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邮电规划咨询设计分公司承揽“平凉电信第二核心机楼外市电引入工程EPC总包”施工服务项目询比公告
【招标公告】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邮电规划咨询设计分公司承揽“平凉电信第二核心机楼外市电引入工程EPC总包”施工服务项目询比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甘肃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甘肃 平凉市 | 采购单位 | 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咨询分公司 | 项目名称 | 平凉电信第二核心机楼外市电引入工程EPC总包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邮电规划咨询设计分公司承揽“平凉电信第二核心机楼外市电引入工程EPC总包”施工服务项目
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邮电规划咨询设计分公司承揽“平凉电信第二核心机楼外市电引入工程EPC总包”施工服务项目(项目编号:TXZB-GSTF-2026-00543),采购人为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邮电规划咨询设计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咨询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平凉电信第二核心机楼选址位于平凉市崆峒区城西,天门路与太统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距离原城西机房约2公里,距离目前平凉分公司核心机楼 10 公里,位置交通条件优越,可达性强,可起到有效容灾备份和城西业务承载作用,用地面积4001.75m2 。主要功能以机房为主并兼顾营业厅,本次建设内容包括核心机楼、设备用房和室外工程,总建筑面积 5551m2 ,包括:一栋 4 层通信机楼 5183m2 和一栋 2 层设备用房 368m2。
本项目参照《中国电信通信枢纽楼与核心机楼机电工程建设标准》(讨论稿)和国标GB50174 中 B 级标准进 行 市 电 容量规划 , 则本项目规划总 容量主供 4500kVA , 备供4500kVA,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申请主供 2000kVA,备供 2000kVA,后期根据负荷发展申请剩余容量。
目前平凉第二核心机楼主体已建设完成,外市电工程作为从使用到运维全过程中不可或缺的核心基础,是保障机楼用电的基础性工程,通过从公共电网引入电源,为照明、设备运行、系统启动等提供能源基础,是功能落地的前提。
本项目工程规划符合国家电气规范和集团标准要求,通过引入双路市电方案,满足不同安全等级的供电要求,通过合理规划市电容量, 以适应日常用电峰谷变化及未来负荷增长(如新增设备) ,避免频繁改造。且双路市电(即从两个不同的电源进线点引入的市电电源)是保障重要场所电力供应可靠性的关键方案,通过 “冗余设计 ” 实现供电可靠性的质变,尤其适合对电力连续性、稳定性要求极高的通信机楼。其优点不仅体现在技术层面的 “ 防中断 ”,更体现在经济层面的 “ 降损失 ” 和安全层面的 “保底线 ”,是现代重要建筑和信息通讯设施不可或缺的供电方案。
外市电工程是电力供应 “从网到用 ” 的关键环节,既是基础保障,也是安全、合规、高效用电的核心支撑,为确保第一时间对接电网资源、锁定建设周期,避免因电力接入滞后导致整体工程延期、运行风险累积,平凉第二核心机楼外市电工程应适时启动。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本次采购内容包括:为平凉电信第二核心机楼引入2路外市电,新建电缆埋管2孔(MPP管中150-8)300米,水平定向钻顶管作业50米,新建电缆转角井9座;敷设10kV电缆420米,安装户外高压环网箱1座、落地式计量箱(含基础)2座、高压隔离开关2组、氧化锌避雷器2套等,完成电缆头制作、接地装置制作、配电系统调试及高压相关测试等施工工作,完成市电引入全流程施工落地。
1.2.1本次项目采购估算金额为***.00元人民币(含税,税率:9%)。
1.2.2分包(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733944.95元,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供应商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a.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限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或网站截图);
b.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
2.1.4供应商须具备以下合法有效资质之一:
(1)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依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3)依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核发的施工综合资质。
证明材料:需提供证书扫描件。
注:如在合同执行阶段遇资质证书到期或根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需换发新资质的,供应商应在相应资质到期前完成证书有效期的续延或按相关政策换领新资质证书。若受其他情况影响致使证书有效期自动延续的,须同时提供资质证书及行政管理部门有关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的相关发文。
2.1.5供应商须具备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证书扫描件)。
2.1.6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证明材料:以提供有效的身份证、资格证书、本单位劳动合同(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的除外)及2026年1月1日至询比公告发布之日连续3个月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至少包含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或社会保障部门官网下载的电子版)为准。
2.1.7供应商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电工作业)1人、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1人。
人员证明材料:
(1)以提供有效的身份证、资格证书(证书所载企业名称与供应商名称一致)、本单位或与本单位相关的有效的劳动合同(本单位相关的有效的劳动合同包含:供应商与第三方劳务公司签订的有效的合同及第三方劳务公司与该人员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和2026年1月1日至询比公告发布之日止时间任意连续三个月能体现人员姓名的由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至少包含养老保险)扫描件(或社会保障部门官网下载的盖章电子版)为准。
(2)一人多证仅计一人,同一组施工队伍内部、不同施工队伍之间人员均不得复用。
2.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9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询比公正性;
(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7月16日起)[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7月16日起)[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7月16日起)[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9)近两年(自2024年7月16日起)[响应截止时间前24个月]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1)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2)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3)为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
(14)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5)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6)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7)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8)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9)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20)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21)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22)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3)按照《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被中国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认定为总部级D级供应商、总部级负面清单供应商或总部级其他不合格供应商的,不在禁止合作期限内的除外;
(24)按照《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被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认定为省级D级供应商、省级负面清单供应商或省级其他不合格供应商的,不在禁止合作期限内的除外;
(25)存在《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中规定的D级供应商、负面清单供应商或其他不合格供应商中的任一情形;
(26)供应商为私营企业、外资企业或中介机构的,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含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为招标人单位近三年内(自2023年7月16日起)离职的领导人员(离职前三年内岗级曾为管理六岗及以上)的;如后续合作中发现有此类情形的取消合作资格。
(2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须提供承诺函及“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相关截图。
2.3产品资格要求:/。
2.4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7月7日9时00分至2026年7月10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以电子邮件形式购买比选文件(请供应商委托的经办人将单位介绍信和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和经办人联系姓名和电话发至1033002386@qq.com邮箱),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4.3获取本询比文件收取费用,每套售价叁佰元整(¥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请各位供应商将购买询比文件费用电汇至我公司账户(户名: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咨询分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东口支行;账号:1219798424100010000000357,同时请备注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账号说明:本账号为采购代理机构系统虚拟子账号,每个项目均不同,请各位供应商高度重视)。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6年7月16日15时00分。
5.2纸质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平凉路366号中国通信服务甘肃大厦18楼会议室,本项目采用钉钉视频会议方式进行公开唱价,纸质版响应文件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采用邮寄的方式递交(接收人:***,联系电话:***),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应答文件的时间以实际收到邮寄快递时间为准,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一天积极主动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确认响应文件是否送达。
5.3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现场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询比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通服采招门户(https://szyc.chinaccs.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邮电规划咨询设计分公司
地 址:兰州市平凉路366号中国通信服务甘肃大厦
邮 编:730000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咨询分公司
地 址:兰州市平凉路366号中国通信服务甘肃大厦
邮 编:730000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1033002386@qq.com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东口支行
账 号:1219798424100010000000357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咨询分公司(盖单位公章)
2026年7月6日
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邮电规划咨询设计分公司承揽“平凉电信第二核心机楼外市电引入工程EPC总包”施工服务项目(项目编号:TXZB-GSTF-2026-00543),采购人为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邮电规划咨询设计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咨询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平凉电信第二核心机楼选址位于平凉市崆峒区城西,天门路与太统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距离原城西机房约2公里,距离目前平凉分公司核心机楼 10 公里,位置交通条件优越,可达性强,可起到有效容灾备份和城西业务承载作用,用地面积4001.75m2 。主要功能以机房为主并兼顾营业厅,本次建设内容包括核心机楼、设备用房和室外工程,总建筑面积 5551m2 ,包括:一栋 4 层通信机楼 5183m2 和一栋 2 层设备用房 368m2。
本项目参照《中国电信通信枢纽楼与核心机楼机电工程建设标准》(讨论稿)和国标GB50174 中 B 级标准进 行 市 电 容量规划 , 则本项目规划总 容量主供 4500kVA , 备供4500kVA,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申请主供 2000kVA,备供 2000kVA,后期根据负荷发展申请剩余容量。
目前平凉第二核心机楼主体已建设完成,外市电工程作为从使用到运维全过程中不可或缺的核心基础,是保障机楼用电的基础性工程,通过从公共电网引入电源,为照明、设备运行、系统启动等提供能源基础,是功能落地的前提。
本项目工程规划符合国家电气规范和集团标准要求,通过引入双路市电方案,满足不同安全等级的供电要求,通过合理规划市电容量, 以适应日常用电峰谷变化及未来负荷增长(如新增设备) ,避免频繁改造。且双路市电(即从两个不同的电源进线点引入的市电电源)是保障重要场所电力供应可靠性的关键方案,通过 “冗余设计 ” 实现供电可靠性的质变,尤其适合对电力连续性、稳定性要求极高的通信机楼。其优点不仅体现在技术层面的 “ 防中断 ”,更体现在经济层面的 “ 降损失 ” 和安全层面的 “保底线 ”,是现代重要建筑和信息通讯设施不可或缺的供电方案。
外市电工程是电力供应 “从网到用 ” 的关键环节,既是基础保障,也是安全、合规、高效用电的核心支撑,为确保第一时间对接电网资源、锁定建设周期,避免因电力接入滞后导致整体工程延期、运行风险累积,平凉第二核心机楼外市电工程应适时启动。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本次采购内容包括:为平凉电信第二核心机楼引入2路外市电,新建电缆埋管2孔(MPP管中150-8)300米,水平定向钻顶管作业50米,新建电缆转角井9座;敷设10kV电缆420米,安装户外高压环网箱1座、落地式计量箱(含基础)2座、高压隔离开关2组、氧化锌避雷器2套等,完成电缆头制作、接地装置制作、配电系统调试及高压相关测试等施工工作,完成市电引入全流程施工落地。
| 序号 | 产品名称 | 工程量 | 数量 | 交付地点 | 工期 | 备注 |
| 1 | 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邮电规划咨询设计分公司承揽“平凉电信第二核心机楼外市电引入工程EPC总包”施工服务项目 | 详见询比文件该工程量清单 | / | 甘肃省平凉市 | 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合同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 | |
1.2.1本次项目采购估算金额为***.00元人民币(含税,税率:9%)。
1.2.2分包(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733944.95元,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供应商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a.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限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或网站截图);
b.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
2.1.4供应商须具备以下合法有效资质之一:
(1)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依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3)依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核发的施工综合资质。
证明材料:需提供证书扫描件。
注:如在合同执行阶段遇资质证书到期或根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需换发新资质的,供应商应在相应资质到期前完成证书有效期的续延或按相关政策换领新资质证书。若受其他情况影响致使证书有效期自动延续的,须同时提供资质证书及行政管理部门有关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的相关发文。
2.1.5供应商须具备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证书扫描件)。
2.1.6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证明材料:以提供有效的身份证、资格证书、本单位劳动合同(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的除外)及2026年1月1日至询比公告发布之日连续3个月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至少包含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或社会保障部门官网下载的电子版)为准。
2.1.7供应商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电工作业)1人、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1人。
人员证明材料:
(1)以提供有效的身份证、资格证书(证书所载企业名称与供应商名称一致)、本单位或与本单位相关的有效的劳动合同(本单位相关的有效的劳动合同包含:供应商与第三方劳务公司签订的有效的合同及第三方劳务公司与该人员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和2026年1月1日至询比公告发布之日止时间任意连续三个月能体现人员姓名的由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至少包含养老保险)扫描件(或社会保障部门官网下载的盖章电子版)为准。
(2)一人多证仅计一人,同一组施工队伍内部、不同施工队伍之间人员均不得复用。
2.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9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询比公正性;
(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7月16日起)[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7月16日起)[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7月16日起)[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9)近两年(自2024年7月16日起)[响应截止时间前24个月]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1)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2)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3)为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
(14)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5)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6)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7)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8)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9)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20)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21)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22)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3)按照《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被中国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认定为总部级D级供应商、总部级负面清单供应商或总部级其他不合格供应商的,不在禁止合作期限内的除外;
(24)按照《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被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认定为省级D级供应商、省级负面清单供应商或省级其他不合格供应商的,不在禁止合作期限内的除外;
(25)存在《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中规定的D级供应商、负面清单供应商或其他不合格供应商中的任一情形;
(26)供应商为私营企业、外资企业或中介机构的,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含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为招标人单位近三年内(自2023年7月16日起)离职的领导人员(离职前三年内岗级曾为管理六岗及以上)的;如后续合作中发现有此类情形的取消合作资格。
(2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须提供承诺函及“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相关截图。
2.3产品资格要求:/。
2.4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7月7日9时00分至2026年7月10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以电子邮件形式购买比选文件(请供应商委托的经办人将单位介绍信和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和经办人联系姓名和电话发至1033002386@qq.com邮箱),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4.3获取本询比文件收取费用,每套售价叁佰元整(¥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请各位供应商将购买询比文件费用电汇至我公司账户(户名: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咨询分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东口支行;账号:1219798424100010000000357,同时请备注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账号说明:本账号为采购代理机构系统虚拟子账号,每个项目均不同,请各位供应商高度重视)。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6年7月16日15时00分。
5.2纸质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平凉路366号中国通信服务甘肃大厦18楼会议室,本项目采用钉钉视频会议方式进行公开唱价,纸质版响应文件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采用邮寄的方式递交(接收人:***,联系电话:***),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应答文件的时间以实际收到邮寄快递时间为准,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一天积极主动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确认响应文件是否送达。
5.3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现场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询比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通服采招门户(https://szyc.chinaccs.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邮电规划咨询设计分公司
地 址:兰州市平凉路366号中国通信服务甘肃大厦
邮 编:730000
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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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咨询分公司(盖单位公章)
202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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