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高台县自然资源局(2026)11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所属地区:甘肃张掖市 发布日期:2026-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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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甘肃 张掖市 采购单位 高台县自然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 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台县分中心 项目名称 高台县自然资源局(2026)11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目 录 1、挂牌出让公告 1 2、挂牌出让竞买须知 4 3、竞买申请书(样本) 13 4、授权委托书(样本) 15 5、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报价单(样本) 16 6、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成交确认书(样本) 17 7、规划条件通知书 19 8、宗地界址图 23 高台县自然资源局(2026)11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挂牌出让公告 高交易(土地)告字〔2026〕11号 经高台县人民政府批准,高台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026)11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2026)11号宗地面积4637.63平方米宗地坐落高台县解放南路西侧
土地用途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出让年限70年(商业用地40年)
投资强度/容积率1.0<容积率≤1.7建筑密度(%)≤40%
其 他/
保证金257万元挂牌起始价257万元增加幅度5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2026年9月2日08时30分挂牌截止时间2026年9月11日17时00分
备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者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特别说明:个人不得参与居住用地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报价,按照价高者得且符合竞买条件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6年8月12日至2026年9月9日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官网电子服务系统(https://ggzyjy.gansu.gov.cn/)免费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6年8月12日至2026年9月9日17时00分前,将以下资料上传至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官网电子服务系统并提交竞买申请: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经审查确认的复印件(自然人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其他组织提供合法存续证明); 2.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或经审查确认的复印件(无资质要求的除外); 3.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无需提供,其他组织提供负责人身份证明); 4.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的)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含申请人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受托人); 6.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 7.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 竞买保证金缴纳要求:保证金金额257万元,交纳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9日17时00分,须足额转入指定保证金专户(账户信息见本公告第八条),逾期、不足额缴纳的,视为无效申请。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台县分中心将于2026年9月9日18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通过交纳保证金的竞买人在2026年9月2日08时30分至2026年9月11日17时向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甘肃省权益类电子交易系统提交竞买报价,(若只有一家参与报价,提交电子报价后不可重复提交,否则系统将按照竞价幅度自动累加报价,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价方自行承担),出价最高且符合报价要求的竞买人为竞得人。若有系统操作问题可登录(IE浏览器网址:http://ggzy.jy.gansu.gov.cn/ggzy/c112569/202412/174046725.shtml)查看甘肃省权益类电子交易系统意向受让方操作手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如本次挂牌出让地块通过资格审查的竞买人达三家以上(含三家),本次挂牌出让自动转为拍卖方式出让,具体拍卖时间、地点及规则另行发布公告通知。 2.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未按要求提交申请资料的,不得参加宗地竞买。 3.本出让公告规定的出让事项宗地面积及规划指标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4.竞买人对出让文件、宗地现状有异议的,应在竞买申请截止前向高台县自然资源局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 八、节假日期间正常上班,受理竞买申请报名手续。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如下: 1.高台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高台县城关镇湿地新区 联系人:李静 联系电话:0936-6621383 2.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台县分中心 联系地址:高台县城关镇滨河社区崇文路661号(山水丽城小区门口、县中医医院西侧)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台县支行 账号:27189101040012287 账户名称: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台县分中心 备注:保证金缴纳时须备注“(2026)11号宗地竞买保证金”。 高台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8月12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以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经高台县人民政府批准,高台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编号为(2026)11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人为高台县自然资源局,具体工作由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台县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二、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三、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2026)11号宗地面积4637.63平方米宗地坐落高台县解放南路西侧
土地用途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出让年限70年(商业用地40年)
投资强度/容积率1.0<容积率≤1.7建筑密度(%)≤40%
其 他/
保证金257万元挂牌起始价257万元增加幅度5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2026年9月2日08时30分挂牌截止时间2026年9月11日17时00分
备注
四、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特别说明:个人不得参与居住用地竞买。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9日17时00分。(2026)11号宗地竞买保证金为贰佰伍拾柒万元整(¥2570000元)。 五、申请和资格审查 1.法人申请: (1)竞买申请书(原件); (2)法人单位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4)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5)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6)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截图); (7)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银行征信报告及资信证明(出具时间距申请日不超过30个自然日)。 2.自然人申请: (1)竞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5)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截图); (6)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银行征信报告及资信证明(出具时间距申请日不超过30个自然日)。 3.其他组织申请: (1)竞买申请书(原件); (2)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登记证书等); (3)表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 (4)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5)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6)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截图); (7)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银行征信报告及资信证明(出具时间距申请日不超过30个自然日)。 4.联合申请: (1)由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竞买申请书; (2)联合各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按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对应要求提供); (3)联合竞投协议(原件),协议须明确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出资比例,且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唯一受让人; (4)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5)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6)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截图); (7)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银行征信报告及资信证明(出具时间距申请日不超过30个自然日)。 5.资格审查 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台县分中心负责对挂牌出让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收到的申请进行审查。经审查申请资料齐全,书写规范,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通过资格审查的,方能取得竞买资格。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申请: (1)申请人不具备竞买资格的; (2)未按规定足额、按时交纳竞买保证金的; (3)申请文件不齐全、内容不符合规定或未按要求盖章/签字的; (4)申请文件字迹不清、无法辨认或存在虚假信息的; (5)委托他人代理,委托文件不齐全、授权不明或不符合规定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6.确认竞买人资格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台县分中心将在2026年9月9日18时前发给竞买人《竞买资格确认书》确认其竞买资格,并通知其参加挂牌活动。 六、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 挂牌时间为10日,包括法定节假日。具体如下: 1.挂牌起始时间:2026年9月2日上午8:30; 2.挂牌截止时间:2026年9月11日下午17:00; 3.挂牌报价时间:挂牌期间每个工作日(含节假日)上午8:30时至下午17:00时,逾期报价无效 4.报价确认时间:每次报价提交后,系统即时审核,审核通过即为有效报价。 七、宗地的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为: (2026)11号宗地起始价为人民币贰佰伍拾柒万元整(¥2570000元),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人民币伍万元整或其整倍数。 八、出让结果公布 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台县分中心将在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等公布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 高台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8月12日 竞买申请书 高台县自然资源局: 经认真阅读(2026)11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文件,并经过现场踏勘地块,我方完全接受并愿意遵守你中心(2026)11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文件中的规定和要求,对所有文件均无异议。 我方现正式申请参加你中心(2026)11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4637.63平方米)挂牌出让活动;愿意按(2026)11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文件规定,以 方式交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贰佰伍拾柒万元整(¥2570000元)。 若能竞得该地块,我方保证按照(2026)11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挂牌公告全部义务,竞得该宗地后及时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严格履行相关义务。 若我方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中,出现不能按期付款或其他违约行为,我方愿意赔偿由此产生的损失和承担全部责任。 特此申请和承诺。 附 件: 申 请 人: (盖章) 签名: 联 系 人: 地 址: 电 话: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委 托 人受 托 人
姓 名姓 名
性 别性 别
出生日期出生日期
单位名称单位名称
职 务职 务
证件号码身份证( )护照( )证件号码身份证( )护照( )
本人授权受托人代表本人参加高台县自然资源局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 1.代表本人参与编号为(2026)11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等事宜; 2.代表本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具有法律意义的任何文件、凭证等; 3.受托人在上述权限范围内所做出的承诺、签署的合同或文件,本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委托人(签字并盖章): 年 月 日
备 注兹证明前述委托书确系本单位法定代表人 亲自签署。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报价单
地块编号
竞买报价人民币(大写): ¥
竞 买 人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代理人) (签名)
报 价 人
报价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挂 牌 人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台县分中心
挂牌主持人 (签名)
确认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成交确认书 年 月 日,在高台县自然资源局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中, 竞得编号为 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该地块出让面积 平方米,成交单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 (¥ 元/平方米),成交总价为人民币 (¥ 元)。 本《挂牌成交确认书》签订后立即生效。请竞得人务必于 年 月 日之前,持此《挂牌成交确认书》与高台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挂牌成交确认书》一式叁份,出让人、竞得人、挂牌人各执壹份。 特此确认。 出让人(盖章):高台县自然资源局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表人(签字): 挂牌人(盖章):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台县分中心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表人(签字): 竞得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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