显示屏 | 11.74 | 平方米 | 1. 像素结构:SMD表贴三合一2. 投标产品LED屏像素点间距≤1.86mm3. 模组尺寸:320mm*160mm4. 刷新率≥3840 Hz5. 色温:3000K-12000K可调6. 白平衡亮度:≥500cd/㎡7. 对比度≥3000:18. 亮度均匀性≥99.5%9. 平整度≤0.2mm10. 像素密度:288906点/㎡11. LED显示屏中心蓝光辐射能量值对人眼视网膜无伤害,LED显示屏蓝光辐亮度≤0.5W.m-2.sr-1,符合肉眼观看标准。12. LED采用自然散热,无风扇设计,噪声满足NR-25(噪声标准曲线)要求。13. 整屏失控点数:≤1/1000000,连续失控点为0,盲点率≤1/1000000;无单列或单行像素失控现象,无常亮点。14. 具备去消隐功能,可防止因单颗LED反向漏电流异常引起的串亮现象,满足去消隐、无残影。15. 屏体正面为黑色哑光处理,反光率≤1.5%。16. LED显示单元对地漏电流≤0.01mA(交流有效值)。17. LED显示屏中心蓝光辐射能量值对人眼视网膜无伤害,LED显示屏蓝光辐亮度≤0.5W.m-2.sr-1,符合肉眼观看标准。18. 色域满足16bit,281万亿色,色域覆盖率100%,NTSC色域覆盖率≥120%上,YLV(PAL)色域覆盖率≥170%支持BT.2020、DCI.P3、BT.709×sRGB等多种色域转换。19. 显示单元的色彩还原准确性指标ΔE≤0.3。20. 需通过包装运输跌落测试,符合GB/T20801.5-2006标准,以10mm/min速度拉伸试样,测试样品发生彼坏时的力值。(包括接收卡,LED电源,视屏处理器,智能配电箱,控制终端,钢结构,不锈钢包边,各种辅材,安装调试等) |
| 2 | 会议室p1.8小间距LED显示屏 | 2.12 | 平方米 |
三、采购预算及评标办法
1、本项目预算为:15.00万元,投标报价高于预算价的为无效投标。
2、本项目采用最低价中标法。
四、供应商(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行许可证或基本户信息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4 年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5 年至今任意 1 个月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凭证的证明资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交企业声明函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3、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竞标。
4、必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及企业法人)。
5、供应商应提交针对本项目完整的实施方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报名时间
1、请于2025年12月12日15时00分至2025年12月15日10时00分登录甘肃省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等相关材料(PDF格式加盖公章)。
2、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质证明文件进行审核,未按规定时限上传或内容不全者将不予通过。
六、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通过资质审核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12月15日10时00分00秒至2025年12月15日12时00分00秒提交报价。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预算价。
3.系统评标以“最低价中标”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
七、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1个日历天。
2.所有投标人需将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请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嘉丽轩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平凉市崆峒区百泉路5号宏达国际花园A区3号商业楼201号),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八、联系方式
名 称:甘肃省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平凉市崆峒区兴北路131号
电 话:0933-8699585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嘉丽轩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平凉市崆峒区百泉路5号宏达国际花园A区3号商业楼201号
联系人:***
电 话:***
采购文件
附件1: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宣传电子显示屏项目竞价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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