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2026-2029年代维服务及铁塔塔桅整治与更新改造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2026-2029年代维服务及铁塔塔桅整治与更新改造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甘肃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甘肃 兰州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安徽电信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2026-2029年代维服务及铁塔塔桅整治与更新改造服务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2026-2029年代维服务及铁塔塔桅整治与更新改造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CT20260821195】),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铁塔能源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铁塔智联技术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安徽电信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三年预估金额72197.9万元(不含税)。
1.1.1综合代维招标范围为:
全面覆盖甘肃铁塔一体业务(20米以下铁塔、机房配套(含20米以上铁塔站机房)、外电、室分、微站、发电服务)、主营拓展、能源、智联(行拓)全业务代维及配套维修服务,其中采购规模及不含税预估金额如下:
一体业务
主营拓展、能源、智联(行拓)业务
1.1.2铁塔塔桅整治与更新改造及代维服务
全面覆盖甘肃铁塔一体业务所有铁塔塔桅整治与更新改造、20米以上铁塔(包含若干座60m以上铁塔)的代维及配套维修服务,三年预估金额7412.007万元(不含税,含安全生产费),其中采购规模及不含税预估金额如下: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或达到框架金额上限止(两者以先到者为准),合同有效期满后,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及违约条款的效力,不影响合同标的物的缺陷责任期或质保期的继续履约】。
本次招标预估规模/工程量、实施地域、计划工期、质量标准要求、技术标准要求具体详见本章1.3条。
1.2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1.3本项目划分9个标段16个份额,中标人数量为【16】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中标份额和实施地域如下及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本项目不限制投标人投标标段数量;限制投标人中标标段数量:综合代维限制投标人最大中标标段数量3个,铁塔塔桅整治与更新改造及代维服务限制投标人最大中标标段数量1个(铁塔塔桅整治与更新改造及代维服务与综合代维不得兼中,已在综合代维任意标段推荐为前2名的投标人,在铁塔塔桅整治与更新改造及代维服务中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1.4整治工期要求:收到委托工单后,3日内抵达指定现场进场施工,常规隐患整治5日内完成全部整治工作;对于整治规模较大、施工难度较高,无法在5日内完成的特殊项目,由双方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另行约定竣工时限,但项目整体施工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确保塔桅隐患快速清零、风险及时化解。
1.5质保期要求:本次塔桅整治改造项目整体质保期自项目终验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限不少于12个月。
1.6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7质量标准要求:合格,达到国家、行业及中国铁塔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及设计的要求。
1.8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报价折扣(on)限价为1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折扣基准价见公告附件。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通用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须提供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扫描件。
2.1.2控股管理关系要求: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须提供《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2.1.3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须提供承诺函。
2.1.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8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8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8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列为全国或甘肃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列为列入同类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或公司级/甘肃省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注:须提供承诺函。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须提供承诺函。
2.1.6本项目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包;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分包。
注:须提供承诺函。
2.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投标人负面行为管理规范》约定的情形。
2.2 投标人专用资格要求-综合代维(标段1-7)
2.2.1企业资质要求:
(1)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
(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
(3)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
(4)具备国家能源局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须同时具备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
(5)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须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证书状态为非“资质异常”);如投标人已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认定投标人资质。
2.2.2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有效的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注:一人同时具备或两人各具备其一均满足要求。
(2)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注:一人同时具备或两人各具备其一均满足要求。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具备有效的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注:一人同时具备或两人各具备其一均满足要求。
注:
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相关证书扫描件及官网查询截图、2026年3月至今任意1个月投标人或其分公司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或相关税务机构出具或官方网站查询截屏);标段间、标段内人员均不得复用(企业主要负责人可复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可与本标段注册安全工程师复用)。
(4)投标人须承诺按所投标段最低配置标准要求提供人员配置,并承诺中标后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维护人员数量进行增强配置。具体配置标准详见技术规范书。
注:须提供承诺函。
2.2.3车辆配置要求:投标人须承诺按所投标段最低配置标准要求提供车辆配置,并承诺中标后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车辆数量进行增强配置。具体配置标准详见技术规范书。
注:须提供承诺函。
2.2.4油机配置要求:投标人须承诺按所投标段最低配置标准要求提供油机配置,并承诺中标后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油机数量进行增强配置。具体配置标准详见技术规范书。
注:须提供承诺函。
2.2.5资源配置要求:投标人须承诺按所投标段配置通讯工具、仪器仪表、生产工器具等,并承诺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以上设备数量进行增强配置,具体配置标准详见技术规范书。
注:须提供承诺函。
2.2.6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自2023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同类项目:通信铁塔\通信机房\室内分布\传输线路\传输管道\通信主设备\通信机房配套)代维或修理服务业绩,且累计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含税)。
证明材料要求:
①合同日期及金额认定:A.若为单项合同,则须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以及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的发票扫描件(同时须提供经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一致的截图),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一方未签署日期的,以另一方签署的日期为准;双方均签署日期的,以较晚的日期为准;合同双方均未签署日期或签署日期均无法识别的不予认可),金额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且合同关键页要求能够体现合同名称、采购内容、合同金额、签订时间、签字盖章等关键信息;B.若为框架协议,则须提供框架协议和结算单(或订单)以及框架协议或其下结算单(或订单)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同时须提供经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一致的截图)。时间以结算单(或订单)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结算单(或订单)的累计金额作为框架协议的总额。框架协议须能够体现合同名称、采购内容、签订时间、签字盖章等关键信息,结算单(或线下订单)要求能够体现框架协议名称或编号、订单内容、金额、签订时间、签字或盖章等关键信息;如订单为线上平台订单,则提供清晰的系统订单截图。如订单为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订单,仅需提供完整清晰的订单系统截图(订单内容、金额、订单时间等关键信息)或经合同买方(合同买方的下属单位)进行盖章确认的订单明细表。C.发票不属于结算单;
②开票时间应不早于合同签订时间,发票购买方、发票销售方应与合同有对应关系;发票为未冲红发票;
③若合同中包含其他无关业绩的,须提供属于本项目类似业绩范围内的金额证明材料,如订单、发票、供货单等。若所提供的合同或订单中无法明确看出标的属于本项目采购标的范围的,可由该合同或框架协议的甲方出具相应证明文件作为依据(证明文件须加盖甲方公章或合同章或甲方项目使用部门章);
④所要求的业绩等材料的,必须为供应商的业绩等材料,分公司不得使用总公司的业绩,母公司、子公司业绩不予认可;
⑤如出现供应商提供的业绩存在合同信息不全、不符合以上要求、错漏、扫描件不清晰等问题,相应合同金额不予认可。
⑥本评标项仅认可由同一响应主体作为乙方所签订的合同作为有效的业绩证明依据。对于任何与响应主体不一致的合同业绩或响应主体为非合同乙方单位的,均不纳入业绩评审范围之内。
2.3
投标人专用资格要求-铁塔塔桅整治与更新改造及代维服务(标段8-9)
2.3.1企业资质要求:
(1)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
(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
(3)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须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证书状态为非“资质异常”);如投标人已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认定投标人资质。
2.3.2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有效的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注:一人同时具备或两人各具备其一均满足要求。
(2)项目负责人:须为通信与广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具备有效的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要求一人同时具备或两人各具备其一均满足要求;通信与广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要求项目负责人均须满足。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具备有效的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注:一人同时具备或两人各具备其一均满足要求。
注: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相关证书扫描件及官网查询截图、2026年3月至今任意1个月投标人或其分公司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或相关税务机构出具或官方网站查询截屏);标段间、标段内人员均不得复用(企业主要负责人可复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可与本标段注册安全工程师复用)。
(4)投标人须承诺按所投标段最低配置标准要求提供人员配置,并承诺中标后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维护人员数量进行增强配置。具体配置标准详见技术规范书。
注:须提供承诺函。
2.3.3车辆配置要求:投标人须承诺按所投标段最低配置标准要求提供车辆配置,并承诺中标后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车辆数量进行增强配置。具体配置标准详见技术规范书。
注:须提供承诺函。
2.3.4资源配置要求:投标人须承诺按所投标段配置通讯工具、仪器仪表、生产工器具等,并承诺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以上设备数量进行增强配置。具体配置标准详见技术规范书。
注:须提供承诺函。
2.3.5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自2023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同类项目:通信(电力)铁塔安装/更新/改造/整治/代维)业绩,且累计金额不低于3500万元(含税)。
证明材料要求:
①合同日期及金额认定:A.若为单项合同,则须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以及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的发票扫描件(同时须提供经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一致的截图),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一方未签署日期的,以另一方签署的日期为准;双方均签署日期的,以较晚的日期为准;合同双方均未签署日期或签署日期均无法识别的不予认可),金额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且合同关键页要求能够体现合同名称、采购内容、合同金额、签订时间、签字盖章等关键信息;B. 若为框架协议,则须提供框架协议和结算单(或订单)以及框架协议或其下结算单(或订单)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同时须提供经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一致的截图)。时间以结算单(或订单)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结算单(或订单)的累计金额作为框架协议的总额。框架协议须能够体现合同名称、采购内容、签订时间、签字盖章等关键信息,结算单(或线下订单)要求能够体现框架协议名称或编号、订单内容、金额、签订时间、签字或盖章等关键信息;如订单为线上平台订单,则提供清晰的系统订单截图。如订单为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订单,仅需提供完整清晰的订单系统截图(订单内容、金额、订单时间等关键信息)或经合同买方(合同买方的下属单位)进行盖章确认的订单明细表。C.发票不属于结算单;
②开票时间应不早于合同签订时间,发票购买方、发票销售方应与合同有对应关系;发票为未冲红发票;
③若合同中包含其他无关业绩的,须提供属于本项目类似业绩范围内的金额证明材料,如订单、发票、供货单等。若所提供的合同或订单中无法明确看出标的属于本项目采购标的范围的,可由该合同或框架协议的甲方出具相应证明文件作为依据(证明文件须加盖甲方公章或合同章或甲方项目使用部门章);
④所要求的业绩等材料的,必须为供应商的业绩等材料,分公司不得使用总公司的业绩,母公司、子公司业绩不予认可;
⑤如出现供应商提供的业绩存在合同信息不全、不符合以上要求、错漏、扫描件不清晰等问题,相应合同金额不予认可。
⑥本评标项仅认可由同一响应主体作为乙方所签订的合同作为有效的业绩证明依据。对于任何与响应主体不一致的合同业绩或响应主体为非合同乙方单位的,均不纳入业绩评审范围之内。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8月21日20时30分至2026年08月26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 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投标人注册”。
4.2.2 完成注册后,投标人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支付方式详见4.3条款。
4.2.3 获取招标文件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4.3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获取联系人及电话:廖敏江/13893459167。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11日09时00分。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提交,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最后点击左下方“投标文件递交”按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开标,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的;
5.4.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招标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 投标人注册
6.1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完成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已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首页“忘记密码”按钮,按照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未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首页“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首页“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6.2 CA证书办理
首次使用平台进行电子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为了避免影响正常投标,请投标人至少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及时办理CA证书。手机CA证书售价350元人民币/年,售后不退。已持有平台CA证书的投标人应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
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标证通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6.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4009005950(工作日9:00-18:00)。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miit.gov.cn/)、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www.tower.com.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甘肃省通信管理局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电信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刘立恒
(如签名无法正常显示,详见附件)
2026年08月21日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2026-2029年代维服务及铁塔塔桅整治与更新改造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CT20260821195】),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铁塔能源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铁塔智联技术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安徽电信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三年预估金额72197.9万元(不含税)。
1.1.1综合代维招标范围为:
全面覆盖甘肃铁塔一体业务(20米以下铁塔、机房配套(含20米以上铁塔站机房)、外电、室分、微站、发电服务)、主营拓展、能源、智联(行拓)全业务代维及配套维修服务,其中采购规模及不含税预估金额如下:
一体业务
| 标段 | 份额 | 20m以下铁塔+机房配套+外电 | 微站 | 室分(楼宇及公路隧道) | 发电费 (三年,元) | 合计 (三年,元) | |||
| 站址数 | 不含税小计(三年,元) | 站址数 | 不含税小计(三年,元) | 面积(万平方米) | 不含税小计(三年,元) | ||||
| 标段1 | 份额1 | 5100 | 33206940 | 221 | 159120 | 1270 | 7620000 | 5700000 | 46686060 |
| 份额2 | 3800 | 25436280 | 403 | 290160 | 780 | 4680000 | 7500000 | 37906440 | |
| 标段2 | 份额1 | 4030 | 25332570 | 705 | 507600 | 585 | 3510000 | 9000000 | 38350170 |
| 份额2 | 3200 | 20468880 | 452 | 325440 | 1090 | 6540000 | 11850000 | 39184320 | |
| 标段3 | 份额1 | 3930 | 24738750 | 109 | 78480 | 920 | 5520000 | 6600000 | 36937230 |
| 份额2 | 2900 | 18445500 | 212 | 152640 | 1700 | 10200000 | 4950000 | 33748140 | |
| 标段4 | 份额1 | 4600 | 28547100 | 108 | 77760 | 890 | 5340000 | 9900000 | 43864860 |
| 份额2 | 3200 | 20154600 | 62 | 44640 | 100 | 600000 | 6600000 | 27399240 | |
| 标段5 | 份额1 | 3850 | 26831700 | 112 | 80640 | 280 | 1680000 | 8400000 | 36992340 |
| 份额2 | 2850 | 20124810 | 50 | 36000 | 120 | 720000 | 4800000 | 25680810 | |
| 标段6 | 份额1 | 3900 | 25282800 | 282 | 203040 | 470 | 2820000 | 3600000 | 31905840 |
| 份额2 | 2900 | 18800400 | 89 | 64080 | 70 | 420000 | 3600000 | 22884480 | |
| 标段7 | 份额1 | 4200 | 27227880 | 210 | 151200 | 90 | 540000 | 4200000 | 32119080 |
| 份额2 | 3000 | 19448520 | 100 | 72000 | 110 | 660000 | 4200000 | 24380520 | |
| 三年合计 | 334046730 | 2242800 | 50850000 | 90900000 | 478039530 | ||||
主营拓展、能源、智联(行拓)业务
| 序号 | 份额 | 主营拓展(三年,元,不含税) | 智联(行拓)业务(三年,元,不含税) | 能源业务(三年,元,不含税) | 不含税合计 (三年,元) |
| 标段1 | 份额1 | 11322000.00 | 9268740.00 | 2814377.94 | 23405117.94 |
| 份额2 | 7548000.00 | 6179160.00 | 1876251.96 | 15603411.96 | |
| 标段2 | 份额1 | 12651840.00 | 2294838.00 | 1601128.56 | 16547806.56 |
| 份额2 | 8434560.00 | 1529892.00 | 1067419.04 | 11031871.04 | |
| 标段3 | 份额1 | 14034420.00 | 3228966.00 | 1998326.88 | 19261712.88 |
| 份额2 | 9356280.00 | 2152644.00 | 1332217.92 | 12841141.92 | |
| 标段4 | 份额1 | 6000000.00 | 1554540.00 | 1040185.50 | 8594725.50 |
| 份额2 | 4500000.00 | 2007330.00 | 1196876.90 | 7704206.90 | |
| 标段5 | 份额1 | 3600000.00 | 5606640.00 | 745802.70 | 9952442.70 |
| 份额2 | 2400000.00 | 3737760.00 | 497201.80 | 6634961.80 | |
| 标段6 | 份额1 | 9645000.00 | 1837200.00 | 1272000.00 | 12754200.00 |
| 份额2 | 6282000.00 | 1572900.00 | 1010930.00 | 8865830.00 | |
| 标段7 | 份额1 | 4572000.00 | 2041440.00 | 1103409.80 | 7716849.80 |
| 份额2 | 4169400.00 | 3126900.00 | 1608821.00 | 8905121.00 | |
| 合计 | 104515500.00 | 46138950.00 | 19164950.00 | 169819400.00 | |
1.1.2铁塔塔桅整治与更新改造及代维服务
全面覆盖甘肃铁塔一体业务所有铁塔塔桅整治与更新改造、20米以上铁塔(包含若干座60m以上铁塔)的代维及配套维修服务,三年预估金额7412.007万元(不含税,含安全生产费),其中采购规模及不含税预估金额如下:
| 序号 | 市州 | 20m以上铁塔数量(预估,站) | 所有铁塔塔桅整治与更新改造费用(万元/年) | 小计(三年,万元) | |
| 标段8 | 武威 | 2080 | 100.2500 | 487.9500 | 3881.1600 |
| 张掖 | 2062 | 112.2700 | 522.3900 | ||
| 白银 | 2881 | 120.4800 | 620.7300 | ||
| 嘉峪关 | 372 | 40.4400 | 154.8000 | ||
| 金昌 | 658 | 50.5900 | 210.9900 | ||
| 酒泉 | 2516 | 100.1300 | 526.8300 | ||
| 兰州 | 3829 | 160.3400 | 825.6300 | ||
| 临夏 | 2404 | 105.1600 | 531.8400 | ||
| 标段9 | 甘南 | 1233 | 153.6400 | 582.9870 | 3530.8470 |
| 陇南 | 2790 | 125.0300 | 651.3000 | ||
| 平凉 | 2406 | 91.3200 | 490.5000 | ||
| 庆阳 | 3931 | 140.5000 | 775.2900 | ||
| 天水 | 1902 | 85.9100 | 428.9100 | ||
| 定西 | 2873 | 114.4300 | 601.8600 | ||
| 合计(三年,万元) | 2910.5370 | 4501.4700 | 7412.0070 | ||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或达到框架金额上限止(两者以先到者为准),合同有效期满后,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及违约条款的效力,不影响合同标的物的缺陷责任期或质保期的继续履约】。
本次招标预估规模/工程量、实施地域、计划工期、质量标准要求、技术标准要求具体详见本章1.3条。
1.2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1.3本项目划分9个标段16个份额,中标人数量为【16】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中标份额和实施地域如下及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 专业 | 标段 | 实施地域 | 综合排名 | 中标份额 | 预估不含税金额(万元) | |
| 综合代维 | 标段1 | 兰州、甘南 | 兰州:新区、七里河区、永登、西固区、皋兰、红古;甘南:合作市、临潭、夏河、卓尼 | 第一名 | 份额1:约60% | 7009.117794 |
| 兰州:城关区、榆中、安宁;甘南:玛曲、碌曲、迭部、舟曲 | 第二名 | 份额2:约40% | 5350.985196 | |||
| 标段2 | 武威、金昌、临夏 | 金昌:金昌全市;武威:民勤县,凉州区北部700个站;临夏:永靖、东乡、广河、康乐 | 第一名 | 份额1:约60% | 5489.797656 | |
| 武威:凉州区南部600个站(不含市区)、古浪、天祝;临夏:临夏市、临夏县、和政、积石山 | 第二名 | 份额2:约40% | 5021.619104 | |||
| 标段3 | 酒泉、张掖、嘉峪关 | 张掖:甘州区、山丹县、民乐县、肃南;酒泉:玉门、瓜州 | 第一名 | 份额1:约60% | 5619.894288 | |
| 张掖:临泽、高台;酒泉:肃州区、金塔、敦煌市(含阿克塞、肃北)、嘉峪关市 | 第二名 | 份额2:约40% | 4658.928192 | |||
| 标段4 | 庆阳、平凉 | 庆阳:环县、庆城、华池、镇原、合水、西峰区、宁县、正宁 | 第一名 | 份额1:约60% | 5245.95855 | |
| 平凉:庄浪、崇华、灵台、泾川、崆峒区、静宁 | 第二名 | 份额2:约40% | 3510.34469 | |||
| 标段5 | 陇南 | 成县、徽县、康县、西和、两当、礼县 | 第一名 | 份额1:约60% | 4694.47827 | |
| 武都区、宕昌、文县 | 第二名 | 份额2:约40% | 3231.57718 | |||
| 标段6 | 白银、定西 | 白银:会宁;定西:渭源、通渭、临洮、安定区 | 第一名 | 份额1:约60% | 4466.004 | |
| 白银:靖远、景泰、白银区、平川 | 第二名 | 份额2:约40% | 3175.031 | |||
| 标段7 | 定西、天水 | 定西:陇西、漳县、岷县;天水:武山、甘谷、秦安、张川 | 第一名 | 份额1:约60% | 3983.59298 | |
| 天水:秦州区、麦积区、清水 | 第二名 | 份额2:约40% | 3328.5641 | |||
| 铁塔塔桅整治与更新改造及代维服务 | 标段8 | 武威、张掖等8州市 | 武威、张掖、白银、嘉峪关、金昌、酒泉、兰州、临夏 | 第一名 | 份额1:100% | 3881.16 |
| 标段9 | 甘南、陇南等6州市 | 甘南、陇南、平凉、庆阳、天水、定西 | 第一名 | 份额1:100% | 3530.847 | |
| 合计 | 72197.9 | |||||
本项目不限制投标人投标标段数量;限制投标人中标标段数量:综合代维限制投标人最大中标标段数量3个,铁塔塔桅整治与更新改造及代维服务限制投标人最大中标标段数量1个(铁塔塔桅整治与更新改造及代维服务与综合代维不得兼中,已在综合代维任意标段推荐为前2名的投标人,在铁塔塔桅整治与更新改造及代维服务中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1.4整治工期要求:收到委托工单后,3日内抵达指定现场进场施工,常规隐患整治5日内完成全部整治工作;对于整治规模较大、施工难度较高,无法在5日内完成的特殊项目,由双方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另行约定竣工时限,但项目整体施工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确保塔桅隐患快速清零、风险及时化解。
1.5质保期要求:本次塔桅整治改造项目整体质保期自项目终验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限不少于12个月。
1.6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7质量标准要求:合格,达到国家、行业及中国铁塔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及设计的要求。
1.8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报价折扣(on)限价为1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折扣基准价见公告附件。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通用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须提供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扫描件。
2.1.2控股管理关系要求: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须提供《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2.1.3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须提供承诺函。
2.1.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8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8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8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列为全国或甘肃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列为列入同类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或公司级/甘肃省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注:须提供承诺函。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须提供承诺函。
2.1.6本项目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包;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分包。
注:须提供承诺函。
2.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投标人负面行为管理规范》约定的情形。
2.2 投标人专用资格要求-综合代维(标段1-7)
2.2.1企业资质要求:
(1)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
(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
(3)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
(4)具备国家能源局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须同时具备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
(5)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须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证书状态为非“资质异常”);如投标人已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认定投标人资质。
2.2.2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有效的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注:一人同时具备或两人各具备其一均满足要求。
(2)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注:一人同时具备或两人各具备其一均满足要求。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具备有效的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注:一人同时具备或两人各具备其一均满足要求。
注:
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相关证书扫描件及官网查询截图、2026年3月至今任意1个月投标人或其分公司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或相关税务机构出具或官方网站查询截屏);标段间、标段内人员均不得复用(企业主要负责人可复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可与本标段注册安全工程师复用)。
(4)投标人须承诺按所投标段最低配置标准要求提供人员配置,并承诺中标后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维护人员数量进行增强配置。具体配置标准详见技术规范书。
注:须提供承诺函。
2.2.3车辆配置要求:投标人须承诺按所投标段最低配置标准要求提供车辆配置,并承诺中标后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车辆数量进行增强配置。具体配置标准详见技术规范书。
注:须提供承诺函。
2.2.4油机配置要求:投标人须承诺按所投标段最低配置标准要求提供油机配置,并承诺中标后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油机数量进行增强配置。具体配置标准详见技术规范书。
注:须提供承诺函。
2.2.5资源配置要求:投标人须承诺按所投标段配置通讯工具、仪器仪表、生产工器具等,并承诺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以上设备数量进行增强配置,具体配置标准详见技术规范书。
注:须提供承诺函。
2.2.6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自2023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同类项目:通信铁塔\通信机房\室内分布\传输线路\传输管道\通信主设备\通信机房配套)代维或修理服务业绩,且累计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含税)。
证明材料要求:
①合同日期及金额认定:A.若为单项合同,则须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以及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的发票扫描件(同时须提供经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一致的截图),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一方未签署日期的,以另一方签署的日期为准;双方均签署日期的,以较晚的日期为准;合同双方均未签署日期或签署日期均无法识别的不予认可),金额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且合同关键页要求能够体现合同名称、采购内容、合同金额、签订时间、签字盖章等关键信息;B.若为框架协议,则须提供框架协议和结算单(或订单)以及框架协议或其下结算单(或订单)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同时须提供经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一致的截图)。时间以结算单(或订单)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结算单(或订单)的累计金额作为框架协议的总额。框架协议须能够体现合同名称、采购内容、签订时间、签字盖章等关键信息,结算单(或线下订单)要求能够体现框架协议名称或编号、订单内容、金额、签订时间、签字或盖章等关键信息;如订单为线上平台订单,则提供清晰的系统订单截图。如订单为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订单,仅需提供完整清晰的订单系统截图(订单内容、金额、订单时间等关键信息)或经合同买方(合同买方的下属单位)进行盖章确认的订单明细表。C.发票不属于结算单;
②开票时间应不早于合同签订时间,发票购买方、发票销售方应与合同有对应关系;发票为未冲红发票;
③若合同中包含其他无关业绩的,须提供属于本项目类似业绩范围内的金额证明材料,如订单、发票、供货单等。若所提供的合同或订单中无法明确看出标的属于本项目采购标的范围的,可由该合同或框架协议的甲方出具相应证明文件作为依据(证明文件须加盖甲方公章或合同章或甲方项目使用部门章);
④所要求的业绩等材料的,必须为供应商的业绩等材料,分公司不得使用总公司的业绩,母公司、子公司业绩不予认可;
⑤如出现供应商提供的业绩存在合同信息不全、不符合以上要求、错漏、扫描件不清晰等问题,相应合同金额不予认可。
⑥本评标项仅认可由同一响应主体作为乙方所签订的合同作为有效的业绩证明依据。对于任何与响应主体不一致的合同业绩或响应主体为非合同乙方单位的,均不纳入业绩评审范围之内。
2.3
投标人专用资格要求-铁塔塔桅整治与更新改造及代维服务(标段8-9)
2.3.1企业资质要求:
(1)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
(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
(3)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须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证书状态为非“资质异常”);如投标人已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认定投标人资质。
2.3.2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有效的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注:一人同时具备或两人各具备其一均满足要求。
(2)项目负责人:须为通信与广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具备有效的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要求一人同时具备或两人各具备其一均满足要求;通信与广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要求项目负责人均须满足。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具备有效的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注:一人同时具备或两人各具备其一均满足要求。
注: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相关证书扫描件及官网查询截图、2026年3月至今任意1个月投标人或其分公司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或相关税务机构出具或官方网站查询截屏);标段间、标段内人员均不得复用(企业主要负责人可复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可与本标段注册安全工程师复用)。
(4)投标人须承诺按所投标段最低配置标准要求提供人员配置,并承诺中标后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维护人员数量进行增强配置。具体配置标准详见技术规范书。
注:须提供承诺函。
2.3.3车辆配置要求:投标人须承诺按所投标段最低配置标准要求提供车辆配置,并承诺中标后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车辆数量进行增强配置。具体配置标准详见技术规范书。
注:须提供承诺函。
2.3.4资源配置要求:投标人须承诺按所投标段配置通讯工具、仪器仪表、生产工器具等,并承诺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以上设备数量进行增强配置。具体配置标准详见技术规范书。
注:须提供承诺函。
2.3.5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自2023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同类项目:通信(电力)铁塔安装/更新/改造/整治/代维)业绩,且累计金额不低于3500万元(含税)。
证明材料要求:
①合同日期及金额认定:A.若为单项合同,则须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以及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的发票扫描件(同时须提供经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一致的截图),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一方未签署日期的,以另一方签署的日期为准;双方均签署日期的,以较晚的日期为准;合同双方均未签署日期或签署日期均无法识别的不予认可),金额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且合同关键页要求能够体现合同名称、采购内容、合同金额、签订时间、签字盖章等关键信息;B. 若为框架协议,则须提供框架协议和结算单(或订单)以及框架协议或其下结算单(或订单)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同时须提供经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一致的截图)。时间以结算单(或订单)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结算单(或订单)的累计金额作为框架协议的总额。框架协议须能够体现合同名称、采购内容、签订时间、签字盖章等关键信息,结算单(或线下订单)要求能够体现框架协议名称或编号、订单内容、金额、签订时间、签字或盖章等关键信息;如订单为线上平台订单,则提供清晰的系统订单截图。如订单为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订单,仅需提供完整清晰的订单系统截图(订单内容、金额、订单时间等关键信息)或经合同买方(合同买方的下属单位)进行盖章确认的订单明细表。C.发票不属于结算单;
②开票时间应不早于合同签订时间,发票购买方、发票销售方应与合同有对应关系;发票为未冲红发票;
③若合同中包含其他无关业绩的,须提供属于本项目类似业绩范围内的金额证明材料,如订单、发票、供货单等。若所提供的合同或订单中无法明确看出标的属于本项目采购标的范围的,可由该合同或框架协议的甲方出具相应证明文件作为依据(证明文件须加盖甲方公章或合同章或甲方项目使用部门章);
④所要求的业绩等材料的,必须为供应商的业绩等材料,分公司不得使用总公司的业绩,母公司、子公司业绩不予认可;
⑤如出现供应商提供的业绩存在合同信息不全、不符合以上要求、错漏、扫描件不清晰等问题,相应合同金额不予认可。
⑥本评标项仅认可由同一响应主体作为乙方所签订的合同作为有效的业绩证明依据。对于任何与响应主体不一致的合同业绩或响应主体为非合同乙方单位的,均不纳入业绩评审范围之内。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8月21日20时30分至2026年08月26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 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投标人注册”。
4.2.2 完成注册后,投标人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支付方式详见4.3条款。
4.2.3 获取招标文件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4.3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获取联系人及电话:廖敏江/13893459167。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11日09时00分。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提交,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最后点击左下方“投标文件递交”按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开标,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的;
5.4.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招标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 投标人注册
6.1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完成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已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首页“忘记密码”按钮,按照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未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首页“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首页“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6.2 CA证书办理
首次使用平台进行电子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为了避免影响正常投标,请投标人至少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及时办理CA证书。手机CA证书售价350元人民币/年,售后不退。已持有平台CA证书的投标人应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
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标证通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6.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4009005950(工作日9:00-18:00)。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miit.gov.cn/)、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www.tower.com.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甘肃省通信管理局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 招标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铁塔能源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铁塔智联技术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电信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
|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瓜州路1224号 |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恒社区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片区芙蓉路268号合肥创新创业园1#C二层217室 |
| 邮编:730050 | 邮编:100176 |
| 联系人:*** | 联系人:*** |
| 电话:*** | 电话:*** |
| 传真:/ | 传真:/ |
| 电子邮件:zhangqing5@chinatowercom.cn | 电子邮件:13893459167@163.com |
| 网址:/ | 网址:/ |
| 开户银行:/ | 开户名:安徽电信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置地广场支行 |
| 账号:/ | 账号:9990088125100010000000989 |
|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后,通过“我的项目-进入本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或通过异议接收邮箱(ahsjyiyijs@163.com)提出。 异议联系人:刘立恒 异议联系电话:13919800362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电信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刘立恒
(如签名无法正常显示,详见附件)
2026年0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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