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兰张三四线铁路武张段QD标项目经理部第一批机械租赁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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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甘肃 金昌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兰张三四线铁路武张段QD标项目经理部 |
| 招标代理机构 |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项目名称 | 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兰张三四线铁路武张段QD标项目经理部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 | *** | |
| 联系方式 | *** |
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兰张三四线铁路武张段QD标项目经理部
机械租赁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CC-LZX-JXZL-2026-00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新建铁路兰州至张掖三四线武威至张掖段铁路工程,已由《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兰州至张掖三四线武威至张掖段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铁鉴函〔2024〕358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兰张三四线铁路武张段QD标项目经理部经理部。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新建线路全长 244.052km,其中武威市境内 24.703km,金昌市境内 111.47km,张掖市境内107.879km。全线共新设朱王堡、金昌南、芨岭西、山丹北4 处车站,既有接轨站武威东、张掖西 2 处。新设双线桥梁全长 109.698km/64座,左单线桥梁长3.803km/1 座(右疏解线桥长 3.651km/1 座),隧道长3.996km/1 座,桥隧总长 117.497km,占比 48.14%。2.2招标内容:
附件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要求: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我方所需设备租赁资质;
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出租业绩要求:须提供近3年(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至少1份机械设备出租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应能力。
4、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建电气化局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反失信企业名单中,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务必先在铁建云租商务平台(www.crcccl.com/tjyz/ (注:1为英文字母))进行供应商注册,成为正式会员(客服热线400-630-6060),然后再购买招标文件参与投标。投标人需在铁建云租商务平台对本次招标相应包件进行响应,并将购买招标文件的款项电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4.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招标公告附表,售后不退。招标文件以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发售电子版为主,不再以纸质版出售。
4.2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6年6月29日8时00分前,在铁建云租商务平台对本次招标相应包件进行响应。投标人请于2026年6月28日12时00分前登录铁建云租商务平台(www.crcccl.com/tjyz/),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次招标通过铁建云租商务平台(www.crcccl.com/tjyz/ (注:1为英文字母))接收PDF电子版投标文件,请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前,在该平台上传投标文件PDF电子版并报价。(提醒投标人:宜提前上传投标文件PDF电子版,避免因网络等原因导致投标截止时间前未上传完成,导致投标无效。)
上传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3月19日18时00分。逾期上传投标文件PDF电子版或仅上传投标文件不报价,或仅在铁建云租商务平台报价但不上传投标文件的,铁建云租商务平台将自动判定为无效投标,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开标
6.1开标时间:2026年6月29日8时00分。
6.2开标地点:甘肃省金昌市延安路富云物流(中铁建电气化局)三楼会议室。
6.3本次招标实施现场开标。各投标人必须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有参加开标流程的需要,请在开标前至少提前7日通过邮件向招标组织人告知。
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铁建云租商务平台(www.crcccl.com/tjyz/ (注:1为英文字母))挂网公告。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1)招标人名称: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兰张三四线铁路武张段QD标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陈彦楠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584842864@qq.com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列本次招标计划批准文件,本招标项目有关设备租赁(下称招标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1.1.2招标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建设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内容、技术要求、计划交货期和交货地点
1.3.1招标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允许拆包投标。
1.3.2招标的技术要求:见第六章技术规格书。
1.3.3招标的计划交货期和交货地点:见第五章设备需求一览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设备出租供应能力。
(1)营业范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供应能力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出租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履约信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的;
(2)为本包件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包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4)与本包件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包件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企业处于停产、停业、歇业或破产状态的;
(9)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或代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招标设备,或制造商就其授权产品与其授权代理商同时投标;
(10)其他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投标澄清
1.9.1 投标预备会:本次招标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1.9.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9.3招标人澄清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0 分包、转包
本招标设备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1.11 偏离
本次招标设备不允许偏离。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设备需求一览表;
(6)技术规格书;
(7)投标文件格式;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9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传真或发邮件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2.3投标人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章)传真或者发送加盖单位章的扫描件至招标联系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应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适用于委托代理人签字的)
(4)资格证明资料
(5)投标报价资料
(6)投标设备技术规格书
(7)关于评审价评定和合同价确定方式承诺书
(8)拟投入本工程设备一览表
(9)拟投入本工程主要人员汇总表
(10)拟投入本工程主要人员资历表及证件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报价折扣。
3.2.3本包件最高投标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投标人的投标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
3.4 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为0万元,可以保函形式提供。
3.5 资格证明资料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5.2“近年完成的同类设备出租业绩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用户证明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履约信用证明”应附同类设备承租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5.4“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同类设备合同情况”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数量及交货期信息)。
3.5.5“近年发生的诉讼、仲裁及行贿犯罪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其他资格内容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 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版式用A4纸(附图、附表除外),文字用中文简体。所有文字、图表必须清晰可辨。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文件应按本章第3.1.1项的顺序,连续页码进行编制。
3.6.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交货期、交货地点、投标有效期、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内容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和电子版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副本、电子版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为准。
3.6.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锁时间内解锁投标文件的。
4.1.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在线提交,并于开标前邮寄正副本一份、电子版一份至招标方指定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1.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1.5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或授标:
(1)未按照规定上传投标文件的;
(2)未按本章第4.2.1项规定解锁投标文件的;
4.2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2.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4.2.2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识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信息;
(3)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5)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包件号、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6)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不影响开标记录效力;
(7)开标结束。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的比例及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3)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
7.2.1招标人收到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后,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
7.2.2公示无异议后,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履约担保
本次招标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10%,履约保函形式。
7.4 签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并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额的,中标人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已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除外)。
8.2 不再招标
按本章8.1款规定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9.6 异议和投诉
9.6.1异议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做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做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做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9.6.2投诉
(1)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拟就招标文件、开标、公示的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按本章9.6.1项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建设项目名称)(设备类别/名称)开标记录表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招标人代表: 记录人:
监标人: 唱标人:
年 月 日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建设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件号)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分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
评标委员会
主任:(签字)
年月日
附件三: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建设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件号)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四:中标通知书
成交通知书
(成交人名称):
你方于 (谈判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采购
谈判的响应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成交人。
成交价: 元。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日内到 (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
采购合同,并按谈判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7.6 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特此通知。
谈判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
成交结果通知书
(未成交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 (成交人名称)于 (谈判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 (谈判编号、物资品种、包件号)响应文件,确定 (成交人名称)为成交人。
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谈判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六: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建设项目名称)(招标编号、设备类别/名称、包件号)招标关于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
特此确认。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最低投标价法。
2.评标委员会
2.1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具体成员人数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评标工作,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依据。如果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审议事项存有不同意见,以评标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的意见为准;如仍然无法达成一致,审议事项应在重新评审后,以评标委员会成员简单多数的意见为准。
2.3评标工作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3.评标程序及评审标准
3.1形式评审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经形式评审不合格的投标将被否决。只有通过了形式评审的投标才进行下一步的评审。
3.2资格评审(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经资格评审不合格的投标将被否决。只有通过了资格评审的投标才进行下一步的评审。
3.2资格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审查标准。
经资格评审不合格的投标将被否决。只有通过了资格评审的投标才进行下一步的评审。
3.3商务、技术和投标报价评审
3.3.1商务评审
评审投标人的商务文件是否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商务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3.2技术评审
评审投标人的技术文件是否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技术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3.3投标报价评审
3.3.3.1算术性错误修正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按照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3.3.2投标价的评定
(1)如果发现投标范围有非实质性的遗漏,为便于公平比较,遗漏部分的价格要用同一个包件所有投标中相同部分的最高报价计入投标价;
(2)投标价根据本章第3.3.3.1和3.3.3.2(1)目规定予以修正,投标人应被视为受此约束。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价分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进行评审,审查投标报价是否明显低于成本价或明显高于市场价,是否高于最高投标限价。
低于成本价的确认: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或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的,评标委员会将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其投标将被否决。
明显高于市场价的确认: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指导价,评标委员会将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明显高于市场价竞标,其投标将被否决。
开标时的唱标价或修正后的投标价高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如果修正后的投标价与开标时的唱标价不一致,则以两者间的高者进行价格排序。如果该投标人最终中标,则以两者间的低者作为中标价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若投标人不承诺,其投标将被否决。
3.4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
3.4.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4.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
3.4.4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有疑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应的原件,投标人不能按要求提供原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5重大偏差
重大偏差是指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偏差,如接受将不能实现招标的目的,或将妨碍与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投标进行公平比较。投标文件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属重大偏差:
(1)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函、授权委托书、投标报价表进行签字并盖单位章的;
(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适用于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情况)
(3)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4)投标有效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
(5)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或出现折扣报价的(适用于不接受折扣报价的);
(6)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投标报价表的;
(7)投标设备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
(8)投标设备规格型号、数量、交货期等与“设备需求一览表”不符,且不能满足招标设备要求的;
(9)投标价低于成本价或明显高于市场价,或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10)出现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款和要求的,如付款条件、或拒绝出具履约保函或降低履约保函金额、减少或减轻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等;
(11)投标文件的编制内容不完整、出现重大漏项的;
(1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3)其他情况: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6投标文件的否决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6.1被确定为有重大偏差的;
3.6.2不接受评标委员会根据本办法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的;
3.6.3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6.4投标文件中使用虚假材料的;
3.6.5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其中: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①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②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③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④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⑤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②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⑥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①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②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③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④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⑤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⑥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①以他人名义投标;
②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③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④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⑤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⑥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否决所有投标
3.7.1在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该包件的所有投标:
(1)所有投标均被否决的;
(2)有效投标少于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性且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
3.8评标结果
3.8.1推荐中标候选人: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和商务、技术、报价评审的投标人,按照经评审的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至3名排序在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3.8.2中标能力:对于同一投标人在同类设备1个以上包件中均具备履约能力且综合评分均为最高时,评标委员会应根据该投标人的设备出租保证能力等因素,评定其最大中标能力,并按照相关包件授标评分最高的原则,在该投标人最大中标能力内,推荐其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他包件依序推荐其他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3.8.3完成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按原国家计委等七部委《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的规定编制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包括基本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开标记录,评标程序,评标标准,否决投标情况说明,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等。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共同签字确认。
3.8.4中标人的确定:在被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果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或在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依序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4.评标工作纪律与保密要求
4.1评标工作应严格按照本评标办法,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
4.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3)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的。
4.3公开开标后,直至宣布授予合同为止,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该评标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泄漏。
4.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中,对有关人员施加影响的任何企图和行为,都可能导致投标人的投标被否决。
4.5评标工作结束后,与评标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包括投标函、评标资料、评标办法、演算草稿纸和数据信息记录等必须全部交回。
附件5
设备需求一览表
兰张三四线铁路武张段QD标项目经理部
机械租赁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CC-LZX-JXZL-2026-00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新建铁路兰州至张掖三四线武威至张掖段铁路工程,已由《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兰州至张掖三四线武威至张掖段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铁鉴函〔2024〕358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兰张三四线铁路武张段QD标项目经理部经理部。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新建线路全长 244.052km,其中武威市境内 24.703km,金昌市境内 111.47km,张掖市境内107.879km。全线共新设朱王堡、金昌南、芨岭西、山丹北4 处车站,既有接轨站武威东、张掖西 2 处。新设双线桥梁全长 109.698km/64座,左单线桥梁长3.803km/1 座(右疏解线桥长 3.651km/1 座),隧道长3.996km/1 座,桥隧总长 117.497km,占比 48.14%。2.2招标内容:
附件1:
| 机械租赁包件汇总 |
项目名称: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兰张三四线铁路武张段QD标项目经理部 |
| 序号包件号及包件名称设备名称规 格 型 号单位数量使用区段费用组成工作内容备注1JXZL-01月租机械随车吊16吨月/台34兰张强电标沿线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场地施工及转场产生的人员薪酬、机械维修、机械维保等相关费用)根据甲方需求满足现场施工需要 2起重机25吨月/台51 3叉车3.5吨月/台17 4JXZL-02台班租赁机械起重机25吨台班314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场地施工及转场产生的人员薪酬、燃油、机械维修、机械维保等相关费用) 5起重机100吨台班4 注:1.清单中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项目,其费用应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的有关项目的单价或价格中。承包人必须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工程项目,但不能得到另外的结算和支付。 2.月结计量规则:每满一个自然月按1个月×月租单价计量,不足月租金=日租金×实际天数。(日租金=月租单价÷当月实际天数) 3.台班计量规则:1台班=8小时有效工作时间,不足4小时按0.5台班计。4~8小时按1台班计,超出8小时部分按小时单价(台班单价÷8)×超时小时数另计。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要求: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我方所需设备租赁资质;
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出租业绩要求:须提供近3年(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至少1份机械设备出租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应能力。
4、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建电气化局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反失信企业名单中,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务必先在铁建云租商务平台(www.crcccl.com/tjyz/ (注:1为英文字母))进行供应商注册,成为正式会员(客服热线400-630-6060),然后再购买招标文件参与投标。投标人需在铁建云租商务平台对本次招标相应包件进行响应,并将购买招标文件的款项电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4.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招标公告附表,售后不退。招标文件以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发售电子版为主,不再以纸质版出售。
4.2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6年6月29日8时00分前,在铁建云租商务平台对本次招标相应包件进行响应。投标人请于2026年6月28日12时00分前登录铁建云租商务平台(www.crcccl.com/tjyz/),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次招标通过铁建云租商务平台(www.crcccl.com/tjyz/ (注:1为英文字母))接收PDF电子版投标文件,请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前,在该平台上传投标文件PDF电子版并报价。(提醒投标人:宜提前上传投标文件PDF电子版,避免因网络等原因导致投标截止时间前未上传完成,导致投标无效。)
上传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3月19日18时00分。逾期上传投标文件PDF电子版或仅上传投标文件不报价,或仅在铁建云租商务平台报价但不上传投标文件的,铁建云租商务平台将自动判定为无效投标,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开标
6.1开标时间:2026年6月29日8时00分。
6.2开标地点:甘肃省金昌市延安路富云物流(中铁建电气化局)三楼会议室。
6.3本次招标实施现场开标。各投标人必须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有参加开标流程的需要,请在开标前至少提前7日通过邮件向招标组织人告知。
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铁建云租商务平台(www.crcccl.com/tjyz/ (注:1为英文字母))挂网公告。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1)招标人名称: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兰张三四线铁路武张段QD标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陈彦楠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584842864@qq.com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 1.1.1 | 招标计划批准文件名称及编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
| 1.1.2 | 招标编号 | CRCC-LZX-JXZL-2026-001 |
| 1.1.3 | 招标人 | 详见招标公告 |
| 1.1.4 | 招标代理机构 | 无 |
| 1.1.5 | 建设项目名称 | 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兰张三四线铁路武张段QD标项目经理部 |
| 1.2 |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
| 1.3.1 | 招标内容 | 详见招标公告 |
| 1.4.1 |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设备供应能力 | 详见招标公告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10)其他情形: ①因存在不良行为被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建电气化局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单位。 |
| ②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 | ||
| 1.9.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 1.9.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2026年6月28日12时 00 分 |
| 1.9.3 | 招标人澄清 | 截止时间: 2026年 6 月28日12时 00 分 文件发送方式:网站公布。 |
| 1.11 | 偏离 | 不允许 |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补遗、修改、补充等资料。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2026年 6 月 28日12时 00 分 |
| 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6年 6 月 29日08时 00 分 |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2026年 6 月 28日12时 00 分 |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 2026年 6 月 28日12时 00 分 |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修改、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等 |
| 3.2.2 | 报价折扣 | 无 |
| 3.2.3 | 最高投标限价 | 0 |
| 3.3.2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有效期: 90 日 |
| 3.4 | 投标保证金 | 0万元 |
| 3.5.5 | 近年完成的同类设备出租业绩表的年份要求 | 2023年01月至2025年12月 |
| 3.5.8 | 近年发生的诉讼、仲裁及行贿犯罪情况的年份要求 | 诉讼、仲裁: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 行贿: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 |
| 3.5.9 | 其他资格内容要求 | 无 |
| 3.6.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投标函、授权委托书、投标报价表、设备描述表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章,其他内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1)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书签字(包括姓和名),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 (2)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章(鲜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 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投标文件正本需逐页加盖鲜章。 (3)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地方,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的而不委托代理人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与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 |
| 3.6.4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电子版1份,电子版应以pdf格式保存,须是投标文件的正本连续页扫描后制作的,并上传至中国铁建云租平台的为准。(开标后,若招标人因软件系统原因,不能下载投标人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可要求投标人通过电子邮件传递电子版,投标人不得拒绝。) 本次招标设备一包一投,按包件上传平台。 |
| 4.1.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2026年 6 月 29日 08 时 00 分 开标地点:甘肃省金昌市延安路富云物流(中铁建电气化局) 三楼会议室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技术、经济等专家比例:不少于成员总数的2/3 |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最多人数: 3 。 |
| 7.2.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 铁建云租商务平台(www.crcccl.com/tjyz/ (注:1为英文字母)) |
| 7.3 | 履约担保 | 中标金额10%,履约保证金保函 |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 固定单价 | ||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列本次招标计划批准文件,本招标项目有关设备租赁(下称招标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1.1.2招标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建设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内容、技术要求、计划交货期和交货地点
1.3.1招标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允许拆包投标。
1.3.2招标的技术要求:见第六章技术规格书。
1.3.3招标的计划交货期和交货地点:见第五章设备需求一览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设备出租供应能力。
(1)营业范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供应能力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出租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履约信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的;
(2)为本包件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包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4)与本包件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包件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企业处于停产、停业、歇业或破产状态的;
(9)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或代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招标设备,或制造商就其授权产品与其授权代理商同时投标;
(10)其他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投标澄清
1.9.1 投标预备会:本次招标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1.9.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9.3招标人澄清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0 分包、转包
本招标设备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1.11 偏离
本次招标设备不允许偏离。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设备需求一览表;
(6)技术规格书;
(7)投标文件格式;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9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传真或发邮件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2.3投标人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章)传真或者发送加盖单位章的扫描件至招标联系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应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适用于委托代理人签字的)
(4)资格证明资料
(5)投标报价资料
(6)投标设备技术规格书
(7)关于评审价评定和合同价确定方式承诺书
(8)拟投入本工程设备一览表
(9)拟投入本工程主要人员汇总表
(10)拟投入本工程主要人员资历表及证件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报价折扣。
3.2.3本包件最高投标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投标人的投标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
3.4 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为0万元,可以保函形式提供。
3.5 资格证明资料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5.2“近年完成的同类设备出租业绩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用户证明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履约信用证明”应附同类设备承租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5.4“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同类设备合同情况”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数量及交货期信息)。
3.5.5“近年发生的诉讼、仲裁及行贿犯罪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其他资格内容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 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版式用A4纸(附图、附表除外),文字用中文简体。所有文字、图表必须清晰可辨。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文件应按本章第3.1.1项的顺序,连续页码进行编制。
3.6.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交货期、交货地点、投标有效期、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内容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和电子版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副本、电子版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为准。
3.6.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锁时间内解锁投标文件的。
4.1.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在线提交,并于开标前邮寄正副本一份、电子版一份至招标方指定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1.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1.5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或授标:
(1)未按照规定上传投标文件的;
(2)未按本章第4.2.1项规定解锁投标文件的;
4.2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2.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4.2.2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识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信息;
(3)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5)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包件号、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6)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不影响开标记录效力;
(7)开标结束。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的比例及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3)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
7.2.1招标人收到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后,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
7.2.2公示无异议后,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履约担保
本次招标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10%,履约保函形式。
7.4 签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并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额的,中标人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已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除外)。
8.2 不再招标
按本章8.1款规定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9.6 异议和投诉
9.6.1异议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做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做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做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9.6.2投诉
(1)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拟就招标文件、开标、公示的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按本章9.6.1项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建设项目名称)(设备类别/名称)开标记录表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 包件号 | 投标人 | 投标报价(元) | 是否提供投标保证金 | 备注 | 签名 |
招标人代表: 记录人:
监标人: 唱标人:
年 月 日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建设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件号)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分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
评标委员会
主任:(签字)
年月日
附件三: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建设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件号)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四:中标通知书
成交通知书
(成交人名称):
你方于 (谈判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采购
谈判的响应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成交人。
成交价: 元。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日内到 (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
采购合同,并按谈判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7.6 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特此通知。
谈判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
成交结果通知书
(未成交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 (成交人名称)于 (谈判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 (谈判编号、物资品种、包件号)响应文件,确定 (成交人名称)为成交人。
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谈判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六: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建设项目名称)(招标编号、设备类别/名称、包件号)招标关于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
特此确认。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 2.1 | 评标委员会 | 评标委员会人数: 5 |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3.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 投标文件的编制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6款规定 | ||
| 投标文件递交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4.1款规定 | ||
| 投标文件内容的完整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 |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招标文件要求有备选方案的除外) | ||
| …… | …… | ||
| 3.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范围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供应能力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出租业绩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履约信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 不存在 | ||
| …… | …… | ||
| 3.3.1 | 商务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单条款中有部分不满足者,酌情扣分。 |
| 投标函、授权委托书、投标报价表、设备描述表签字盖章 | 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每条款有一条不符合者扣2分;单条款中有部分不满足者,酌情扣分;最低得分为0分。 | ||
| 授权委托书 | 提供了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 投标报价表、设备描述表 | 填写内容完整,并符合招标文件对设备租赁单价的相关要求,单条款中有部分不满足者,酌情扣分。增加一名司机费用最高者得0分,其余酌情扣分。 |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 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同类设备出租合同 | 对本次招标履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同类业绩丰富者得满分,其他酌情扣分。 |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 ||
| 企业注册资金能否保证投标人的风险承受能力 | 注册资金最高者3分;其他酌情扣分,最低分0分。 | ||
| 近年发生的诉讼、仲裁及行贿犯罪情况 | 有类似不良业绩得最低分,最低分0分. | ||
| 同类设备承租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 履约情况证明丰富者得满分,其他酌情扣分。 | ||
| 3.3.2 | 技术评审标准 | 投标设备规格型号、数量、出厂日期等 | 符合第五章“设备需求一览表”的要求,每条款有一条不符合者扣1~2分;单条款中有部分不满足者,酌情扣分;最低得分为0分。 |
| 投标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 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检测报告、合格证、发票等得满分,部分提供者酌情扣分。 | ||
| 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 | 符合第六章“技术规格书”的要求,满足有关标准;投标设备技术规格资料齐全得满分,部分提供酌情扣分。 | ||
| 投入人员和资质情况 | 投入人员数量与设备不对应的,酌情扣分;人员资质证书提供不全面的,酌情扣分;提供设备非自有设备的,酌情扣分。 | ||
| …… | …… | ||
| 3.5 | 重大偏差 | (16)其他情况 | 1.不接受报价修订和评标价的评定的; 2.不提交承诺书的; 3.不均衡报价视为重大偏差; 4.未在中国中铁电子商务采购平台上传报价及投标文件的行为; 5.招标文件规定可以废标的其他情况。 |
| 3.8.1 | 推荐中标候选人 | 经评审的投标价相同时排序方式 | |
| 3.8.4 | 中标人的确定 | 行贿犯罪记录期限 | (1)招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向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或者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拟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 (2)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至人民检察院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给招标人之日止,中标候选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经该中标候选人确认后,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规定确定中标人。 |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最低投标价法。
2.评标委员会
2.1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具体成员人数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评标工作,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依据。如果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审议事项存有不同意见,以评标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的意见为准;如仍然无法达成一致,审议事项应在重新评审后,以评标委员会成员简单多数的意见为准。
2.3评标工作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3.评标程序及评审标准
3.1形式评审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经形式评审不合格的投标将被否决。只有通过了形式评审的投标才进行下一步的评审。
3.2资格评审(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经资格评审不合格的投标将被否决。只有通过了资格评审的投标才进行下一步的评审。
3.2资格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审查标准。
经资格评审不合格的投标将被否决。只有通过了资格评审的投标才进行下一步的评审。
3.3商务、技术和投标报价评审
3.3.1商务评审
评审投标人的商务文件是否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商务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3.2技术评审
评审投标人的技术文件是否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技术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3.3投标报价评审
3.3.3.1算术性错误修正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按照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3.3.2投标价的评定
(1)如果发现投标范围有非实质性的遗漏,为便于公平比较,遗漏部分的价格要用同一个包件所有投标中相同部分的最高报价计入投标价;
(2)投标价根据本章第3.3.3.1和3.3.3.2(1)目规定予以修正,投标人应被视为受此约束。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价分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进行评审,审查投标报价是否明显低于成本价或明显高于市场价,是否高于最高投标限价。
低于成本价的确认: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或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的,评标委员会将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其投标将被否决。
明显高于市场价的确认: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指导价,评标委员会将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明显高于市场价竞标,其投标将被否决。
开标时的唱标价或修正后的投标价高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如果修正后的投标价与开标时的唱标价不一致,则以两者间的高者进行价格排序。如果该投标人最终中标,则以两者间的低者作为中标价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若投标人不承诺,其投标将被否决。
3.4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
3.4.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4.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
3.4.4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有疑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应的原件,投标人不能按要求提供原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5重大偏差
重大偏差是指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偏差,如接受将不能实现招标的目的,或将妨碍与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投标进行公平比较。投标文件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属重大偏差:
(1)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函、授权委托书、投标报价表进行签字并盖单位章的;
(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适用于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情况)
(3)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4)投标有效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
(5)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或出现折扣报价的(适用于不接受折扣报价的);
(6)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投标报价表的;
(7)投标设备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
(8)投标设备规格型号、数量、交货期等与“设备需求一览表”不符,且不能满足招标设备要求的;
(9)投标价低于成本价或明显高于市场价,或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10)出现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款和要求的,如付款条件、或拒绝出具履约保函或降低履约保函金额、减少或减轻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等;
(11)投标文件的编制内容不完整、出现重大漏项的;
(1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3)其他情况: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6投标文件的否决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6.1被确定为有重大偏差的;
3.6.2不接受评标委员会根据本办法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的;
3.6.3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6.4投标文件中使用虚假材料的;
3.6.5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其中: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①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②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③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④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⑤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②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⑥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①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②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③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④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⑤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⑥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①以他人名义投标;
②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③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④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⑤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⑥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否决所有投标
3.7.1在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该包件的所有投标:
(1)所有投标均被否决的;
(2)有效投标少于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性且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
3.8评标结果
3.8.1推荐中标候选人: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和商务、技术、报价评审的投标人,按照经评审的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至3名排序在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3.8.2中标能力:对于同一投标人在同类设备1个以上包件中均具备履约能力且综合评分均为最高时,评标委员会应根据该投标人的设备出租保证能力等因素,评定其最大中标能力,并按照相关包件授标评分最高的原则,在该投标人最大中标能力内,推荐其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他包件依序推荐其他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3.8.3完成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按原国家计委等七部委《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的规定编制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包括基本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开标记录,评标程序,评标标准,否决投标情况说明,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等。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共同签字确认。
3.8.4中标人的确定:在被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果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或在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依序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4.评标工作纪律与保密要求
4.1评标工作应严格按照本评标办法,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
4.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3)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的。
4.3公开开标后,直至宣布授予合同为止,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该评标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泄漏。
4.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中,对有关人员施加影响的任何企图和行为,都可能导致投标人的投标被否决。
4.5评标工作结束后,与评标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包括投标函、评标资料、评标办法、演算草稿纸和数据信息记录等必须全部交回。
附件5
设备需求一览表
| 序号 | 包件号 | 包件名称 | 设备名称 | 型号 | 单位 | 租赁时间(天) | 预估数量 | 使用区段 | 备注 |
| 1 | JXZL-01 | 月租机械 | 16吨随车吊(3台) | 16T | 月/台 | / | 34 | 兰张三四线铁路武张段QD标项目经理部施工沿线 | 数量为高峰期用车数量 |
| 2 | 25吨起重机(5台) | 25吨 | 月/台 | / | 51 | 数量为高峰期用车数量 | |||
| 3 | 3.5吨叉车(1台) | 3.5吨 | 月/台 | / | 17 | ||||
| 4 | JXZL-02 | 台班租赁机械 | 起重机 | 25吨 | 台班 | / | 314 | ||
| 5 | 起重机 | 100吨 | 台班 | /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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