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甘肃省疏勒河流域水资源利用中心疏勒河灌区2026年度水土保持项目

所属地区:甘肃酒泉市 发布日期:2026-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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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甘肃 酒泉市 采购单位 甘肃省疏勒河流域水资源利用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甘肃省疏勒河流域水资源利用中心疏勒河灌区2026年度水土保持项目第四标段:昌马灌区片水土流失防治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甘肃省疏勒河流域水资源利用中心疏勒河灌区2026年度水土保持项目 第四标段:昌马灌区片水土流失防治 合同编号:SLH/GCC-2026-09 招 标 文 件 招标人:甘肃省疏勒河流域水资源利用中心 2026年7月 目 录 第一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1 -- 1 -第二章 工程量清单- 13 -- 13 -第三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22 -- 22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33 -- 33 - 第一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1节 通用合同条款 完全引用《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版)第4章第1节“通用合同条款”全部内容。 第2节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合同文件:指合同协议书、合同补充协议书(如有)、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2 发包人: 甘肃省疏勒河流域水资源利用中心。 1.1.2.3 承包人: 本项目中标人 。 1.1.4 日期:2026年7月20日开工,2026年9月30日完工。 1.1.4.5 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365日历天。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进入合同文件的各项文件及其优先顺序是: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7)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 (8)其他合同文件。 1.7 联络 1.7.2 合同实施期间来往函件均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送达: 甘肃省疏勒河流域水资源利用中心413 。 2 发包人义务 2.3 提供施工场地 2.3.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场地范围为:永久工程占用场地。 2.8 其它义务 发包人不提供任何材料,工程所用材料由承包人自行采购,必须符合工程质量要求。 3 监理人 本项目无施工监理。 4 承包人 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4.1.10 其它义务 (1)合同签订后5日内,承包人按要求完成项目开工前相关准备工作,无故拖延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 (2)在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进入工地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与在投标文件中拟定的人员相一致;确需更换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时,须事先报发包人同意。 (3)项目部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离开施工现场2天以内,向监理工程师请假;3-5天向总监理工程师请假,并报专责组备案;5天以上需专责组审核同意后报中心工程建设处批准。 (4)承包人派出的项目部管理人员不能胜任或不满足工作要求,发包人要求更换或增加项目部管理人员时,承包人应按发包要求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管理人员配备到位。 (5)因本工程建设内容相对简单,劳务用工人员较少,不强制要求承包人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但承包人必须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施工期间,保证劳务工资按月及时足额发放,在办理工程结算时,承包人必须提交由监理工程师和专责组审核确认的劳务工资发放表,否则不予办理工程结算。若因承包人农民工工资支付不到位引起劳务纠纷的,由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后果。 (6)监理人和发包人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抽查,对承包人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跟踪落实,对不能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承包人,发包人有权根据政府主管部门或司法部门作出的仲裁或判决,从工程费用中扣除,直接支付给劳务人员。并将承包人报行政主管单位列入失信企业名单。 (7)承包人要及时并妥善处理和解决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劳资纠纷或其他形式的劳务管理矛盾。杜绝发生因劳资纠纷围攻监理人、发包人的群体事件。若因承包人劳务管理措施不到位、违反劳务合同或用工协议等发生任何形式的劳务纠纷,承包人承担由此产生一切责任及损失。 (8)承包人必须配置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程按进度计划完成。 (9)工程建设期间,承包人须合理安排施工,全面负责施工范围内的水利工程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和维护管理工作,如因承包人管理不当造成损失的由承包人全部承担。 (10)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按水保、环保要求将施工产生的所有弃渣、弃土等废弃物进行处理,保证工程施工现场整洁。同时应保证原有管护道路的完好和畅通。 (11)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发包人指令,监理人监督落实,承包人因不严格执行发包人指令所造成的后果,由承包人和监理人按各自的职责承担。 5 材料和工程设备 5.1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本款增加: 所有材料、设备均由投标人自行采购,生产厂家须通过ISO9001系列质量认证;材料及设备质量必须满足设计及国家有关规程规范要求。被列入国家3C强制性认证制度的合同产品,必须具有3C认证证书。合同材料采购需在发包人、监理人监督下进行。 5.2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5.2.1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无。 6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6.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本条增加: 1、施工供电 1.1本工程发包人不负责提供施工电源,施工和照明用电由承包人负责。施工供电所需的发电机、变压器、计量设施、配电箱及输电线路等设备的购置、安装由承包人负责,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工程量清单中,发包人不再为此支付任何费用。 1.2承包人按其自身需要,为本合同工程的施工和生活用电,配备一定容量的事故备用电源,承包人应自行负责其电力设备或备用电源出现故障所引起的损失。 2、施工供水 2.1施工用水承包人可就近取水,取水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工程量清单中,发包人不再为此支付任何费用。 2.2承包人应按本合同施工总布置的要求,负责设计、施工、采购、安装、管理和维修其施工区和生活区的供水系统,包括修建为保证正常供水的引水、储水和水处理设施等。 6.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无。 7 交通运输 7.1 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 工程施工场地道路通行便利,承包人须按玉门市交通和环境管理部门要求,做到道路清洁干净,达到文明城市要求。 8 测量放线 8.1 施工控制网 8.1.1 施工控制网的约定:由承包人负责测设。 本条增加:工程开工前,由发包人负责组织设计单位、监理人、承包人进行技术交底。承包人在进入施工现场后,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复测(复核),并将复测(复核)结果以书面形式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核,审核无误后在10个工作日内上报发包人。 9 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 9.2 承包人的施工*** 本条增加:承包人是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人,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承包人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1)工程开工前,承包人应以本企业正式文件形式组建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管理人员和工作职责。承包人应根据工程需要及时编制冬季施工、施工导流、排水、开挖、起重吊装、模板工程等专项方案,承包人须根据工程实际,依据《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表》(甘水监督发〔2026〕180号附件)。编制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并按规定程序报监理人和发包人审核、审批。 (2)在施工过程中,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向生产班组和雇佣人员说明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并按规定完善安全技术交底资料。建立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用具台账和日常巡查记录。 (3)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经过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的专职安全人员,并定期进行专项安全生产教育和日常的安全生产检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做好安全标示与安全警戒工作,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予以处置,积极做好并配合对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4)工程的施工作业安全以及消防、防汛、抗灾等工作均由承包人负责统一管理,所需费用已计入投标报价中。监理人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检查、监督施工安全工作的实施,承包人应认真执行监理人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指示。监理人在检查中发现施工中存在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指示承包人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改正,若承包人故意延误或拒绝改正时,监理人有权责令其停工整改。 (5)承包人应保存有关人员的安全与健康的记录,随时供发包人和监理人查阅。 (6)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承包人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处置工作。 (7)办理合同工程完工移交证书前,承包人全面负责合同范围内工程材料、机械设备以及完成的实体工程、安装的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8)安全生产目标: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9)依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试行)》(甘水监督发〔2026〕180号),本工程安全生产费用为不可竞争费用,在投标报价中单列,竞标时不得删减。 (10)安全生产费用专项用于与工程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和监理人审定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据实开支符合规定的安全生产费用,取得发票、收据、转账凭证等真实凭证,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监理单位应将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纳入日常监理范围,对不符合规定的费用不予审核。 (11)发包人应于工程开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承包人支付不低于安全生产费用总额50%的首付款;工程竣工决算后结余的安全生产费用,应当退回发包人。 9.4环境保护 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须遵守城市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做好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定时清除垃圾,并将其施工建筑垃圾运送至工程所在地城市环境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掩埋。所产生的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发包人不再为此支付任何费用。 9.7文明工地 9.7.1 本合同文明工地的约定: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做好文明工地创建工作。承包人应在工地建立一支消防、安全生产管理队伍负责全工地的消防及安全生产工作,并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和救助设施,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0 进度计划 10.1合同进度计划 (1)由于施工期短,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及时优化施工组织设计。 (2)承包人务必在合同工期内完成全部建设任务。 11 开工和竣工(完工) 11.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1.4.3 本合同工程界定异常恶劣气候条件的范围为: (1)工程所在地多年平均气温为8.8℃,最高气温为40.4℃,最低气温-29.1℃,多年平均降水量53.6mm,多年平均蒸发量2577.4mm,最大风速在27m/s,最大冻土深度大于1.16m。超出前述气候条件的界定为异常恶劣气候条件。 (2)其它异常恶劣气候灾害。 11.5 承包人工期延误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按每天合同总价的0.1%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承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不免除承包人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 11.6 工期提前 本款删除。改为:工期提前不做任何补偿或奖励。 12 暂停施工 12.1 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5) 承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它情形:未得到发包人许可的承包人擅自停工。 12.2 发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3) 发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它情形:无。 13 工程质量 13.1.1工程质量等级达到合格标准。 13.8 质量事故处理 13.8.4 工程竣工验收时,质量安全管理监督部门向竣工验收委员会汇报并提交历次质量缺陷处理的备案资料。 增加条款:质量安全管理监督部门每查出一次质量缺陷,处以责任单位(承包人、监理人)合同总价0.5‰罚款,在同一项目中第二次查处类似问题处以责任单位(承包人、监理人)合同总价1%罚款,第三次查处问题,发包人将终止合同。 14 试验和检验 14.1 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 14.1.6 本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凡进入施工现场的原材料应按有关规定提交产品合格证,并在有资质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复检。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得用于工程建设。 15 变更 15.2变更权 承包人应按设计及变更完成所有建设内容。 15.4 变更的估价原则 15.4.1如果变更项目与工程量中的某一细目的内容一致,则变更项目单价应与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单价一致。 15.4.2如果变更项目与工程量中的某一细目的内容类似,则变更项目单价与类似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单价一致。 15.4.3如果出现新的项目,则新项目单价的确定按以下的规定进行分析计算: 合同中没有细目的新单价以承包人投标文件单价分析表中人员工资、材料价格、机械台班采用的预算定额以及取费标准为依据进行计算。当合同中有调价而没有细目的,还需将新单价按调价比率相应增减。 本条增加:变更及新增项目,不得重复计算摊销费。总价承包部分(临时工程等)不得调价。 15.8 暂估价 15.8.1 (1)发包人和承包人组织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无 ;发包人组织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列入本合同的暂估价项目: 无 。 (2)发包人和承包人以招标方式选择暂估价项目供应商或分包人时,双方的权力义务关系:不变 。 16 价格调整 16.1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本款删去。并代之以: 合同细目单价不因劳务、材料或其它影响合同实施成本的事项发生价格变动而进行调整。 通用合同条款16.2条规定的情况除外。 17 计量与支付 按照施工图纸或设计变更的几何尺寸完成并经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验收合格的工程量结算。而对于超出施工图纸或设计变更几何尺寸完成的工程量,发包人认为承包人已将其列入合同总价中,不再进行计量支付。 17.2 预付款 无 17.3 工程款进度结算 本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以当月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为准,如若工程量计量准确、质量达到合同文件约定标准,由承包人上报进度付款申请单,经发包人现场对已完工程验收同意后,由承包人提供当期结算发票即可进行结算支付。 本条增加:监理人和发包人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抽查,对承包人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跟踪落实,对不能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承包人,发包人有权根据政府主管部门或司法部门作出的仲裁或判决,从工程费用中扣除,直接支付给劳务人员。并将承包人报省水利厅列入失信企业名单。 结算支付:项目实施管理处室将农民工工资足额支付作为结算支付的前提条件。承包人每期结算支付提出申请时,将本期支付给农民工工资的相关证明材料随结算一起上报,发包人逐一核实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未做到应发尽发的一律不予结算支付。 17.4 质量保证金 17.4.1 质量保证金总额为工程完工结算费用的3%,承包人可采用下列任一方式提交,且所提交的保函或保险应为不可撤销、见索即付性质。 (1)银行保函:由依法设立、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监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具,包括但不限于国有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 (2)工程质量保证保险:由持有金融监管总局颁发的财产保险业务许可证、且经批准开办工程保证保险/工程质量保证保险条款的保险公司承保,出具保单及对应保函; 缺陷责任期起算点为合同工程验收合格之日。有效期至缺陷责任期满止。若工程在合同工程验收时存在遗留质量问题,缺陷责任期自承包人完成全部遗留问题处理并经监理人验收合格之日起重新计算。 17.5 竣工(完工)结算 17.5.1 竣工(完工)付款申请单 (1)承包人应在工程完工后15日内提交竣工(完工)付款申请单,一式1份。 17.6 最终结清 17.6.1 最终结清申请单 (1)承包人应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一式1份。 17.7竣工财务决算 承包人应为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提供的资料:工程竣工决算、工程竣工资料。 18 竣工验收(验收) 18.1 验收工作分类 本工程法人验收包括: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等 ;政府验收包括:竣工验收等;验收程序为:承包人向监理单位提出验收申请,经监理工程师审核无误后,向发包人提交验收申请。发包人审核后,认为具备验收条件时,由发包人组织进行法人验收。经法人验收,工程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时,由发包人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政府验收申请。 18.2 分部工程验收 18.2.2 本工程的重要隐蔽(关键部位)单元工程、主要分部工程由发包人组织参建单位进行联合验收。 18.3 单位工程验收 18.3.4 提前投入使用的单位工程:无。 18.5 阶段验收 无。 18.6 专项验收 18.6.2本合同工程专项验收类别档案验收。 18.7 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时承包人必须向发包人提交工程质检资料1套,竣工图纸1套,验收资料1套,工程建设影像资料1套。如本项目无图纸,则本条款可不予执行(同时交付电子版资料一份)。 18.7.3 本工程不需要竣工验收技术鉴定。 18.8 施工期运行 合同完工验收前的工程设施、设备运行管理由承包人负责。 18.9 试运行 18.9.1 试运行的组织:发包人;费用承担:承包人。 18.10 竣工清场 工程项目竣工清场的工作范围和内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4.1.10款第(7)条和9.4款中规定。 19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19.1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的起算时间 本工程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计算如下:从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经过365日历天,发包人向承包人签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工程缺陷责任期终止 。 20 保险 20.1 工程保险 建筑工程一切险和(或)安装工程一切险(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由承包人以承、发包人的共同名义投保。 投保内容:本标段主体工程和临时工程。 保险金额:保险金额为工程的全部重置成本(包括修复损坏的附加费用)。 保险期限:从承包人进点直至全部建设任务完成期间。 保险费率:执行现行法定费率。 20.4 第三者责任险 20.4.2 由承包人以承、发包人的共同名义投保第三者责任险。 本条增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由承包人以承、发包人的共同名义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保险责任:因意外事故造成雇员的人身伤第三者财产损失。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因意外事故造成雇员的人身伤亡、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第三者的财产损失,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定为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以 下简称“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以下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根据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 (一)雇员及第三者的死亡赔偿金; (二)雇员及第二者的残疾赔偿金; (三)第三者的财产损失赔偿金。 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或当地人民政府在组织事故抢险救援过程中,因征用事故发生企业以外的专业救援队伍及设备所发生的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必要、合理的费用(下简称“事故抢险救援费用”),保险人根据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包括但不限于: (一)救援人员劳务费用; (二)救援物资、器材、设备的租赁、使用费用; (三)救援工具购置费用; (四)人员疏散费用。 20.5 其他保险 承包人应为其主要施工设备及主要进场材料等办理保险。其保险费率执行现行法定费率,保险金额为全部重置成本或包括修复损坏的附加费用。 20.6 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 20.6.1 保险凭证 承包人提交由承包人投保的保险凭证的期限:合同签订后3天 。 20.6.4 保险金结算 承包人提供了各项投标保单后,发包人在进度结算中按照相应投标报价支付保费,否则不予支付合同相应款项。 承包人凭保单和发票办理结算,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人员意外伤害险、第三者责任险等3项保险金额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部分调剂使用,如若承包人实际购买的保险总金额高于报价的全部保险费用,超出部分由投标人自理。 24 争议的解决 24.1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成、不愿提请争议评审或不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约定的合同争议解决方式为:申诉方可以直接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3节 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 合同协议书(参考) 发包人( 甲方):甘肃省疏勒河流域水资源利用中心 承包人( 乙方):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 。 2.工程地点: 。 3.工程内容: 。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建设内容。 三、合同工期 本工程工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工期总日 历天数: 天。 四、签约合同价:(大写) ( ¥ 元)。 五、承包人项目负责人: 六、*** 承包人在进场施工前应为本工程施工人员做好安全措施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约定需要购买的保险),后续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及第三方责任事故应自行承担。 七、合同文件效力 1.双方签署的合同协议书是对合同文件的认定。 2.下列文件构成合同文件,各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 以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1)本合同协议书及补充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履约保函; (4)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 (7) 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8)其他合同文件。 八.双方义务 1.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建设内容、质量标准、安全生产、计划工期等要求,承担本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2.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发包人交付质量合格的工程。 3.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九、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向发包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违约责任 1.承包方严格把好质量关,按发包方提出的要求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工。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或缺陷责任期内,经发包方发现工程质量有问题的,承包方应立即进行整改,因承包方整改不力导致工程无法通过验收的,发包方不予支付剩余工程款或质保金。因质量有问题进行整改时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2.承包方应在约定工期内保质保量按期完工,发生灾害性天气和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程延期的除外。若承包方无法保质保量按期完工,承包方逾期每天按合同总价款的5‰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 3.合同签订后,承包方不得将工程转包给第三方,如发包方发现并证实承包方将本工程转包第三方的,本合同视为无效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承包方自负。 4.工程完工后,承包方应及时提供真实、准确的现场实施工程证明资料、结算报告和验收申请,否则发包方不予对工程进行验收。 5.发包方不按期支付工程款项,逾期每日按照应支付款项的5‰向承包方支付违约金。 十一、其他 1.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书一式叁份,发包人贰份、承包人壹份。 发包人:甘肃省疏勒河流域 承包人: 。 水资源利用中心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章 工程量清单 附表1:投标总价表 投 标 总 价 甘肃省疏勒河流域水资源利用中心 疏勒河灌区2026年度水土保持项目 第四标段:水库电站水土流失防治 投标总价人民币(大写): (¥):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表2:工程项目总价表 工程项目总价表 工程名称:甘肃省疏勒河流域水资源利用中心疏勒河灌区2026年度水土保持项目 第四标段:水库电站水土流失防治
章节号项目分组名称金 额(元)备 注
1一般项目
2施工临时设施
3施工安全措施
4建筑工程
合计(1-6项)
投标总报价: (填入投标总价) 投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注:1.投标人采取的任何施工方案或发包人要求的施工方案所产生的费用均要摊在各项费用之中,在今后的施工中,发包人对此将不再增加任何费用。 2.分组工程量清单1、2、3的工程量清单细目中的总价项目为总价包干使用,不因项目数量或其他原因变更而增减。除另有说明外,按工程量报价的项目按照施工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数量计量。 附表3:分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第1组工程量清单 组号:1 分组名称:一般项目
序 号项 目 名 称单 位工程量单价(元)合价(元)
1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0.30%
2工伤事故险总价
3人员意外伤害险0.50%
4第三者责任保险0.15%
5进场费总价
6退场费总价
合计 元 汇入投标报价汇总表
投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注:本组报价清单的第1、3、4项保险费用的计算基数为第4组建筑工程报价合计。本组报价清单中的第2项人员工伤事故险由投标人根据项目参建人员具体情况自行投保。投标人须为此工程实施足额购买相关保险。如若承包人实际购买的第1、3、4项保险金额之和高于本表第1、3、4项保险费用之和,发包人只承担招标文件第1、3、4项保险金额之和,投标人凭保单和发票办理结算,超出部分由投标人自理。 第2组工程量清单 组号:2 分组名称:施工临时设施
序 号项 目 名 称单 位工程量单价(元)合价(元)
1施工交通总价
2施工供电总价
3施工供水总价
4施工照明总价
5仓库和堆存料场总价
6施工临时生产管理和生活设施总价
7其他临时工程总价
合计 元 汇入投标报价汇总表
投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第3组工程量清单 组号:3 分组名称:施工安全措施
序 号项 目 名 称单 位工程量单价(元)合价(元)
1安全生产措施费***.38
合计 ***.38 元 汇入投标报价汇总表
投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注:安全生产措施费专门用于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应急救援技术装备、设施配置及维护保养,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完善和改进工程安全生产条件的支出。竞标时不得删减。根据工程实际需要据实开支,超出部分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第4组工程量清单 组号:5 分组名称:建筑工程
序号项目单位工程量单价 (元)合价(元)备 注
1新总干一级电站厂房边坡治理742735.30
厂房周边边坡削坡m36300.00 15.00 94500.00
土方外运整平m36300.00 7.00 44100.00
C20现浇砼电缆沟(前池-厂房)m314.70 680.00 9996.00 50cm*50cm,含支架
电缆沟盖板(前池-厂房)m249.00 180.00 8820.00 厚度4cm
C20现浇砼踏步m342.50 640.00 27200.00 宽1.5m
C20现浇砼电缆沟(升压站-厂房)m312.24 680.00 8323.20 80cm*80cm,含支架
电缆沟盖板(升压站-厂房)m240.80 180.00 7344.00 厚度4cm
厂房周边地面硬化m3175.00 520.00 91000.00 C20砼
C20现浇砼排水沟m39.00 680.00 6120.00 30cm*30cm
边坡M15砂浆衬砌C20砼预制砖m3390.00 1020.00 397800.00 含找平层
埋设PE100给水管线m158.00 52.00 8216.00
PE检修井1.00 1800.00 1800.00
砼拆除m35.60 100.00 560.00
单组份聚氨脂密封膏m30.87 35000.00 30523.50
聚乙烯闭孔泡沫板m31.74 3000.00 5232.60
电缆铺设1.00 1200.00 1200.00
2安全生产措施费1.00 ***.38
合计(1-2项) 元 汇入投标报价汇总表
投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第三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1.建设任务 对灌区内部分水土流失严重段进行治理,恢复其原有地形地貌,使治理区与周围地质环境相协调。进一步改善灌区生态环境,减少风沙对灌区水利工程设施的危害,保障人与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2.设计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 (3)《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 (4)《水土保持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SL449-2009); (5)《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GB6000-1999); (6)《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16); (7)《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 (8)《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标准》(GB50288-2018); (9)《节水工程灌溉技术规范》(GB/T50363-2018); (10)《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 (11)《水土保持工程投资概(估)算编制规定》,水利部,水总<2003>第67号。 3.总体布置与措施设计 3.1总体布置 根据项目现场勘测和分析,结合项目地形地貌及现场实际情况,水土保持项目划分为:(1)昌马灌区片;(2)双塔灌区片;(3)花海灌区片;(4)水库电站片。 (1)昌马灌区片:对双塔灌溉管理片周边防风林带进行维护、渠堤水土流失防治等;对南干渠灌溉管理片进行林带输水渠维修及防风林带改造等;对西干渠工程管理片进行渠堤水土流失防治等。 (2)双塔灌区片:对双塔水库管理片防风林带进行维护及林带栽植等;对总干渠工程管理片防风林带及周边环境整治。 (3)花海灌区片:对疏花干渠工程管理片渠道周边防风林带进行生态维护及渠道巡护道路砾石压盖;对赤金峡水库管理片进行防风林带供水管线维修改造;对总干渠工程管理片周边防风林带进行维护。 (4)水库电站片:对新总干一级电站厂房边坡进行水土流失防治等。 3.2防治措施总体思路 (1)在风沙严重区域进行防风林建设、供水管线维修、林带输水渠维修,缓解区域风沙侵蚀。 (2)对灌区渠道巡护道路进行洒水固结、土方平整及砂砾石压盖,使水土流失降到最低。 (3)对电站边坡水土流失进行削坡减载、坡面防护及地面硬化等方式,有效控制厂房周边及边坡区域的水土流失。 (4)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水保措施并控制临时用地,避免增加新的扰动面积。 3.3工程设计 根据现状存在的水土流失问题,制定相应工程措施。工程主要包括:防风林建设、渠道巡护道路砾石压盖、边坡水土流失防治、防风林带供水管线维修、林带输水渠维修等工程。 3.3.1防风林建设 防风林建设主要涉及昌马灌区双塔灌溉管理片、南干渠灌溉管理片;双塔灌区双塔水库管理片、总干渠工程管理片;花海灌区赤金峡水库管理片、总干渠工程管理片等。主要通过种植林木、恢复植被来抵御风沙,减少风沙侵蚀,防治水土流失。 (1)设计树种:胡杨、白杨、白蜡木等。 (2)设计密度:胡杨行距为1.0m,株距为1.0~2.0m;白杨及白蜡木行距为1.5m,株距为1.0~2.0m。 (3)整地方式及时间:根据土壤结构,对土壤不良的进行开沟换土,换土深度为1~1.5m左右,树木种植完成后,对项目区进行整平。 (4)造林季节、方法及种苗规格 造林季节:在每年春季进行。 造林方法:用机械开沟换土进行栽植。同时要求苗干竖直,根系舒展,栽植深浅应略超过苗木根颈。造林前根据树种、苗木特点和土壤墒情,对苗木进行剪梢、截干、修根、修枝、剪叶、摘芽、苗根浸水、蘸泥浆等处理;也可采用促根剂、蒸腾抑制剂和菌根制剂等新技术处理苗木。 种苗规格:胡杨、白杨、白蜡木选用胸径为4-5cm左右的幼苗。 (5)苗木质量要求 ①起苗前必须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起壮苗、好苗,防止弱苗、劣茁、病苗混入。 ②苗木出土前2~3d应浇水,起苗后分级、包装、运送,整个过程需注意根部保湿,防止受冻和遭受风吹日晒。 ③起苗后应尽快栽植,做到随起随栽。如因故不能及时栽植,应采取假植措施,做到疏排、深埋、踩实,适量浇水。如假植时间较长,栽植前应将根系短期浸水复壮。 ④栽植前应对树苗进行挑选。用于造林的树苗必须发育良好,根系完整,基茎粗壮,项芽饱满,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 (6)幼林抚育 根据不同树种不同生长阶段的时间分布规律,应在其加速和旺盛生长期到来之前进行幼林抚育。乔木抚育期第一次在六月上旬,第二次在七月上旬。 病虫鼠兔害防治:一是及时伐除病虫害木,严格林木检疫制度,防止人为传播。二是加强抚育管理,培育林木生长旺势,三是根据病虫害发生规律,及时进行药剂防治。四是对幼树及时进行包扎、涂白,防止鼠兔危害。五是根据气象预报,及时落实风害和冻害的防护措施。 (7)补栽措施 补植、补播造林成活率不合格的造林地,应及时进行补植补播或重新造林。植苗造林的补植应用同龄大苗。 (8)施工要求 ①全面整地时将土壤与粘土分置堆放,便于充分利用土资源。项目区粘性土面积大,土壤资源稀缺,没有土壤,植物难以生长,因此开沟换土是提高树木成活率、促进林木生长的根本措施之一。 ②整地工程施工质量要求:一是各项工程的位置、尺寸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不得任意改变。二是项整地工程的填方土埂,必须分层夯实(或踩实),干容重达1.3t/m3以上,保证灌水后不坍塌或穿洞。 ③植树后及时灌溉苗木,保证苗木成活率达85%以上。 (9)管护措施 项目区加强管护的目的是治理以后禁止人为活动对树木的破坏,促使天然植被恢复,增加地表植被盖度,阻止风沙活动,降低风蚀。区内以旱生超旱生为主的地带性植被,尽管矮小、稀疏,若未遭破坏仍可以有效地防止风沙侵袭。 (10)原树木移栽 通过林地清表、淤泥开挖外运、松树挖取运输栽植、原树木就地移植等方式,减少施工对林地生态的破坏,确保移植树木成活率。 3.3.2砾石压盖 渠道巡护道路砾石压盖遵循“及时、高效、经济、耐用”的原则,主要通过洒水固结、土方平整、砂砾石压盖等方式,使水土流失降到最低。 3.3.3边坡水土流失防治 边坡水土流失防治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的原则,本次边坡水土流失治理位于新总干一级电站厂房周边,通过削坡减载、坡面防护及地面硬化等方式,有效控制厂房周边及边坡区域的水土流失。 对厂房周边不稳定边坡进行机械削坡,清除松动土体及危岩,按设计坡比整修坡面,由现状1:0.75削至1:1,削坡工程量6278.00 m3。削坡产生的多余土方及时装车外运至指定弃土场,严禁就近堆放造成二次滑塌,土方外运工程量同为6278.00m3。 对厂房周围散水及作业区域进行C20素混凝土硬化处理,厚度不小于设计值,地面找坡排水,避免积水渗入地基,硬化面与边坡坡脚衔接处设排水沟截流,硬化工程量175.00m3。 边坡坡面采用M15水泥砂浆砌筑C20预制砼砖进行衬砌防护,砌筑应挂线施工,砂浆饱满,表面勾缝密实,坡顶及坡脚设锁边砖,防止雨水冲刷坡面造成水土流失,衬砌工程量390.00 m3。施工前对原有破损砼设施进行拆除,砼拆除工程量20.00m3。 项目的实施将新增水土保持预防保护面积6000m2。 3.3.4防风林带供水管线维修 防风林带供水管线维修遵循“保成活、畅供水、防泄漏、便维护”的原则,主要位于花海赤金峡水库管理片,通过更换老化设备、修复破损管段、完善控制阀门等方式,恢复林带灌溉供水系统功能,确保林木正常生长需水。 主管线管沟开挖与回填,沿原有管线路径机械开挖管沟,管沟尺寸为0.8m*1.5m,沟底宽度及边坡满足操作要求,挖至设计标高后夯实基底,清除沟底尖锐石块;管道安装完毕并经打压试验合格后,分层回填管沟土料,每层虚铺厚度不超过30cm,采用蛙式夯或平板振动夯夯实,回填面略高于原地表以利自然沉实。 赤金峡水库周边防风林带供水管线改造,穿越道路采用Φ150镀锌钢管安装共计352.00m,防腐处理符合规范要求;支线及分支管道更换Φ125PE管共计812.00m、Φ63PE管共计265.00m,PE管采用热熔或电熔连接,熔接参数经试验确定,管道敷设应留有适当蛇形弯,适应温度伸缩。在主管分叉点安装Φ125钢闸阀共计2个(配法兰及螺栓),用于分区控制;各支管末端及低洼处安装Φ50PVC球阀共计45个;Φ125法兰配件(包括法兰盘、垫片、螺栓)共计5个,按标准压力等级配套购买安装,法兰连接时垫片居中,螺栓对称均匀紧固。各类弯头、三通、变径、堵头等管件共计160个,所有管件材质与管道匹配,接口形式符合相应管材要求。 青年林供水管网改造铺设PVC-U主管Φ90mm(PN0.63MPa,配胶圈)共计1020.00m,承插接口应清理干净,插入深度到位,胶圈不得扭曲或翻转,管道安装顺直,在弯头、三通处设混凝土镇墩防止位移。沿主管线按设计间距设置PVC-U竖管Φ60mm(PN0.63MPa,配胶圈)共计233.70m,竖管垂直引出地面,下端与主管三通连接,连接处采用PVC-U变径Φ90-60mm共计82个,变径连接应严密无渗漏;每根竖管顶部安装PVC-U分管Φ60mm闸阀共计82个,用于控制各分管线通断。各闸阀出口连接PE地表支管Φ60mm共计250.00m,沿树行布置,支管铺设顺直,固定牢靠,末端封堵。PE地表支管上连接内镶贴片式滴灌带Φ16×300×0.2(流量2.0-3.0L/h)共计5200.00m,滴灌带沿树根周围环绕或直线铺设,滴头出水孔向上,铺设平顺不得打折扭曲。 配套检查井6座,用于阀门安装、管线巡检及故障检修,井身采用预制C25钢筋混凝土结构,井圈及井盖采用复合材料,井身安装垂直牢固,井盖承载等级满足林区巡检车辆通行要求,井盖顶面与周边地面平顺衔接。 通过对老旧、破损的林带灌溉系统改造,可有效预防水土流失面积60000m2。 3.3.5林带输水渠维修 林带输水渠维修遵循“畅通输水、防渗加固、经济耐用”的原则,主要位于昌马双塔灌溉管理片和南干渠灌溉管理片,通过渠道清淤、渠堤加固、砂砾石及绿豆石铺设、渠堤整治、地口闸及沉砂池修建、破损浆砌石拆除与衬砌修复等方式,恢复输水渠过流能力,减少渗漏损失,保障林带灌溉供水效率。 双塔灌溉管理片林带输水渠维修主要包括:对输水渠内淤积的泥沙、杂草及杂物进行人工配合机械清理,清淤工程量60.00 m3,清淤弃渣装车外运至指定弃土场;对渠堤薄弱段进行土方分层填筑加固,采用合格土料回填,每层虚铺厚度不超过30cm,机械或蛙式夯夯实,压实度满足设计要求,土方加固工程量172.50 m3;在渠底及边坡按设计厚度铺设砂砾石垫层103.50 m3,铺设平整密实;对渠堤顶面及内外边坡进行整修,清除杂草、凹凸整平,按设计坡比修整成型,渠堤整治面积495.00 m2,整治后渠顶宽度满足巡护通行要求;在渠道分水口位置修建地口闸4座,含闸门、启闭机及预埋件,用于控制各支渠进水流量;在渠道适当位置修建沉砂池1座,含土方开挖、C20现浇砼池底及池壁、钢筋制安等,用于沉降水中泥沙,减少渠道淤积。 南干渠管理片林带输水渠维修主要包括:对输水渠现有破损、鼓胀、勾缝脱落的浆砌石衬砌进行人工配合机械凿除,拆除料分类清理,废弃石渣装车外运,浆砌石拆除工程量12.60m3;在拆除后的渠底及边坡基面上,按设计厚度铺设砂砾石垫层6.30 m3,铺设平整密实;采用M15水泥砂浆砌筑浆砌石进行衬砌修复,石料选用质地坚硬、无风化的新鲜块石,砌筑应挂线施工,石料安放稳固、砂浆饱满,砌筑工程量12.60m3,砌筑完成后对石缝采用M15水泥砂浆进行勾缝处理,勾凹缝,缝宽均匀、深浅一致、表面压光,防止雨水渗入砌体造成冻胀破坏,恢复渠道防渗及输水功能。 通过对林带输水渠维修,对林带清淤,可有效保护水土流失面积133300m2。 4.施工组织设计 4.1施工条件 4.1.1交通条件 本次水土保持项目均有乡村道路与之相通,因此交通条件较为便利。施工期所生活及生产物资等均可采用公路运输直抵工地。 4.1.2造林苗木 项目所需造林苗木集中从市场购买。 4.1.3施工风、水、电 供水:施工及生活用水水源由附近河道或者渠道拉运。 供电:工程现场采用网电为主,50kw柴油发电机自行发电为辅的供电方式。 4.2施工布置和组织形式 4.2.1施工单位 本项目实施的主要内容均应通过招标方式施工,由中标单位组织施工力量。 4.2.2组织形式 各种林草措施、工程措施需组织专业施工队伍完成,并调配推土机、挖掘机、拖拉机等机械设备进行施工。 4.2.3施工总布置 该工程施工特点是量少面广,据此特点,需要栽植的苗木要边起苗边运至工地栽植,不能在工地露天堆放。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五、投标人承诺函 六、原件的复印件 七、其他材料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的投标总报价,工期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补充、修改、替换或者撤回本投标文件。 3.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1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5.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标段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五、投标人承诺函 致:甘肃省疏勒河流域水资源利用中心 根据贵方的招标邀请,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参加 工程招标,为表示诚意,我方提交投标文件。并宣布承诺如下: 1.保证严守招标规则,所提供证件、资料真实、合法、所作承诺不可撤消。 2.投标人已详细阅读全部招标文件、参考资料和附件,并完全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及投标的各种经济风险责任。 3.愿意按照招标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施工及相关服务。 4 如果我们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承诺,并承担法律责任。 5.我方中标价式所投标项目的全部价格,包括利润和风险。 6.我方的投标文件在开标后60天内有效。 7.所有关于本标书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 投标单位全称(印章): 地址: 电话、传真: 邮编: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六、原件的复印件 七、其他材料 施工廉政责任承诺书 为确保优质、高效、廉洁地完成工程建设任务,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结合本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现就我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廉政责任作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甘肃省有关法律法规及廉政规定。 二、严格执行工程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不损害国家、集体利益,不违反工程建设管理、建设监理的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加强对违纪违法行为的监督制约。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方面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廉政监督检查工作,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监理人行贿或馈赠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及提供好处费、咨询费等。 (二)不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监理人报销任何费用。 (三)不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监理人外出旅游、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不为发包人、监理人购置或提供交通工具和办公用品等。 (五)不与监理人私下串通损害发包人利益,同时对监理人履行向发包人承诺的上述廉政责任。 (六)及时举报发包人、监理人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 我单位将严格执行上述廉政责任承诺,如本单位工作人员违反本廉政承诺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予以赔偿;造成严重后果的,发包人可单方解除合同,并接受行政管理部门做出的任何处罚。 承 包 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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