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预告】镇原县金龙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二期)EPC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

所属地区:甘肃庆阳市 发布日期:2026-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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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甘肃 庆阳市 采购单位 镇原县城乡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朗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镇原县金龙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二期)EPC总承包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招标项目名称:镇原县金龙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二期)EPC总承包 项目类型:市政 招标人:镇原县城乡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保证金缴纳方式:不缴纳 监督机构:镇原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是否重大项目:否 是否远程异地:是 招标内容与范围:无 项目编号:QYGC2026-0002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朗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否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镇原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项目概算(万元):4284.260000 招标组织形式:自行招标


标段信息
序号 标段编号 标段合同估算价 招标类别 详情
1 E6202400602028409669001 4284.260000万元 其他 详情

标段名称:
镇原县金龙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二期)EPC总承包001
统一交易标识码:
A02-12622800397452776C-20260126-000008-8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申请人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设计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 技术质量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安全生产负责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3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设计负责人1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安全员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其他人员须提供岗位证书。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4.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中关于联合体投标的规定。 3.4.2 联合体牵头人由施工企业承担。 3.5 投标人须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标段内容:

工程内容:第一部分为道路工程:完善一期已建成道路的路基防护工程、涵洞工程(进出口排水渠)、供热工程(仅含检查井及配件等)、照明工程(仅含穿线管、电缆井和手孔井)、污水管道维修工程、污水管网改线工程、金龙路沿线各单位门前坡道改造及相关附属设施。

第二部分为东区供热:新建一级管网3.226x2km,管径DN450、DN500和DN600。新建二级供热管网4.994x2km,管径 DN32-DN300;5座换热站进行设备更新改造;建设其他附属设施


招标范围:

1)设计:施工图设计;

2)建筑工程(含设备采购安装):包括工程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材料、设备的采购和安装、调试、技术培训等。

3)项目后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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