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地区 |
甘肃 陇南市 |
采购单位 |
甘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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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甘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第14期个人不良贷款(个人消费及经营性贷款)转让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甘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第14期个 人不良贷款(个人消费及经营性贷款)转让项目不良 贷款转让公告
| 本机构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诺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承担完全的法律责任。 |
本机构依据《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不良贷款转让业务规则》和《银行业信贷资 产登记流转中心不良贷款转让业务信息披露细则》的要求,拟通过银登中心开展不良贷款转 让业务,现予以公告。
一、不良贷款基本信息
| 交易基准日 | 20260508 | 未偿本金总额(元) | 23,591,604.07 |
| 资产笔数(笔) | 243 | 未偿利息总额(元) | 11,613,937.90 |
| 借款人户数(户) | 219 | 未偿本息总额(元) | 35,205,541.97 |
| 加权平均逾期天数 | 2474.27 | 其他费用(元) | 100,516.00 |
| 借款人加权平均年龄 | 48.18 | | |
| 五级分类情况 | 损失 243 笔 |
| 担保情况概述 | 信用 136 笔;保证 107 笔 |
| 诉讼情况概述 | 未诉 231 笔;执行中 8 笔;终本执行 2 笔;诉讼中 1 笔;已判未执 1 笔 |
| 备注 | 1.交易基准日前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应由义务人承担的诉讼 费、仲裁费、执行费、律师费等)不随债权本金、利息一并转让,该 等费用在交易基准日后如有回收的,回收款归属于出让方所有,不属 于处置收入。 2.甘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6年5月22日发布了《甘肃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第14期个人不良贷款(个人消 费及经营性贷款)转让项目招商公告》,招商公告内容与转让公告一 致。 |
注1:若无特殊说明,本表格中“加权平均逾期天数”、“借款人加权平均年龄”按拟转让贷款本息 总额加权平均计算。
注2:逾期起始点确定标准:贷款到期后未足额偿还本金和利息即认定为逾期。
二、时间安排
竞价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6月16日 17:00
竞价日:2026年6月18日
三、转让方式
转让方式:线上公开竞价
| 竞价方式:多轮竞价 |
| 自由竞价开始时间 | 2026-06-18 10:00 |
| 自由竞价结束时间 | 2026-06-18 11:00 |
| 延时周期(分钟) | 5 |
四、交易对象要求
1.交易对象资格和条件:(1)需符合《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不良贷款转让试 点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便函【2021】26号)文件、《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 批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便函【2022】1191号)文件及《银行业信贷资 产登记流转中心不良贷款转让业务规则》(银登字【2023】1号)文件要求的受让方范围;(2)具有健全公司治理、内部管理控制机制,取得监管机构核发的金融许可证的金融资产 管理公司,或符合条件的由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法设立或授权的地方资产管 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应当经营管理状况较好、主营业务突出、监管评价良好,并由省 级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出具同意文件;
(3)受让方同意出让方交易条件。
2.意向受让方申请渠道:通过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业务系统进行申请。
3.意向受让方申请材料:(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需提供监管机构核发的金融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地方资产 管理公司需提供由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具的核准设立或授权文件复印件,以及 省级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同意试点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保密承诺书(加盖公章)。
五、交易条件
1.通过项目挂牌只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时,接受协议转让。
2.是否使用标准协议文本
使用不良贷款转让业务标准协议文本。
3.是否通过银登中心办理资金业务
不通过银登中心办理资金业务。
4.保证金要求:
本次竞价收取保证金。
参与本次公开竞价的意向受让方需交纳保证金人民币:(大写)贰拾万元(¥200,000.00)。
保证金交纳方式:参与本次公开竞价的意向受让方需交纳保证金人民币:(大写)贰拾 万元 ( ¥200,000.00)。保证金交纳方式:意向受让方应于报名截止前将保证金汇入甘肃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陇南中心支行指定账户,注明意向受让方名称及用途,如:XXX 公司竞拍甘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第14期个人不良贷款(个人消费及经营 性贷款)转让项目交易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甘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陇南中心支行
开户银行:甘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陇南中心支行营业部
账号:570032900010629446。
保证金其他要求:若竞拍成功,则预交保证金抵顶买卖成交价,买受人补齐差价即可;若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额原路返 还。
5.转让协议签署要求:
受让方应在竞价成功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个人不良资产批量转让项目资产转让合同》并按约付清价款,《个人不良资产批量转让项目资产转让合同》最终以出让方的审批为准。
6.资金支付要求:
采取一次性付款的方式,受让方应在《个人不良资产批量转让项目资产转让合同》签署 后3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具体账户信息以《个人不良资产批量转让项目资产转让 合同》为准。
7.档案移交要求:
根据《个人不良资产批量转让项目资产转让合同》的约定完成档案移交,原则上不晚于 转让合同签署后20个工作日。
六、其他要求
本资产包挂牌后,意向受让方一经报名即视为同意以下内容:
1.具备监管机构、银登中心对受让方资质的有关规定,因意向受让方违反该规定所造成的一 切损失,由意向受让方承担;
2.意向受让方已对标的资产包内债权进行了尽职调查,并依据不良资产现状进行了价值估 算,愿意承担后续的处置风险,受让不良资产后不会因任何原因向出让方及出让方分支机构 提出权利主张或进行追索;
3.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参与标的资产包公开竟价时,已知悉并接受公开竟价标的资产包内不良 债权及其从权利可能存在的所有瑕疵、风险、缺陷或尚未发现的缺陷;
4.意向受让方同意按照出让方要求参与竞价,竞价期间不得互相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意 向受让方的公平竟争、不得采取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出让方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
益,否则出让方有权取消其参与竞价的资格;
5.竞价结束当天及时通过银登系统对成交结果予以确认;
6.交易基准日次日至标的资产包债权交割完毕前,产生的还款收益归属于受让方;7.竞价成交后,受让方未在竞价成功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方最终审批后的《个人不良 资产批量转让项目资产转让合同》或悔拍的,出让方有权向受让方主张因竞价产生的费用损 失、重新竞价款低于原竞价款的差价。悔拍后重新竞价的,原受让方不得参加竞价;8.受让方已被告知并完全接受,受让不良资产后,应采取正当、合法的手段进行处置,不得 再次对外转让,不得采取暴力催收手段,不得委托有暴力催收行为、涉黑犯罪等违法行为记 录的机构开展清收工作;
9.因本次标的资产包涉及个人债务,受让方和出让方双方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或 合同约定的方式及时将此次转让情况通知债务人;
10.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出让方及出让方分支机构进行恶意举报、投诉、诉讼等,若因 此对出让方及出让方分支机构造成声誉风险的,出让方将进行相应处理并追偿;
11.受让方承诺竞买成交后,作为最终受让方将按照标的资产包现状受让,接受标的资产包 的瑕疵和风险,不因公开竞价标的资产包的来源、瑕疵或风险而请求出让方承担相应责任,或以此作为受让方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的抗辩;标的资产包自公开竞价公告日起至相关权利 移转给最终受让方之日发生变化的,最终受让方承认并接受该变化,不因标的资产包的变化 而请求出让方承担相应的责任,或以此作为受让方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的抗辩;
12.受让方对本合同项下受让的标的资产包所涉及债权,应依法依规获取原借款合同约定的 债务人相关的个人信息,并按照原合同的约定使用个人信息,因个人信息使用不当产生的: 切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导致出让方对外承担责任的,出让方有权向受让方追偿;13.交易基准日次日至不良资产债权交割完毕前,出让方可对转让债权采取合理且必要的处 置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催告、启动诉讼或执行程序、提出债权申请),采取合理且必要处置措 施所发生的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14.甘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6年5月22日发布了《甘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2026年第14期个人不良贷款(个人消费及经营性贷款)转让项目招商公告》,本转 让公告资产与招商公告一致。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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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