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环县耿湾乡张台村崔园子组产业路硬化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环县耿湾乡张台村崔园子组产业路硬化工程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甘肃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甘肃 庆阳市 | 采购单位 | 环县耿湾乡人民政府 |
| 招标代理机构 | 甘肃财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环县耿湾乡张台村崔园子组产业路硬化工程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交易编号:GSCY【2026】-007
采购标包信息
公告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环县耿湾乡张台村崔园子组产业路硬化工程项目已由环财建[2025]5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甘肃省财政厅关于2025年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第十批),招标人为环县耿湾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财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通过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环县耿湾乡张台村崔园子组产业路硬化工程项目
2.2项目编号:GSCY【2026】-007
2.3建设地点:环县耿湾乡张台村崔园子组
2.4建设内容:新修沥青路路2.23Km,路基宽度为3.5m,路面宽度为3.0m,两侧各设置0.25m的砂砾路肩,路基标准横断面为:0.25m(砂砾路肩)+3.0(行车道)+0.25m(砂砾路肩)。
2.5招标控制价:***.00元。
2.6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5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8月29日
2.7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施工标段。
2.9质量目标: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2.10安全目标:无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和安全生产能力。
3.2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无在建项目。项目总工程师须为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管理人员须为投标单位的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所在单位为其购买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3.4投标人须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3.5对于被各级行政、司法机关等部门限制其参与招投标活动(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或官网公布结果为准)的,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采取隐瞒等方式骗取中标的,其中标按无效处理。(查询渠道: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4.招标程序
本项目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通过庆阳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发布招标公告,邀请与本项目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对其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投标人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签发成交通知书。
5.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5.1被邀请参与的投标人,请与2026年4月17日9时00分至2026年4月20日17时00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逐页加盖电子印章或鲜章)。
5.2投标人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5.3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投标人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6.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6.1通过资质审核的投标人须在2026年4月20日17时00分前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阳光交易系统进行在线竞价,过时无效。
6.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6.3本次报价包含相关费用。
7.结果公示
7.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竞价结束后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限1日。
7.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电子版U盘1份(PDF格式电子版文件为投标人递交的纸版文件正本(含封面)的扫描件),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财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一致。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环县耿湾乡人民政府
地址:环县耿湾乡张台村政府台1号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财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庆阳市西峰区秦直西路瑞泰商业综合体C区207室
邮政编码:745000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1173679985@qq.com
2026年4月17日
附件信息
附件1:招标文件--(环县耿湾乡张台村崔园子组产业路硬化工程项目).pdf
| 公告基本信息 | |||
|---|---|---|---|
| 项目名称 | 环县耿湾乡张台村崔园子组产业路硬化工程项目 |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3)公路 |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6-04-17 09: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6-04-20 17:00:00 |
| 采购单位 | 环县耿湾乡人民政府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
| 1 | 环县耿湾乡张台村崔园子组产业路硬化工程项目 | GSCY【2026】-007 | 工程-施工 | ***.0(元) |
公告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环县耿湾乡张台村崔园子组产业路硬化工程项目已由环财建[2025]5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甘肃省财政厅关于2025年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第十批),招标人为环县耿湾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财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通过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环县耿湾乡张台村崔园子组产业路硬化工程项目
2.2项目编号:GSCY【2026】-007
2.3建设地点:环县耿湾乡张台村崔园子组
2.4建设内容:新修沥青路路2.23Km,路基宽度为3.5m,路面宽度为3.0m,两侧各设置0.25m的砂砾路肩,路基标准横断面为:0.25m(砂砾路肩)+3.0(行车道)+0.25m(砂砾路肩)。
2.5招标控制价:***.00元。
2.6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5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8月29日
2.7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施工标段。
2.9质量目标: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2.10安全目标:无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和安全生产能力。
3.2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无在建项目。项目总工程师须为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管理人员须为投标单位的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所在单位为其购买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3.4投标人须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3.5对于被各级行政、司法机关等部门限制其参与招投标活动(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或官网公布结果为准)的,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采取隐瞒等方式骗取中标的,其中标按无效处理。(查询渠道: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4.招标程序
本项目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通过庆阳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发布招标公告,邀请与本项目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对其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投标人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签发成交通知书。
5.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5.1被邀请参与的投标人,请与2026年4月17日9时00分至2026年4月20日17时00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逐页加盖电子印章或鲜章)。
5.2投标人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5.3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投标人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6.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6.1通过资质审核的投标人须在2026年4月20日17时00分前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阳光交易系统进行在线竞价,过时无效。
6.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6.3本次报价包含相关费用。
7.结果公示
7.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竞价结束后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限1日。
7.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电子版U盘1份(PDF格式电子版文件为投标人递交的纸版文件正本(含封面)的扫描件),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财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一致。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环县耿湾乡人民政府
地址:环县耿湾乡张台村政府台1号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财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庆阳市西峰区秦直西路瑞泰商业综合体C区207室
邮政编码:745000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1173679985@qq.com
2026年4月17日
附件信息
附件1:招标文件--(环县耿湾乡张台村崔园子组产业路硬化工程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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