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水源地保护区标识牌采购项目

所属地区:甘肃庆阳市 发布日期:2026-10-09

【招标结果】水源地保护区标识牌采购项目: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甘肃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甘肃 庆阳市 采购单位 镇原县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正昫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水源地保护区标识牌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水源地保护区标识牌采购项目
项目分类
限额以下采购
交易编号
GSZX2026-0046
采购方式
邀请
报价方式
竞价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概算金额(元)
***.0
项目单位
镇原县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单位地址
甘肃省庆阳市镇原县城关镇西街社区水荫街23号
发布时间
2026-10-08 17:13:45
投标登记截止时间
2026-10-10 17:30:00
交易平台
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标段信息
标段名称
标段编号
采购类别
标段概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
水源地保护区标识牌采购项目001
001
货物类
***.0000
水源地保护区标识牌采购(具体内容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附件:
招标文件.pdf
招标文件.pdf
采购人审核意见:
水源地保护区标识牌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GSZX2026-0046
采购单位:镇原县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甘肃正昫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二○二六年十月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项目采购内容
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部分)
第六章其他资料
第一章招标公告
水源地保护区标识牌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甘肃正昫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受镇原县水务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
对水源地保护区标识牌采购项目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被邀请
企业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中选取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
业作为供应商,欢迎被邀请的供应商前来响应投标。
一、项目编号:GSZX2026-0046
二、项目名称:水源地保护区标识牌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水源地保护区标识牌采购(具体内容及参数详见《招
标文件》)
四、预算金额:***.00元
五、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六、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根据庆阳市财政
局、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全市政府采购中推行供应商“承
诺+信用”管理机制的通知》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庆阳市政府
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
人的身份证明;
(3)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或者法人授权函
及法人、法人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4)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
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查询截止时间与递交
文件截止时间相同,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投标登记及竞价时间:
1.请于2026年10月08日15时00分至2026年1月日时分
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
市)”进行投标登记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2.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月日时分。
3.竞价时间:2026年月日时00分至2026年月日时
30分。
4.本次竞价各供应商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
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报价。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阳光招标采
购平台(庆阳市)”上发布。
十、结果公示
1.采购人将按照网上竞价结果,认可系统评定低价优先的原则确
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2.所有参与竞价的供应商,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
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须胶装、
签字并盖公章)、电子版U盘1份(word格式、PDF格式),于成
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正昫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
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
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镇原县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庆阳市镇原县城关镇西街社区水荫街2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甘肃正昫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庆阳市西峰区科教新村12号楼2单元25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甘肃正昫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08日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内容规定
1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水源地保护区标识牌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SZX2026-0046
2采购人信息:采购人:镇原县水务发展有限公司联系人:***电话:***
3代理机构信息:代理公司:甘肃正昫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庆阳市西峰区科教新村12号楼2单元251室联系人:***联系电话:***
4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5投标报价:一次性报价
6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7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及方式:招标代理费参考2002年10月15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发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标准向采购人收取。
8投标语言:中文(有关设备型号、专用名词等除外)
9投标有效期:90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0投标报价范围及说明:(1)报价:指实施本项目所产生的全部费用。(2)本项目报价是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进行报价的综合计价。(3)投标货币:人民币
11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版:U盘一份(word和PDF格式)。说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应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文件》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庆阳市西峰区科教新村10号楼3单元311室,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二、总则
1.本招标文件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本招标项目的特
点和需要编制的。
(1)本招标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本招标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招标范围、交货期和技术要求
(1)本次招标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本招标项目的交货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后审的,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资质条
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5.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6.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
应附有中文注释。
7.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
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9.授权委托
9.1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应持有
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9.2自然人参与本项目投标时不得再委托其他自然人进行投标,且持
自然人身份证明投标。
9.3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出席开标仪式或者直接办理投标
相关事宜者无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
责人身份证明。
三、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的组成
2.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项目采购内容
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部分)
第六章其他资料
1.除本须知第11.1款内容外,采购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
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等内容,均为招标文件
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2.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
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
标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
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供应商承担。
3.解释权
3.1本次招标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
采购人的最终书面解释为准。
3.2招标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
构对此所做的解释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
3.3若供应商在报名时间内没有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则视为供应商
同意及接受招标文件之全部内容及条款。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文件的组成
目录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供应商基本情况
4)报价一览表
5)分项报价表
6)实施方案
7)售后服务
8)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及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证
明材料
2.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3.投标文件一正两副,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须胶装、投标文件
中除要求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的内容必须签字、盖章
外,其他每页可以不加盖公章及法人印章),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
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
子版投标文件U盘(word、PDF格式)”一份(文件递交后不予退
还)。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必须和网上竞价上传的内容一致,否则视
为无效投标。
4.电子版投标文件在信封上标明“U盘”字样,和纸质版投标文件
格式一样。
5.投标报价说明
6.本次采购项目,供应商应根据代理机构提供的招标文件、各自情况
等进行报价的编制,报价指实施本项目所产生的全部费用。供应商应
充分考虑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由此而带
来的风险。凡供应商在报价中未列明的项目,采购人将一律视为已包
括在其报价中,在合同执行中将不予考虑。
7.本次竞价各供应商仅限一轮报价,供应商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
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8.本项目采购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
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
9.服务内容及投标函格式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执行。
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水源地保护区标识牌采购项目
二、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
序号主项名称子项名称详情单位数量备注
1主材热镀锌立柱76、4.4米2根8.8*75米660
方钢30*30方钢6.6*2*75根166双面
晶彩格自带反光膜1.5*1.2*103*2平米371双面、含原有广告拆除
雪花铁皮防锈1.5*1.2*75*2平米270双面
2辅料焊条、螺丝、防锈漆
3焊接个75立柱、方钢、铁皮连接,防锈处理
4安装人工人
5安装运输货车辆含转运

四、需执行的标准:所有采购货物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所制定的相
关规范。
五、售后要求:确保采购货物质量问题,能满足质保期的要求。
六、供货期限、地点及要求:
1.开始供货时间: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自行协商确定开始供
货时间。
2.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3.供货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供货。
七、资金支付方式、支付时间及条件:待项目安装验收合格后按程序
支付。
八、质保期:1年。
九、验收方案:
成交人根据合同要求供货,货物运送至采购方要求地点后,由采
购方组织相关人员对以下方面进行验收:
1.由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验收。
2.验收结束后,验收小组要做验收记录,并分别在验收证明书和
结算证明书上签字。
3.验收结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通知供应商限期达到合同约
定的要求。给采购机构或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当承担赔偿责
任。
4.验收结束后,验收主要负责人应当在采购验收书上签署验收小
组的验收意见。
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
水源地保护区标识牌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编号:GSZX2026-0046
采购单位:镇原县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
日期:二〇二六年XX月XX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及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
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
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
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货物
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品牌生产厂家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即RMB¥
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
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
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
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
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
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送交货物成品给甲方,
送交货物成品必须与招标中标保留样品一致,在甲方出具样品确认
书并封存成品样品外观尺寸后,乙方才能按样生产,并以此样品作
为验收样品;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
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
度。
四、交货及验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
之日起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为,,随即在
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且最迟应在XX年
XX月XX日前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
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
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
格后,进入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期重
新计算;试用期结束后日内完成最终验收;
(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
技术指标(满足项目采购清单中备注栏要求)、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
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
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
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
收;
(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
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
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
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
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3、货物安装完成后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
物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
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
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
交货。
5、如货物经乙方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
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6、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甘肃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
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要求进行验收。
五、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
甲方仅负责在上述约定时间内完成申报手续,实际付款到账时间
及金额以支付单位支付时间及金额为准。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
责任,并且此情况不能成为供货商逾期交货的理由;
乙方向甲方开具的正式发票,方可办理相关申报支付手续。
六、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
在接到通知后小时内响应到场,小时内完成维修或
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
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
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
欠款总额万分之/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
同;
(2)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
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合同总价的百分之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
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
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
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天的违
约金;逾期交货超过15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
价的百分之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
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
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
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
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
同总价的百分之的赔偿金给甲方。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
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
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
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向甲方支付
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
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6)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
予以优先扣回。
八、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
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
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
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鉴证方壹份。
甲方(公章):镇原县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地址:甘肃省庆阳市镇原县城关镇西街社区水荫街23号电话:乙方(公章):地址:电话:
法定代表人:分管领导:签字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
开户行:账号:开户行:账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鉴证方:甘肃正昫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盖章)地址:庆阳市西峰区科教新村12号楼2单元251室电话:18193468118邮箱:1621951735@qq.com

注:本合同格式仅作为参考文本,
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部分)
附件一:
(一)投标函(格式)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
业,注册地址:。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

声明如下:
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
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
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技术服务。
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份,副
本份,电子文档份。
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天。
六、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
价固定不变。
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看看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
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
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
八、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
九、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十、若我方中标,愿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招标代理服务
费和交易服务费。
(投标人公章)
年月日
附件二:
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
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
正和诚实信用等原则,依法诚信经营,共同维护庆阳市政府采购市
场良好秩序,我单位(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知悉理解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并已认
真阅读《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内容,现郑重声明作出如
下承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
6.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7.在投标(响应)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不挂靠、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
10.投标材料真实性保证承诺;
11.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
12.农民工工资支付诚信承诺(适用于有农民工参与合同履行
的项目);
13.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适用于有建造师参与合同履行的
项目);
涉及建造师姓名注册编号
身份证号码

我单位(本人)对本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
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
年月日
备注:
1.我单位(本人)专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含自然人);
2.供应商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既未提
供前述承诺函又未提供对应事项证明材料的,视为未实质响应招标
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3.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承诺的,依法依规处罚,并记入不良行为
记录名单;
4.本信用承诺书必须由投标人(供应商)盖章,否则视为无效投
标。
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我方自愿采购文件标注的招标采购活动。按照《招标投标法》《招
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共庆
阳市委、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市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
(庆发〔2022〕4号),庆阳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
公室《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行拖欠农民工工资“诚信承诺+
信息推送”制度的通知》(庆治欠办发〔2020〕15号)、庆阳市政府根
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
无欠薪证明事项的公告》,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
于在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过程中落实项目经理任职行为有关规定
的通知》(庆公管办发〔2018〕2号)、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审计局、
庆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庆阳市公安局《关于开展联合惩戒加强源头
管理防治政府采购领域串通投标行为的通知》(庆市财采〔2018〕11号
)等法规文件规定,需承诺内容如下:
序号承诺事项备注
1不挂靠、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必须承诺
2投标材料真实性保证承诺必须承诺
3农民工工资支付诚信承诺涉及农民工
4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涉及建造师
5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申明政府采购项目
6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政府采购项目

注:不据实承诺的视为无效投标。
特别提示:
1.投标人(供应商)未做出承诺,视同自愿放弃投标(响应)资格
;
2.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承诺的,依法依规处罚,并记入不良行为记
录名单。
承诺事项
一、不挂靠、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
(必须承诺)
我方自愿参加该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已知悉并理解本项目招标
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并对不挂靠、不转包、不违法分包、不参与围
标串标等违法活动郑重承诺如下:
1.在参与投标、订立合同、办理有关施工手续、从事施工等活动
中,不向其他单位或个人出借或借用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行政许可
证件和证书,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挂靠。
2.如我方中标,不以任何非正当理由拒绝与招标(采购)人签订
合同,将严格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不随意变更项目部人员,不以任
何形式或名义向其他单位(个人)转包中标项目,除特殊专业工程征
得招标采购单位同意外,不向其他单位或个人分包合同约定外的单位
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
3.不组织或参与围标串标活动,不以提供虚假资料、不以低于成
本价或恶意低价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如违反上述承诺,我方自愿接受招标采购单位、行政监督部门依
法取消投标、中标资格,终止合同,没收投标保证金,实施行政处罚
、信用惩戒,追究刑事民事责任等惩戒措施。
二、投标材料真实性保证承诺
(必须承诺)
我方以“线上不见面”的方式参加该项目投标,不能现场提供各
类企业和人员证书及相关资料原件,特在此郑重承诺如下:
1.我方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各类企业和人员证书及相关资料
的扫描件与原件一致,真实有效;
2.我方愿意在中标公告中公示相关资质、证书和资料,接受社
会监督;
3.招标采购单位或其他潜在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对我方
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资料如有异议,我公司随时提供资料原件进行核实
;
如我方提供的投标资料不真实或不能按要求及时提供原件,自
愿接受行业监管部门及其他部门依法依规给予的处罚,并承担相关损
失。
三、农民工工资支付诚信承诺
(适用于有农民工参与合同履行的项目)
我方参与该项目的招投标事项,现就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承诺如
下:
(一)基本信息
详见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
(二)承诺事项
1.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
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主体责任,确
保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支付;
2.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本工程
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
3.对本企业及分包单位所招用的农民工实行实名制管理,分别签
订劳动合同,并对分包单位的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监督;
4.按照有关规定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项用于支付为该工程
项目提供劳动的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
5.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
6.本承诺可核查方式包括:各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调查核实、“
陇明公”平台查询、现场检查,本人愿意配合对承诺内容的调查、核
查、核验;
7.本承诺文书中填写的基本信息真实、准确。
我所承诺事项可到有关部门、单位进行核查或者申请有关部门、
单位进行协查,或者进行现场检查,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核查。如
果经核实我作出虚假承诺,我自愿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不利后果。
四、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
(适用于有项目经理参与投标的项目,项目经理为一级或二级建
造师)
我方在此申明,拟派的项目经理在现阶段没有担任过任何在施建
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
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五、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申明
(适用于政府采购项目)
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
七条、第十九条相关规定,现做出以下承诺:申明在参加本次政府采
购活动前3年内,我方在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其中“重大
违法记录”是指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
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较大数额罚款”是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
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
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六、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
(适用于庆阳市政府采购项目)
我方自愿参加该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我方已知悉并理解本项目
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为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政府采
购原则,共同维护庆阳市政府采购市场良好秩序,我方郑重声明和承
诺如下:
(一)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庆阳市有关规定。
(二)我方郑重声明,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因
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
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我方同时声明,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
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我方对以上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
相关政策规定进行的信用记录查询。如发现以上声明不实,我方承担
相应后果。
(三)我方郑重承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
1.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提供任何形式的商业贿
赂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对索取或接受商业贿赂的单位和个人,
及时向财政部门和监察机关举报;
2.不与其他供应商串通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谋取中标
(成交);
3.不出借或借用资质;
4.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恶意串通;
5.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6.不以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
7.不以低于成本价或恶意低价竞争;
8.不与采购人在招标采购过程中进行协商谈判;
9.中标或者成交后不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中标或者成交后非因不可抗力不变更投标(响应)文件中承
诺的项目管理实施人员;
11.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
合同;
12.不得有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
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的行为;
13.不转包或违法分包政府采购合同,不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
止政府采购合同;
14.不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
行质疑、投诉;
15.不得有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行为;
16.不得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的违法犯罪或者失
信行为。
(四)如有违反以上声明或者承诺之一情形的,我方知悉并接受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政府职能部门将采
取以下一种或几种方式追究我方责任:
1.投标(响应)无效;
2.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或者履约保证金;
3.约谈法人代表或者主要负责人,责令整改;
4.中标(成交)无效;
5.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
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6.没收违法所得;
7.吊销营业执照;
8.政府相关部门的联合惩戒措施;
9.追究刑事责任;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理处罚措施。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本人(姓名、职务)系,(投
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
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
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
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日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身份证正反面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投标人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身份证号,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人人身份证正反面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附件四:
供应商基本情况
投标人全称
注册地
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
传真电子邮箱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员工总人数
类型其中
注册资本
成立日期
营业期限
登记机关号
经营范围

注:
1.投标人为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时填写本表。
2.投标人应如实填报上述数据和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本表后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附件五: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编号: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投标人名称投标总报价(元)供货期(天)备注
(大写)人民币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投标人(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六:
分项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编号: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品牌生产厂家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投标人(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七:
实施方案
附件八:
售后服务
第六章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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