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项目推荐|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天水市分公司秦州区世纪金花A-A5商业用房招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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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甘肃 天水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天水市分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天水市分公司秦州区世纪金花A-A5商业用房招租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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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天水市分公司秦州区世纪金花A-A5商业用房招租项目
挂牌日期:2026年3月24日-2026年4月7日
挂牌价:***元/年
标的概况
1.商业用房现状:空置。
2.租赁开始日期: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次日起计算。
3.租赁押金:按最终成交的月租金标准收取,承租方须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足额交纳。
4.挂牌租金含增值税,适用增值税税率5%。
5.标的所在地: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世纪金花5楼。
6.出租方名称: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天水市分公司
[ 左右滑动图片 ]
特别告知
1.以上标的整体招租;
2.该标的所在建筑物单层建筑面积为1507.64平方米,标的租赁面积为1450平方米,标的建筑物内设置有出租方通信机房,约57平方米,承租方须为出租方机房维抢修工作提供必要便利,应向出租方指定的维抢修人员提供房产主出入口钥匙或智能密码锁密码。标的内机房门钥匙由出租方维抢修人员专属保管,承租方不得实施任何影响、妨碍机房正常运转的行为。
3.在租赁期间,承租方是房屋的实际管理人,在房屋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都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人无关,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抛物,水电使用不当,在房屋内摔倒等等造成的人身伤亡,如果承租方利用此房进行不正当经营,或是违法活动,一切后果由承租方承担且出租方有权无条件立刻收回房屋。
4.承租方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出租方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严禁存放或从事可能产生粉尘、渣土、油渍、化学品等污染物的事项及其他违法行为。如承租方不能按规(约)定使用租赁标的并导致《房屋租赁合同》不能履行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5.若该房产因出租方政策变化须收回或因市政规划拆除、承租方改变房屋用途等情况,出租方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6.不允许承租方改变标的结构及现状,承租方确需装修、分隔、修建、改建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承租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或经营。承租方增设的附属设施、设备归属及其维修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7.装修期内,出租方不收取租金;承租方需自行承担该期间产生的全部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暖气费。
8.租赁期间,若承租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退租,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出租方,该行为构成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扣除租赁押金作为违约金。
9.租赁期满且承租方不再续租的,应于租赁到期当日完成标的房产的搬离事宜,并一次性结清所有应由其承担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金、物业费、水电费、取暖费及房屋使用产生的维修费等。承租方需续租的,须于租赁期满前2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出租方,续租租金视当时市场价格双方另行协商。
联系方式
***13359473302
0931-8457986
详细信息以甘交所集团网站
www.gscq.com.cn
预披露、正式披露的公告为准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项目公告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天水市分公司秦州区世纪金花A-A5商业用房招租项目
挂牌日期:2026年3月24日-2026年4月7日
挂牌价:***元/年
标的概况
1.商业用房现状:空置。
2.租赁开始日期: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次日起计算。
3.租赁押金:按最终成交的月租金标准收取,承租方须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足额交纳。
4.挂牌租金含增值税,适用增值税税率5%。
5.标的所在地: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世纪金花5楼。
6.出租方名称: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天水市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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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告知
1.以上标的整体招租;
2.该标的所在建筑物单层建筑面积为1507.64平方米,标的租赁面积为1450平方米,标的建筑物内设置有出租方通信机房,约57平方米,承租方须为出租方机房维抢修工作提供必要便利,应向出租方指定的维抢修人员提供房产主出入口钥匙或智能密码锁密码。标的内机房门钥匙由出租方维抢修人员专属保管,承租方不得实施任何影响、妨碍机房正常运转的行为。
3.在租赁期间,承租方是房屋的实际管理人,在房屋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都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人无关,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抛物,水电使用不当,在房屋内摔倒等等造成的人身伤亡,如果承租方利用此房进行不正当经营,或是违法活动,一切后果由承租方承担且出租方有权无条件立刻收回房屋。
4.承租方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出租方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严禁存放或从事可能产生粉尘、渣土、油渍、化学品等污染物的事项及其他违法行为。如承租方不能按规(约)定使用租赁标的并导致《房屋租赁合同》不能履行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5.若该房产因出租方政策变化须收回或因市政规划拆除、承租方改变房屋用途等情况,出租方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6.不允许承租方改变标的结构及现状,承租方确需装修、分隔、修建、改建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承租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或经营。承租方增设的附属设施、设备归属及其维修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7.装修期内,出租方不收取租金;承租方需自行承担该期间产生的全部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暖气费。
8.租赁期间,若承租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退租,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出租方,该行为构成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扣除租赁押金作为违约金。
9.租赁期满且承租方不再续租的,应于租赁到期当日完成标的房产的搬离事宜,并一次性结清所有应由其承担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金、物业费、水电费、取暖费及房屋使用产生的维修费等。承租方需续租的,须于租赁期满前2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出租方,续租租金视当时市场价格双方另行协商。
联系方式
***13359473302
0931-8457986
详细信息以甘交所集团网站
www.gscq.com.cn
预披露、正式披露的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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