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清水县西关小学2026年电教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结果】清水县西关小学2026年电教设备采购项目: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甘肃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甘肃 平凉市 | 采购单位 | 静宁县第一中学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静宁县第一中学食堂改扩建设备采购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甘肃亚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静宁县第一中学食堂改扩建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实施条例》、《甘肃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5 年版)》的有关规定,本招标项目静宁县第一中学食堂改扩建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单位为静宁县第一中学,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亚禾项目管理咨询 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相关要求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 标,具体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GSYHYGJY-2026020
二、采购内容:
购置安装电子显示屏(明厨亮灶)3 套;成品不锈钢桌椅(长 1800mm* 宽 650mm*高 750mm)240 套。
备注:具体参数详见邀请文件
三、预算资金:***.00 元。
四、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接到甲方通知后 15 日内完成供货。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提 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 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开户 银行许可证等);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 2025
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文件(新成立不足一 年的公司须提供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文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本招标 公告发布之日前近一年任意一个月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资金凭证,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只需提供 近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依法免税的需提供免税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 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 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 2 ) 投 标 人 须 提 供 “ 中 国 裁 判 文 书 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查询内容 包含企业名称及企业法人);
( 3 ) 投 标 人 须 为 未 被 列 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 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方式:
1.招标人通过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 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等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审 核通过以后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 定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七、报名及资质审核:
1.根据甘交易发【2026】10 号文件第九条相关规定。被邀请参与 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8 月 20 日 18 时 00 分 00 秒至 2026 年 8 月 24 日 17 时 59 分 59 秒(北京时间,三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平 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报名并上传相应签字盖章完整的资质文件(PDF 格式签字并加盖电子印 章后上传)。
2.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未按要求上传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 无效。
八、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通过资质审核的投标人须在 2026 年 8 月 24 日 18 时 00 分 00 秒至 2026 年 8 月 25 日 18 时 00 分 00 秒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九、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根据甘交易发【2026】10 号文件 第十五条相关规定,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发布成交公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成交结果公示期为 1 个工作日。
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证明文件与 纸质版投标文件格式内容一致的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胶装、按文 件要求签字盖章)、电子版 U 盘 1 个(PDF 版一份必须签字并逐页加盖 企业章),于签订合同前送至或邮寄到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八里镇工 业园区滨河西路 1 号;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 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静宁县第一中学
地 址:甘肃省静宁县城关镇中街 20 号
联 系 人:***
电 话:***
代理机构:甘肃亚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八里镇工业园区滨河西路 1 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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