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环县二十里沟口至芦家湾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招标公告_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环县二十里沟口至芦家湾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招标公告_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甘肃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甘肃 庆阳市 | 采购单位 | 环县公路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甘肃中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环县二十里沟口至芦家湾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 交易编号:GSZZ2026-017
| 公告基本信息 | |||
|---|---|---|---|
| 项目名称 | 环县二十里沟口至芦家湾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3)公路 |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6-05-25 00: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6-05-27 17:00:00 |
| 采购单位 | 环县公路局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
| 1 | 环县二十里沟口至芦家湾安全生命防护工程001 | GSZZ2026-017 | 工程-施工 | ***.0(元) |
公告内容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环县二十里沟口至芦家湾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已由环县交通运输局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环县交通运输局以环交发〔2026〕70号文件批准,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环县公路局。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交易规则(试行)》(甘交易发〔2026〕10号)规定,现对该项目通过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进行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环县二十里沟口至芦家湾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2.2项目编号:GSZZ2026-017
2.3建设地点:甘肃省庆阳市环县境内
2.4项目简介:按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D81-2017)、《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JTGD82-2009)标准设计,护栏防撞等级采用C级,隐患里程7公里。
2.5招标范围及内容:波形钢板护栏6050米,单柱式铝合金标志牌(警告标志)11个,单柱式铝合金标志牌(禁令标志、一柱双牌)4个,双柱式铝合金标志牌(警告标志)4个,热熔标线245.7平方米,震动标线464.4平方米,路面反光路钮67个,减速带23.6米,道口标柱28根。
2.6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7招标控制价:***.00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者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2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人身份证正反面)或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3.3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或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4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无在建项目。项目总工程师必须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无在建项目。
3.5投标人需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3.6对于被各行业主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文明办及司法等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不得参加投标。查询渠道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信用中国”网站。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四、投标登记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4.1拟参与投标者,请与2026年05月25日00时00分至2026年05月27日17时00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 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进行投标登记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
4.2投标人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4.3招标人将对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五、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5.1 通过资质审核的竞价程序的投标人须在2026年05月27日17时00分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5.2 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报价后不允许更改,投标人提交报价时应认真核对报价金额,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六、结果公示
6.1 招标人将根据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的优先);中标结果确定后将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6.2 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两份(1正1副)(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电子版1份(内容同投标文件正本,要求为签字盖章完成后的PDF文件),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代理机构;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环县公路局
地 址:甘肃省庆阳市环县环江大道91号
联系人:***
电 话:***
代理机构:甘肃中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董志塬大道金建名居9幢2401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信息
- 附件1:招标文件-环县二十里沟口至芦家湾安全生命防护工程.pdf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庆阳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s://www.qysggzyjy.cn:9096)进行报名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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