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灵台县公办养老机构2026年食堂主副食采购项目(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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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甘肃 平凉市 | 采购单位 | 灵台县民政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甘肃亚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灵台县公办养老机构2026年食堂主副食采购项目(二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标项目
标段信息
序号 标段编号 标段合同估算价 详情
1 E6200000600038348310001 41.000000万元 查看详情
标段名称: 灵台县公办养老机构2026年食堂主副食采购项目(二次)00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2、2023、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企业成立时间以营业执照登记日期为准,成立满1年不足2年的提供1年度报告,成立满2年不足3年的提供2年度报告,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自成立日起至投标前1个月的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企业声明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5年10月至今任意一个季度完税证明和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请提供说明材料,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新成立企业或未发生业务的企业应提交一份暂无纳税发生的声明函);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近三年(2023年4月至今)内参加的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或也可使用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无违规证明(申报主体线上可通过登录“信用中国(甘肃平凉)”网站〔https://credit.pingliang.gov.cn〕,在网站首页点击“甘肃省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暨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专栏进入专用信用服务,申请注册并下载“专用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也可在甘肃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专栏中“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一件事,”〔https://zwfw.gansu.gov.cn/pingliang/〕申请注册并下载“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线下通过市、县(市、区)政务服务大厅信用窗口下载“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证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对价格不进行优惠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企业)。
(2)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信息采集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信用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相关失信责任主体。(查询时间以公告发出时间至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中国裁判文书网: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及企业法人等信息)。
(5)本项目投标人须为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标段内容: 为灵台县公办养老机构食堂配送主副食,包括米、面、油、蔬菜、肉类、水果、冷冻副食、杂粮、干货调料、水果等。
| 招标项目名称: | 灵台县公办养老机构2026年食堂主副食采购项目(二次) | ||
| 项目类型: | 货物类 | 项目编号: | D01-12622700079265086Y-20260403-000019-2 |
| 招标人: | 灵台县民政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甘肃亚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监督机构: | 灵台县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项目概算(万元): | 41.000000 |
| 采购内容: | 详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 ||
| 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机构名称 | 灵台县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 ||
| 资金来源 | 政府拨款 | ||
标段信息
序号 标段编号 标段合同估算价 详情
1 E6200000600038348310001 41.000000万元 查看详情
标段名称: 灵台县公办养老机构2026年食堂主副食采购项目(二次)00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2、2023、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企业成立时间以营业执照登记日期为准,成立满1年不足2年的提供1年度报告,成立满2年不足3年的提供2年度报告,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自成立日起至投标前1个月的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企业声明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5年10月至今任意一个季度完税证明和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请提供说明材料,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新成立企业或未发生业务的企业应提交一份暂无纳税发生的声明函);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近三年(2023年4月至今)内参加的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或也可使用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无违规证明(申报主体线上可通过登录“信用中国(甘肃平凉)”网站〔https://credit.pingliang.gov.cn〕,在网站首页点击“甘肃省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暨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专栏进入专用信用服务,申请注册并下载“专用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也可在甘肃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专栏中“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一件事,”〔https://zwfw.gansu.gov.cn/pingliang/〕申请注册并下载“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线下通过市、县(市、区)政务服务大厅信用窗口下载“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证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对价格不进行优惠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企业)。
(2)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信息采集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信用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相关失信责任主体。(查询时间以公告发出时间至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中国裁判文书网: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及企业法人等信息)。
(5)本项目投标人须为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标段内容: 为灵台县公办养老机构食堂配送主副食,包括米、面、油、蔬菜、肉类、水果、冷冻副食、杂粮、干货调料、水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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