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静宁县葫芦河城川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三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静宁县葫芦河城川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三标段(监理)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甘肃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甘肃 平凉市 | 采购单位 | 平凉市生态环境局静宁分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甘肃丰泽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静宁县葫芦河城川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三标段(监理)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交易编号:GSFZ-YGC2025-008
采购标包信息
公告内容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静宁县葫芦河城川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已由静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静发改(2026)71 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及地方配套。项目业主为平凉市生态环境局静宁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丰泽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监理进行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静宁县葫芦河城川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三标段(监理)
2.项目编号:GSFZ-YGC2025-008
3.建设内容及规模:该工程位于平凉市静宁县城川镇,主要包括水生态修复工程、水污染治理工程及土壤生态修复工程三部分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水生态修复工程:该工程位于葫芦河渝河汇入口至甘河村段,治理段长度为 2.53 千米,新建生态护岸 3523.82 米、生态隔离带 11550 平方米,完成河道清障 39526 立方米、河道滩地修复 39526 平方米。
水污染治理工程:在景家寨子村、红旗村 1-5 组及红旗村村委会所在地敷设DN200-DN400HDPE双壁波纹管污水管网16531米,新建De110入户支管3135 米,配套φ1000 钢筋混凝土污水检查井761座,完成混凝土路面破除及恢复 24780 平方米,修建有效容积 50 立方米化粪池 2 座,购置吸污车1辆。该区域收集的污水经 S218 省道东侧重力流排放至咀头村污水主管道内,最终汇入静宁县方圆污水处理厂处理 。
土壤生态修复工程:在红旗村、咀头村、大寨村通过矮砧密植苹果种植技术修复 沙化土地 383.4 亩。完成土方回192809.1 立方米、土地平整 227411.4 立方米、沙化土壤改良 383.4 亩,新建田间道路 2.997 千米、水利灌溉工程 2 项、管理用房 2 座(单座建筑面积 106.26 平方米)、围栏6327 米、防雹网 252897 平方米、水泥立柱及拉绳 252897 平方米、果树栽植 72075株、室内外电气工程 2 项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4.招标内容:本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工程监理。
5.招标控制价:三标段:27 万元
6.资金来源:申请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 及地方配套。
7.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相关工程质量检评验收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通过竣工验收为止。
9.标段划分:本项目监理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单位。
监理三标段:土壤生态修复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总监理工程师 1 人,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高级技术职称,并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拟投入本项目的监理人员不少于 2 人。
3.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企业名称、企业法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字迹清楚,信息要素齐全并加盖公章,装入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无效查询。
4.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企业名称、企业法人、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截图字迹清楚,信息要素齐全,彩色打印并加盖公章,装入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无效查询。
5.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该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截图字迹清楚,信息要素齐全并加盖公章,装入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无效查询。
6.投标人应提交针对本项目完整的监理实施方案、监理能力等证明材料。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竞价响应文件上传
1.投标人请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 10 时 30 分至 2026 年 3 月26日 18 时00分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报名并上传相应竞价响应文件(PDF 格式加盖电子印章)。
2.所有投标人于 2026 年 3 月 25 日 23 时 59 分前上传资料,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竞价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审查通过后进入网上竞价环节。
五、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网上报价时限与报名及竞价响应文件上传时限一致,提交报价前应将完整的竞价响应文件上传至网络。2.本次竞价各竞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上传竞价响应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报价。
六、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2.竞价结束后,所有投标人须将投标文件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或邮寄甘肃丰泽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甘肃省平凉市西门坡科技局 4 楼 402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平凉市)网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投标或无效投标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凉市生态环境局静宁分局
地址:静宁县西街 4 号
联 系 人:***
电话:***
代理机构:甘肃丰泽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平凉市西门坡科技局 4 楼 402 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公告基本信息 | |||
|---|---|---|---|
| 项目名称 | 静宁县葫芦河城川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三标段 (监 理) |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7)水利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6-03-26 10:3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6-03-26 18:00:00 |
| 采购单位 | 甘肃丰泽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
| 1 | 静宁县葫芦河城川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三标段 (监 理) | 1 | 服务-监理 | ***.0(元) |
公告内容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静宁县葫芦河城川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已由静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静发改(2026)71 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及地方配套。项目业主为平凉市生态环境局静宁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丰泽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监理进行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静宁县葫芦河城川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三标段(监理)
2.项目编号:GSFZ-YGC2025-008
3.建设内容及规模:该工程位于平凉市静宁县城川镇,主要包括水生态修复工程、水污染治理工程及土壤生态修复工程三部分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水生态修复工程:该工程位于葫芦河渝河汇入口至甘河村段,治理段长度为 2.53 千米,新建生态护岸 3523.82 米、生态隔离带 11550 平方米,完成河道清障 39526 立方米、河道滩地修复 39526 平方米。
水污染治理工程:在景家寨子村、红旗村 1-5 组及红旗村村委会所在地敷设DN200-DN400HDPE双壁波纹管污水管网16531米,新建De110入户支管3135 米,配套φ1000 钢筋混凝土污水检查井761座,完成混凝土路面破除及恢复 24780 平方米,修建有效容积 50 立方米化粪池 2 座,购置吸污车1辆。该区域收集的污水经 S218 省道东侧重力流排放至咀头村污水主管道内,最终汇入静宁县方圆污水处理厂处理 。
土壤生态修复工程:在红旗村、咀头村、大寨村通过矮砧密植苹果种植技术修复 沙化土地 383.4 亩。完成土方回192809.1 立方米、土地平整 227411.4 立方米、沙化土壤改良 383.4 亩,新建田间道路 2.997 千米、水利灌溉工程 2 项、管理用房 2 座(单座建筑面积 106.26 平方米)、围栏6327 米、防雹网 252897 平方米、水泥立柱及拉绳 252897 平方米、果树栽植 72075株、室内外电气工程 2 项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4.招标内容:本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工程监理。
5.招标控制价:三标段:27 万元
6.资金来源:申请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 及地方配套。
7.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相关工程质量检评验收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通过竣工验收为止。
9.标段划分:本项目监理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单位。
监理三标段:土壤生态修复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总监理工程师 1 人,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高级技术职称,并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拟投入本项目的监理人员不少于 2 人。
3.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企业名称、企业法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字迹清楚,信息要素齐全并加盖公章,装入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无效查询。
4.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企业名称、企业法人、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截图字迹清楚,信息要素齐全,彩色打印并加盖公章,装入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无效查询。
5.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该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截图字迹清楚,信息要素齐全并加盖公章,装入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无效查询。
6.投标人应提交针对本项目完整的监理实施方案、监理能力等证明材料。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竞价响应文件上传
1.投标人请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 10 时 30 分至 2026 年 3 月26日 18 时00分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报名并上传相应竞价响应文件(PDF 格式加盖电子印章)。
2.所有投标人于 2026 年 3 月 25 日 23 时 59 分前上传资料,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竞价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审查通过后进入网上竞价环节。
五、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网上报价时限与报名及竞价响应文件上传时限一致,提交报价前应将完整的竞价响应文件上传至网络。2.本次竞价各竞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上传竞价响应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报价。
六、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2.竞价结束后,所有投标人须将投标文件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或邮寄甘肃丰泽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甘肃省平凉市西门坡科技局 4 楼 402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平凉市)网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投标或无效投标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凉市生态环境局静宁分局
地址:静宁县西街 4 号
联 系 人:***
电话:***
代理机构:甘肃丰泽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平凉市西门坡科技局 4 楼 402 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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