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灵台县皇甫谧中医院中医儿科病床及吸痰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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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甘肃 平凉市 | 采购单位 | 灵台县皇甫谧中医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甘肃弘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灵台县皇甫谧中医院中医儿科病床及吸痰器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 项目信息 |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灵台县皇甫谧中医院中医儿科病床及吸痰器采购项目 | ||
| 采购单位 | 甘肃弘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编号 | GSHB-2026018 |
| 采购方式 | 公开 | 资金来源 | |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13195878329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 公告信息 | |||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 2026-05-27 12: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6-05-30 23:59:00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6-05-31 12: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6-05-31 17:00:00 |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降价幅度 | 未设置降价幅度 |
| 延时报价 | 未设置延时报价 | 评标标准 | 最低价中标法 |
采购标段信息
|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采购类别 | 最高限价(元) |
|---|---|---|---|---|
| 1 | 灵台县皇甫谧中医院中医儿科病床及吸痰器采购项目001 | GSHB-2026018 | 货物类 | ***.0 |
公告内容
灵台县皇甫谧中医院中医儿科病床及吸痰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灵台县皇甫谧中医院中医儿科病床及吸痰器采购项目已由灵台县卫生健康局以灵卫健函〔2025〕541号文件批准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甘肃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5年版)》的有关规定,甘肃弘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灵台县皇甫谧中医院的委托,对“灵台县皇甫谧中医院中医儿科病床及吸痰器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响应投标。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灵台县皇甫谧中医院中医儿科病床及吸痰器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SHB-2026018
采购需求:
| 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 1 | 单摇病床 | 张 | 40 | 84000.00 |
| 2 | 吸痰器(电动吸引器) | 台 | 4 | 4800.00 |
注:本项目预算总价为8.88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预算价的为无效投标。含货物装卸、运输、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交付使用前所发生的装卸、运输、安装、调试、培训、税金等一切相关费用由中标方负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已三证合一,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三年(2023、2024及2025年)任意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或开户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企业声明函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在此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前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保的相关凭证);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2023年5月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是生产厂家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时提供)。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查询时间以公告发出时间至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及企业法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因本次招标采用网络竞价招标,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通过平台逐一上传对应资格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投标人自行对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及有效性负责。
四、投标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5月27日12时00分至2026年5月30日23时59分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进行投标报名。
2.各投标单位报名成功后,可自行联系代理公司领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制作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3.网上投标时限与资格证明文件上传时限一致。
4.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网上竞价,未按规定时限上传或内容不全者将不予通过。
五、网上竞价时限及要求
1.通过资质审查进入竞价程序的竞标人须在2026年5月31日17时00分前提交报价。各竞标人应充分考虑网上报价的时限性,提前做好报价准备工作。
2.本次竞价各竞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
3.系统评标,以“最低价中标”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
六、结果公示
1.采购人将按照网上竞价结果,认可系统评定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2.本次竞价完成后,各投标人需在2026年6月2日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与采购平台上传内容一致含报价的投标文件)装订成册,正副本各一份送至甘肃弘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灵台县宾馆东楼203室),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灵台县皇甫谧中医院
地 址:灵台县溪河北路150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弘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灵台县宾馆东楼203室
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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