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空气能热泵供暖设备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甘肃庆阳市 发布日期:2025-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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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甘肃 庆阳市 采购单位 宁县新庄卫生院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恒宏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空气能热泵供暖设备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空气能热泵供暖设备
采购单位 甘肃恒宏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交易编号 GSHH2025-1229
采购方式 邀请 资金来源 单位自筹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是否重大项目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公告信息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2025-12-30 08:3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25-12-31 17:00:00
竞价开始时间 2025-12-31 08:30: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5-12-31 17:00:00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降价幅度 未设置降价幅度
延时报价 未设置延时报价 评标标准 最低价中标法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标段名称 标段编号 采购类别 最高限价(元)
1 空气能热泵供暖设备001 GSHH2025-1229 货物类 ***.0

公告内容
空气能热泵供暖设备招标公告
根据《甘肃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5年版)》、《关于加快推进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和运用的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甘肃恒宏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宁县新庄卫生院的委托,现对其“空气能热泵供暖设备”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被邀请的企业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中选取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供应商,欢迎被邀请的企业前来响应投标。
一、项目编号:GSHH2025-1229
二、项目名称:空气能热泵供暖设备
三、采购内容:采购空气能热泵供暖设备1套。(含运输、安装等具体参数及数量详见采购文件)。 
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
四、预算金额:***.00元
五、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六、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根据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全市政府采购中推行供应商“承诺+信用”管理机制的通知》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加盖公章;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公告开始时间及竞价时间 
1.请于2025年12月30日8时30分至2025年12月31日17时00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站“甘肃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进行投标登记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2.竞价时间:2025年12月31日08时30分至2025年12月31日17时00分,过时无效。
3.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报价。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平台上发布。
十、结果公示 
1.采购人将按照网上竞价结果,认可系统评定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企业,请将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电子版U盘1份(word格式、PDF格式),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恒宏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县新庄卫生院
地址:宁县新庄镇新庄街13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甘肃恒宏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庆阳市西峰区马莲河大道市直机关北区商铺3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甘肃恒宏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9日
 
采购文件
附件1:空气能热油泵供暖设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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