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镇原县看守所监室床位制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镇原县看守所监室床位制改造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甘肃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甘肃 庆阳市 | 采购单位 | 镇原县公安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甘肃弘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镇原县看守所监室床位制改造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交易编号:GSHLGC2026-002
采购标包信息
公告内容
一、招标条件
甘肃弘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镇原县公安局的委托,对“镇原县看守所监室床位制改造项目”通过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进行邀请招标,被邀请企业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中选取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欢迎被邀请的投标人前来响应投标。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镇原县看守所监室床位制改造项目
2.项目编号:GSHLGC2026-002
3.工程内容:拆除原有通铺14张,塑胶地面184.8平方米,DN80镀锌钢管260米,DN20镀锌钢管246米,散热器768片;新做塑胶地面184.8平方米,墙面装饰板176平方米,散热器640片、DN25镀锌钢管480米及附件耗材,混凝土地面21.6平方米,玻璃密封等。
4.招标控制价:***.06元。
5.质量标准:合格。
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7.计划工期:总工期15个日历天。
8.标段划分: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及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建造师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有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施工员、质量员具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
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
5.投标人须提供《庆阳市公共交易诚信承诺书》。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1.请于2026年4月4日08时30分至2026年4月8日17时00分登录庆阳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 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2.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3.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评审,审核通过以后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五、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通过资质审核的投标人请于2026年4月8日17时00分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六、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排除无效报价后,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限1个工作日。
2.通过竞价成交的投标人,请将与网络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电子版U盘1份(PDF格式),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弘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镇原县公安局
地 址:甘肃省庆阳市镇原县城关镇莲池路
联系人:寇女士
电 话:13919611568
代理机构:甘肃弘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长庆南路恒美二期D区商铺56号
联系人:***
电 话:***
2026年4月3日
附件信息
附件1:2.文件.pdf
| 公告基本信息 | |||
|---|---|---|---|
| 项目名称 | 镇原县看守所监室床位制改造项目 |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1)房屋建筑 |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6-04-04 08:3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6-04-08 17:00:00 |
| 采购单位 | 甘肃弘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
| 1 | 镇原县看守所监室床位制改造项目 | GSHLGC2026-002 | 工程-施工 | ***.06(元) |
公告内容
一、招标条件
甘肃弘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镇原县公安局的委托,对“镇原县看守所监室床位制改造项目”通过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进行邀请招标,被邀请企业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中选取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欢迎被邀请的投标人前来响应投标。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镇原县看守所监室床位制改造项目
2.项目编号:GSHLGC2026-002
3.工程内容:拆除原有通铺14张,塑胶地面184.8平方米,DN80镀锌钢管260米,DN20镀锌钢管246米,散热器768片;新做塑胶地面184.8平方米,墙面装饰板176平方米,散热器640片、DN25镀锌钢管480米及附件耗材,混凝土地面21.6平方米,玻璃密封等。
4.招标控制价:***.06元。
5.质量标准:合格。
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7.计划工期:总工期15个日历天。
8.标段划分: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及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建造师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有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施工员、质量员具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
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
5.投标人须提供《庆阳市公共交易诚信承诺书》。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1.请于2026年4月4日08时30分至2026年4月8日17时00分登录庆阳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 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2.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3.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评审,审核通过以后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五、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通过资质审核的投标人请于2026年4月8日17时00分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六、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排除无效报价后,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限1个工作日。
2.通过竞价成交的投标人,请将与网络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电子版U盘1份(PDF格式),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弘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镇原县公安局
地 址:甘肃省庆阳市镇原县城关镇莲池路
联系人:寇女士
电 话:13919611568
代理机构:甘肃弘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长庆南路恒美二期D区商铺56号
联系人:***
电 话:***
2026年4月3日
附件信息
附件1:2.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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