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灵台县2026年度一般公务出行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灵台县2026年度一般公务出行服务采购项目: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甘肃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甘肃 平凉市 | 采购单位 | 灵台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甘肃巨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灵台县2026年度一般公务出行服务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标项目
标段信息
序号 标段编号 标段合同估算价 详情
1 E6200000600039231349001 70.000000万元 查看详情
标段名称: 灵台县2026年度一般公务出行服务采购项目00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4年或2025年度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可充分满足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2025年12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2023年6月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对价格不进行优惠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为微型企业)﹔
(2)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及企业法定代表人);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须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企业查询结果截图)(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标段内容: 为保障全县2026年度一般公务出行用车需求,我单位计划采购2026年度一般公务出行保障车辆租赁服务企业1家。(具体内容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 招标项目名称: | 灵台县2026年度一般公务出行服务采购项目 | ||
| 项目类型: | 货物类 | 项目编号: | D01-12622700079265086Y-20260622-000016-4 |
| 招标人: | 灵台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甘肃巨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监督机构: | 灵台县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项目概算(万元): | 70.000000 |
| 采购内容: | 为保障全县2026年度一般公务出行用车需求,我单位计划采购2026年度一般公务出行保障车辆租赁服务企业1家。(具体内容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 ||
| 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机构名称 | 灵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 | ||
| 资金来源 | 政府拨款 | ||
标段信息
序号 标段编号 标段合同估算价 详情
1 E6200000600039231349001 70.000000万元 查看详情
标段名称: 灵台县2026年度一般公务出行服务采购项目00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4年或2025年度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可充分满足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2025年12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2023年6月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对价格不进行优惠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为微型企业)﹔
(2)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及企业法定代表人);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须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企业查询结果截图)(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标段内容: 为保障全县2026年度一般公务出行用车需求,我单位计划采购2026年度一般公务出行保障车辆租赁服务企业1家。(具体内容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剑鱼标讯甘肃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