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太昌镇申明村公共活动场所提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太昌镇申明村公共活动场所提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甘肃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甘肃 庆阳市 | 采购单位 | 宁县太昌镇人民政府 |
| 招标代理机构 | 甘肃同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太昌镇申明村公共活动场所提升改造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交易编号:GSTY2026-017
采购标包信息
公告内容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昌镇申明村公共活动场所提升改造项目,已由宁县财政局以宁财农〔2026〕1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村民筹资、筹劳折资和财政奖补资金,招标人为宁县太昌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同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GSTY2026-017
2、项目名称:太昌镇申明村公共活动场所提升改造项目
3、建设地点:太昌镇申明村。
4、工程内容:拆除混凝土硬化院坪646平方米、透水砖院坪铺装1168平方米、混凝土坡道25平方米;新做120mm厚混凝土硬化院坪约430平方米、150mm厚混凝土硬化院坪约1386平方米、混凝土坡道25平方米、排水管道1项、太阳能路灯8盏;铲除及新做围墙涂料155平方米、钢筋混凝土挡土墙74米、蓄水池透视围墙围栏81米、旗台1座、屋面防水220平方米;拆除蓄水池透视围墙贴面砖墙面及新做真石漆墙面81平方米(以施工图为准)。
5、计划工期:6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4月22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0月21日。
6、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7、标段划分:无。
8、招标控制价:***.45元。
9、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4、对于被各行业主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文明办及司法等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5、投标企业必须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方式:
1、招标人通过庆阳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发布招标公告。
2、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五、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
1、被邀请参与竞标者,请与2026年4月16日10 时50分至2026年4月17日18时00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庆阳市)”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2、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3、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以后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六、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通过资质审核的投标人须在2026年4月19日17时30分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七、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排除无效报价后,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限为1个工作日。
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包含资格证明文件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各一份),电子版(签章PDF格式、word格式),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同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县太昌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宁县太昌镇昌盛路16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同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马莲河大道74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15213867925
2026年4月16日
| 公告基本信息 | |||
|---|---|---|---|
| 项目名称 | 太昌镇申明村公共活动场所提升改造项目 |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99)其他 |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6-04-16 10:5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6-04-19 17:30:00 |
| 采购单位 | 甘肃同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
| 1 | 太昌镇申明村公共活动场所提升改造项目 | GSTY2026-017 | 工程-施工 | ***.45(元) |
公告内容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昌镇申明村公共活动场所提升改造项目,已由宁县财政局以宁财农〔2026〕1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村民筹资、筹劳折资和财政奖补资金,招标人为宁县太昌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同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GSTY2026-017
2、项目名称:太昌镇申明村公共活动场所提升改造项目
3、建设地点:太昌镇申明村。
4、工程内容:拆除混凝土硬化院坪646平方米、透水砖院坪铺装1168平方米、混凝土坡道25平方米;新做120mm厚混凝土硬化院坪约430平方米、150mm厚混凝土硬化院坪约1386平方米、混凝土坡道25平方米、排水管道1项、太阳能路灯8盏;铲除及新做围墙涂料155平方米、钢筋混凝土挡土墙74米、蓄水池透视围墙围栏81米、旗台1座、屋面防水220平方米;拆除蓄水池透视围墙贴面砖墙面及新做真石漆墙面81平方米(以施工图为准)。
5、计划工期:6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4月22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0月21日。
6、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7、标段划分:无。
8、招标控制价:***.45元。
9、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4、对于被各行业主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文明办及司法等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5、投标企业必须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方式:
1、招标人通过庆阳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发布招标公告。
2、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五、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
1、被邀请参与竞标者,请与2026年4月16日10 时50分至2026年4月17日18时00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庆阳市)”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2、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3、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以后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六、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通过资质审核的投标人须在2026年4月19日17时30分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七、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排除无效报价后,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限为1个工作日。
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包含资格证明文件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各一份),电子版(签章PDF格式、word格式),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同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县太昌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宁县太昌镇昌盛路16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同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马莲河大道74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15213867925
2026年4月16日
剑鱼标讯甘肃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