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陇南市武都区裕河景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甘肃陇南市 发布日期:2025-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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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甘肃 陇南市 采购单位 陇南市武都区裕河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陇南市武都区裕河景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交易编号:LNSWDQYHJQTSGZXM-2025-008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陇南市武都区裕河景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 邀请 项目类型 (A02)市政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2025-12-24 08:30: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5-12-27 17:30:00
采购单位 陇南市武都区裕河镇人民政府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是否重大项目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标包名称 标包编号 采购类别 合同估算价
1 陇南市武都区裕河景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001 LNSWDQYHJQTSGZXM-2025-008 工程-施工 ***.0(元)

公告内容
陇南市武都区裕河景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陇南市武都区裕河景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为:陇南市武都区裕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财政资金,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1.环境整治2处,一处为停车场左侧缓坡,种植花卉280平方米,另一侧为上山步道右侧将原有56平方米房屋墙面木结构重新整理,并对屋面进行美化设置仿毛草装饰,周边种植花卉;
2.塘坝新建成品防腐木圆形亭子2座每座约10平方米,木长廊1座长度9m,38平方米,M7.5浆砌石长75米(90.8立方米)。卵石小道20平方米,种植竹子(株高2.5米)36平方米,景观石(高1.4米宽0.8米)1座,。
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
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5、质量目标:合格。
6、工程地点:陇南市武都区裕河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设备、人员、资金、社会信誉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在本企业的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C 证,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不得有在建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施工图纸请在陇南市武都区裕河镇人民政府领取,具体工程量请按照图纸。参与竞价的各投标人应如实慎重填写所报价格,错误填写报价者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竞价结束后以在系统报价结果为准。成交人无故拒不履行竞价结果造成延误招标的将视为违约,招标人将依法追究责任,追偿实际损失,并列入相关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内。
四、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24日08时30分至2025年12月26日17时30分通过登陆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 (陇南市) 电子招投标系统,网上报名完成后,并根据系统程序提示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电子印章) 。
五、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通过资质审核的竞价程序的投标人须在2025年12月27日下午17时30分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注:经业主方评审合格,通过评审的投标人提交报价金额,投标人应对报价及竞价负责,最终竞价为固定单价合同。
六、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
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3、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陇南市武都区裕河镇人民政府,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陇南市武都区裕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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