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环县芦家湾乡盘龙村张庄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排水设施维修项目招标公告_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环县芦家湾乡盘龙村张庄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排水设施维修项目招标公告_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甘肃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甘肃 庆阳市 | 采购单位 | 环县芦家湾乡人民政府 |
| 招标代理机构 | 甘肃昇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环县芦家湾乡盘龙村张庄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排水设施维修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 交易编号:GSSZ2026-008
| 公告基本信息 | |||
|---|---|---|---|
| 项目名称 | 环县芦家湾乡盘龙村张庄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排水设施维修项目 |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3)公路 |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6-04-23 08:3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6-04-27 17:30:00 |
| 采购单位 | 甘肃昇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
| 1 | 环县芦家湾乡盘龙村张庄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排水设施维修项目001 | GSSZ2026-008 | 工程-施工 | ***.0(元) |
公告内容
一、招标条件
环县芦家湾乡盘龙村张庄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排水设施维修项目已由环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环发改(审)发[2026]50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环县芦家湾乡人民政府。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加快推进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和运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现拟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企业库中选取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企业作为投标人,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环县芦家湾乡盘龙村张庄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排水设施维修项目。
2.2建设地点:环县芦家湾乡盘龙村张庄组。
2.3建设规模:现浇混凝土矩形盖板沟130m,现浇混凝土排水渠150m,路面硬化800m2。
2.4计划工期:1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4月30日,计划交工日期:2026年5月14日。
2.5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
2.7招标控制价:***.00元
2.8质量目标: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2.9安全目标:无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或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和安全生产能力。
3.2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项目。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施工员、质量员具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3.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
3.5投标人须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四、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4.1被邀请参与投标者,请于2026年4月23日8时30分至2026年4月27日17时30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 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及针对本项目编制的总体施工方案。
4.2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4.3招标人或其代理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总体施工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五、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5.1 通过资质审核的竞价程序的投标人须在2026年4月27日17时30分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5.2 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六、结果公示
6.1 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代理机构将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1日。
6.2 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昇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环县芦家湾乡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环县芦家湾乡宋家掌村康平路166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昇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长庆南路恒美二期D区商铺56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026年4月22日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庆阳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s://www.qysggzyjy.cn:9096)进行报名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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