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灵台县溪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复合碳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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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甘肃 平凉市 | 采购单位 | 灵台县溪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甘肃弘顺合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灵台县溪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复合碳源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 项目信息 |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灵台县溪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复合碳源采购项目 | ||
| 采购单位 | 甘肃弘顺合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编号 | GSHSH-2026-002 |
| 采购方式 | 公开 | 资金来源 | |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 公告信息 | |||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 2026-02-10 00: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6-02-12 23:59:00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6-02-13 00: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6-02-13 17:00:00 |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降价幅度 | 未设置降价幅度 |
| 延时报价 | 未设置延时报价 | 评标标准 | 最低价中标法 |
采购标段信息
|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采购类别 | 最高限价(元) |
|---|---|---|---|---|
| 1 | 灵台县溪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复合碳源采购项目 | GSHSH-2026-002 | 货物类 | ***.0 |
公告内容
灵台县溪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复合碳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甘肃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2025年版)》的有关规定,甘肃弘顺合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灵台县溪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对“灵台县溪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复合碳源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GSHSH-2026-002
2.项目名称:灵台县溪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复合碳源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59.04万元;最高限价:59.04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4.采购内容:采购复合碳源480吨(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5.质量标准:合格。
6. 合同履行期限:依照合同约定执行。
7. 交接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5年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或2025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由基本开户行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出具资信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企业声明函);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原件)。
2.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3.供应商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及企业法人);
4.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天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提交的所有证明文件及材料必须清晰、准确、真实,以上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报名及资质证明文件上传:
1.投标人请于2026年2月10日00时00分00秒至2026年2月12日23时59分59秒前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限额以下政府采购阳光交易系统”进行投标登记并上传相应的资格证明文件及供货方案(PDF格式加盖公章)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详见附件)。
2.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质证明文件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网上竞价。
五、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及其他要求:
1.报价时间:2026年2月13日00时00分00秒至2026年2月13日17时00分00秒前提交报价。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
3.系统自动评标,以“最低价中标”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代理公司将对竞价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个日历天,公示期满后签发中标通知书。
4.公示结束前投标人需整理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版U盘一份(PDF格式)送至甘肃弘顺合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灵台县溪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灵台一中对面启程教育四楼
联 系 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0933-3628181
代理机构:甘肃弘顺合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灵台县溪河小区8号楼346号门面房
联系人:***
电 话:***
采购文件
附件1:灵台县溪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复合碳源采购项目-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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