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灵台县邵寨司法所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灵台县邵寨司法所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甘肃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甘肃 平凉市 | 采购单位 | 灵台县司法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甘肃荣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灵台县邵寨司法所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施工)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交易编号:GSRC-2026-008
采购标包信息
公告内容
灵台县邵寨司法所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SRC-2026-008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台县邵寨司法所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已由灵台县司法局以灵司发〔2026〕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2026年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灵台县司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荣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灵台县邵寨司法所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2.建设地点及规模:
本项目位于灵台县邵寨司法所,建设规模为:对灵台县邵寨司法所现有办公用房进行维修改造,涉及内容为:卷材屋面更换、斜屋面更换琉璃瓦、外墙乳胶漆、一楼推拉窗改固定隔热断桥窗、一楼玻璃门更换、卷闸门更换、门厅台阶贴大理石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招标控制价:***.41元。
4.资金来源:2026年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5.质量标准:合格。
6.招标内容: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建设内容。
7.计划工期:总工期20日历天,2026年3月16日开工,2026年4月5日竣工。
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企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各项证件齐全、合法有效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B证。
(2)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安全员1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
(4)施工员1人,须具备有效的施工员岗位证书;
(5)质量(检)员1人,须具备质量员岗位证书。
(6)机械员1人,须具备机械员岗位证书。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以该人员在本公司社会保险缴存凭证原件扫描件为依据,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相关部门审核盖章的包括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花名册),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4.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查询结果;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上查询均以自本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截图字迹清楚,信息要素齐全,彩色打印并加盖公章,装入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无效查询。)
5.投标人应提交针对本项目完整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等证明材料。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资质证明文件上传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3月6日00时00分至2026年3月8日23时59分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报名、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并上传投标文件(不包含投标函及投标预算文件,PDF 格式加盖电子印章)。
2.投标文件(不包含投标函及投标预算文件)上传截止后,由代理机构下载投标文件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依据《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甘建法〔2019〕377号文件,对《甘肃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资格审查管理办法》甘建建〔2015〕436号文件中第九条修改为:“在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过多时,可以由招标人从中选择不少于7家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本项目如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的投标申请人多于7家时,招标人最终选择7家合格投标人参与投标;如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的投标申请人少于7家且不少于3家,所有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的投标申请人被选为合格投标人参与投标。
3.被选定为参与竞价的投标人,交易系统投标人资格被审核通过。资格审核通过的投标人下载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投标预算并报价。
4.报价时间:2026年3月9日12时00分至2026年3月10日12时00 分。
五、相关要求
1.在招标时限内,投标人须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及报价等工作。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上传报价者视为无效报价。
六、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2.竞价结束后,请各投标人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一正二副)、电子版U盘1份,于中标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荣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逾期未送达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可按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其他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台县司法局
地 址:甘肃省灵台县西城区鹑觚路28号
联系人:***
电 话:***
代理机构:甘肃荣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灵台县溪河小区6号楼4单元301室
联系人:***
电 话:***
附件信息
附件1:工程量清单=灵台县邵寨司法所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PDF 附件2:招标文件—灵台县邵寨司法所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pdf
| 公告基本信息 | |||
|---|---|---|---|
| 项目名称 | 灵台县邵寨司法所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施工) | ||
| 采购方式 | 公开 | 项目类型 | (A01)房屋建筑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6-03-06 00: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6-03-10 12:00:00 |
| 采购单位 | 甘肃荣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
| 1 | 灵台县邵寨司法所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施工)001 | GSRC-2026-008 | 工程-施工 | ***.41(元) |
公告内容
灵台县邵寨司法所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SRC-2026-008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台县邵寨司法所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已由灵台县司法局以灵司发〔2026〕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2026年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灵台县司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荣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灵台县邵寨司法所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2.建设地点及规模:
本项目位于灵台县邵寨司法所,建设规模为:对灵台县邵寨司法所现有办公用房进行维修改造,涉及内容为:卷材屋面更换、斜屋面更换琉璃瓦、外墙乳胶漆、一楼推拉窗改固定隔热断桥窗、一楼玻璃门更换、卷闸门更换、门厅台阶贴大理石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招标控制价:***.41元。
4.资金来源:2026年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5.质量标准:合格。
6.招标内容: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建设内容。
7.计划工期:总工期20日历天,2026年3月16日开工,2026年4月5日竣工。
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企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各项证件齐全、合法有效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B证。
(2)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安全员1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
(4)施工员1人,须具备有效的施工员岗位证书;
(5)质量(检)员1人,须具备质量员岗位证书。
(6)机械员1人,须具备机械员岗位证书。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以该人员在本公司社会保险缴存凭证原件扫描件为依据,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相关部门审核盖章的包括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花名册),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4.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查询结果;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上查询均以自本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截图字迹清楚,信息要素齐全,彩色打印并加盖公章,装入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无效查询。)
5.投标人应提交针对本项目完整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等证明材料。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资质证明文件上传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3月6日00时00分至2026年3月8日23时59分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报名、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并上传投标文件(不包含投标函及投标预算文件,PDF 格式加盖电子印章)。
2.投标文件(不包含投标函及投标预算文件)上传截止后,由代理机构下载投标文件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依据《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甘建法〔2019〕377号文件,对《甘肃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资格审查管理办法》甘建建〔2015〕436号文件中第九条修改为:“在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过多时,可以由招标人从中选择不少于7家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本项目如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的投标申请人多于7家时,招标人最终选择7家合格投标人参与投标;如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的投标申请人少于7家且不少于3家,所有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的投标申请人被选为合格投标人参与投标。
3.被选定为参与竞价的投标人,交易系统投标人资格被审核通过。资格审核通过的投标人下载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投标预算并报价。
4.报价时间:2026年3月9日12时00分至2026年3月10日12时00 分。
五、相关要求
1.在招标时限内,投标人须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及报价等工作。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上传报价者视为无效报价。
六、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2.竞价结束后,请各投标人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一正二副)、电子版U盘1份,于中标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荣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逾期未送达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可按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其他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台县司法局
地 址:甘肃省灵台县西城区鹑觚路28号
联系人:***
电 话:***
代理机构:甘肃荣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灵台县溪河小区6号楼4单元301室
联系人:***
电 话:***
附件信息
附件1:工程量清单=灵台县邵寨司法所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PDF 附件2:招标文件—灵台县邵寨司法所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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