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正宁县宫河镇宫河村等2026年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监理-项目信息

所属地区:甘肃庆阳市 发布日期:2026-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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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甘肃 庆阳市 采购单位 正宁县宫河镇宫河村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航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正宁县宫河镇宫河村等2026年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采购项目名称 正宁县宫河镇宫河村等2026年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监理
项目分类 限额以下工程 交易编号 GSHS2026-033
采购方式 邀请 报价方式 询比
项目类型 (A03)公路 资金来源 政府拨款
概算金额(元) ***.0 项目单位 正宁县宫河镇人民政府
项目单位地址 正宁县宫河镇北街02号

标段信息
序号标段名称标段编号采购类别标段概算金额(元)标段内容是否有采购文件
1正宁县宫河镇宫河村等2026年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监理001001监理***.0000建设规模及标准:新建水泥产业路10.405千米,混凝土矩形边沟530米,矩形边沟涵45米,平面交叉39处, 安全护栏880米,标志牌46块,道口桩112根。路面采用《甘肃省自然村( 组 )通硬化路建设技术指南》设计,路面路基同宽,宽度为2.0m/2.5m/3.0m/3.5m/4.0m。路面结构采用18cm厚C30水泥混凝土面层+20cm水泥(10%) 稳定土。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进行全过程监理。
招标文件-.pdf

正宁县宫河镇宫河村等2026年农业农村基础
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监理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GSHS2026-033
招标人:正宁县宫河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甘肃航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须知
第三章监理目标
第四章监理招标范围及要求
第五章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2—
第一章招标公告
正宁县宫河镇宫河村等2026年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
工代赈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正宁县宫河镇宫河村等2026年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监
理,招标人为正宁县宫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
及县级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航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
监理通过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进行邀请招标,从甘肃省阳光采购平台
会员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GSHS2026-033
2、项目名称:正宁县宫河镇宫河村等2026年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
监理
3、建设地点:正宁县宫河镇宫河村、北堡子村、东里村、彭姚川村、雷村、南庄
村。
4、建设规模及标准:新建水泥产业路10.405千米,混凝土矩形边沟530米,矩形
边沟涵45米,平面交叉39处,安全护栏880米,标志牌46块,道口桩112根。路面采用
《甘肃省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建设技术指南》设计,路面路基同宽,宽度为
2.0m/2.5m/3.0m/3.5m/4.0m。路面结构采用18cm厚C30水泥混凝土面层+20cm水泥(10%)
稳定土。
5、计划工期:273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同施工工期
计划竣工日期:同施工工期
6、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进行全过程监理。
—13—
7、标段划分:/
8、监理服务期:273日历天。
9、监理服务费招标控制价:***.00元
10、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交通运输或建设主管部门
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投标单位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公路工程专业
,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3、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查
询网站或平台。查询截止时间与上传截止时间相同;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企业必须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见格式文件)
四、招标方式
1、招标人通过庆阳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
公告。
2、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三家竞
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五、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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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邀请参与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9日17时50分至2026年10月12日
18时00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庆阳
市)”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电子印章)。
2、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3、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三家竞
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六、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通过资质审核的竞价程序的投标人须在2026年10月14日08时00分前提交
报价,过时无效。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
高于招标控制价。
七、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发布成交公示
,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
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电子版U盘1份(word格式)
,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航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
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
成交结果无效。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正宁县宫河镇人民政府
地址:正宁县宫河镇北街02号
联系人:***
电话:***
代理公司:甘肃航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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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嘉鑫国际建材城A2-406
联系人:***
电话:***
2026年10月9日
第二章投标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招标人招标人:正宁县宫河镇人民政府地址:正宁县宫河镇北街02号联系人:***联系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甘肃航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嘉鑫国际建材城A2-406联系人:***联系方式:***
3招标项目名称正宁县宫河镇宫河村等2026年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监理
4项目建设地点正宁县宫河镇宫河村、北堡子村、东里村、彭姚川村、雷村、南庄村
5项目建设规模详见招标公告。
6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同施工工期。
7资金来源及比例申请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及县级财政资金
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9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进行全过程监理。
10监理服务期限273日历天。
11监理目标1、投资控制目标:工程总投资必须控制在施工合同约定范围以内。2、进度控制目标:控制在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范围内3、质量控制目标: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评定标准。4、安全管理目标:不发生安全事故。
12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交通运输或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投标单位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公路工程专业,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3.投标人须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5.投标人须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及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
14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15报价方式投标人自主报价。
18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
19投标保证金无
20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近3年(2023年-至今)
21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1份是否要求提交电子版文件:1份U盘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航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2提交报价截止时间详见公告
23评标方法及标准最低价法
2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项目管理机构配备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

(一)总则
1、工程说明
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2、招标范围
2.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3、资金来源
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4、合格的投标人
4.1投标人资质等级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4.2投标人合格条件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4.3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
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5、投标费用
5.1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6、踏勘现场
6.1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
间和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6.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6.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
损失。
6.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
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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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招
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第三章监理目标
第四章监理招标范围及要求
第五章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
10.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0.2除投标文件有特殊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和资格证明文件三部分组成。
11.2商务部分主要包括: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三)、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人资格、能力、信誉情况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2、投标人企业组织结构框图
3、近三年(近3年(2023年-至今)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4、拟投入监理常规检测设备和工具清单
5、近三年(近3年(2023年-至今)监理服务获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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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项目监理与相关服务机构情况
1、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情况汇总表
2、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3、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履历表
4、拟投入的其他人员工作履历表
(六)、监理费投标报价表及说明:
(七)、其他材料(如有)
11.3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监理方案、监理大纲、监理细则编制内容和要求
2、其他说明(如有)
11.4资格证明文件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
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3、投标报价
13.1监理费报价由投标人自主报价。
13.2监理费报价中应包括仪器、设备、劳务、管理、税金、保险、利润、政策性文
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
13.3如出现设计变更,可根据变更工程内容和工程量,按相关规定计算变更部分价
格。
14、投标货币
14.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5、投标有效期
15.1投标有效期为本须知前附表第15.1条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
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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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如有特殊情况,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可征得招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
期。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相应延长。
16、投标保证金
无
17、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7.1投标文件分数应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数提交投标文件。
17.2如有特殊情况,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可征得招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
期。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相应延长。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
(五)开标
23、开标:网上开标
24、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4.1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六)评标
25、评标:最低价法
(七)合同的授予
31、合同授予标准
31.1本招标工程的监理合同将授予中标人。
32、中标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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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须在30日内向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投标
情况的书面报告。
32.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到招标人的报告后,未提出疑异的,招标人可向中标人
发出中标通知书。
33、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3.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中标通知书、招
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订立书面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33.2招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3.1款的规定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或者招标人、中
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应改正并处以合同金额的的0.5-1﹪的罚款。
33.3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3.1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
废除授标,投标担保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
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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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监理目标
监理目标:
1、质量控制目标: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评定标准。
2、工期控制目标:工程工期必须在合同工期内完成。
3、投资控制目标:工程总投资必须严格控制在批复概算范围以内。
4、安全控制目标:不发生安全事故,争创省级文明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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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监理招标范围及要求
一、招标范围
1.1本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的监理。
1.2本工程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子项。
二、招标要求
2.1要求监理单位对本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投资、进度、质量、安全进行控制,对施
工阶段合同进行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监理制度的有关法律、法规等。
2.1.1主持监理合同授权范围内工程建设各方的协调工作,编制施工协调会议、技术论
证会议纪要。
2.1.2协助委托人按国家规定进行工程建设各阶段验收及竣工验收,审查设计单位和
施工单位编制的竣工图纸和资料。
2.2中标人不得对监理工程进行分包或转包。否则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承担由
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3中标单位在投标书中承诺的用于本工程的仪器设备,必须与监理人员同时到
场,并服务到工程竣工,否则视为违约,委托人有权拒绝支付监理费直到仪器设备到达
现场或终止合同。
2.4中标单位中标后,应在3日后与委托人签订监理合同,并在工程开工前安排
监理人员、仪器设备提前3日进入施工现场,委托人提供现场办公用房一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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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16—
第一部分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
监理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
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
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规模:
4.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专用条件;
5.通用条件;
6.附录,即:
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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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号:。
五、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大写):(¥)。包
括:
1.监理酬金:。
2.相关服务酬金:。
其中:
(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六、期限
1.监理期限:
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2.相关服务期限:
(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18—
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2.相关服务期限:(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月月月月18—日始,至日始,至日始,至日始,至年月日止。年月日止。年月日止。年月日止。

七、双方承诺
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
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1.订立时间:年月日。
2.订立地点:。
3.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份。
委托人:,(盖章)监理人:,(盖章)
住所:,住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签字),(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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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通用条件
1.定义与解释
1.1定义
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
予的含义:
1.1.1“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
1.1.2“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
人。
1.1.3“监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1.1.4“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事
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1.1.5“监理”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
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
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1.1.6“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
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
1.1.7“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人的工作。
1.1.8“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监理人的工作。
1.1.9“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组织机构。
1.1.10“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履行本合同、主
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1.1.11“酬金”是指监理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监理人的金额。
—20—
1.1.12“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并在协议书中
载明的签约酬金额。
1.1.13“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的金额。
1.1.14“一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第三方”是指
除委托人和监理人以外的有关方。
1.1.15“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
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16“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
1.1.17“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时间。
1.1.18“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
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
动、战争和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1.2解释
1.2.1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
以中文为准。
1.2.2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
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专用条件及附录a、附录b;
(4)通用条件;
(5)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21—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
署的为准。
2.监理人的义务
2.1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
2.1.1监理范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2.1.2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
(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
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
(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
会议;
(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
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
(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
(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
(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
(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
(10)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1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
(12)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
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13)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
—22—
核、批准;
(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
人整改并报委托人;
(15)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
准;
(17)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
(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
事项;
(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2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2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
(22)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
2.1.3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在附录a中约定。
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监理依据包括:
(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
(2)与工程有关的标准;
(3)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
(4)本合同及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
双方根据工程的行业和地域特点,在专用条件中具体约定监理依据。
2.2.2相关服务依据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23—
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2.3.1监理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监理机
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
2.3.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
工作正常进行。
2.3.3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
师时,应提前7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
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委托人。
2.3.4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理人员:
(1)严重过失行为的;
(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
(3)涉嫌犯罪的;
(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
(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
(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2.3.5委托人可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
2.4履行职责
监理人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及本合同
履行职责。
2.4.1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监理人应及时提
出处置意见。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监理人应协助委托人、承包人协商解决。
2.4.2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审理时,监理人
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
—24—
2.4.3监理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人与承包人所签订合同的变更
事宜。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
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监理人所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应
在发出指令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
2.4.4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发现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有权要
求承包人予以调换。
2.5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按专用条件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报告。
2.6文件资料
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监理人应在现场保留工作所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监理工作的相关文
件。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监理有关文件归档。
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监理人无偿使用附录b中由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除专用条件另
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的房屋、设备属于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
终止时将这些房屋、设备的清单提交委托人,并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
3.委托人的义务
3.1告知
委托人应在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监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授予项目监理机构
的权限。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承包人。
3.2提供资料
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无偿向监理人提供工程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
托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供最新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
3.3提供工作条件
委托人应为监理人完成监理与相关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
—25—
3.3.1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设备,供监理人无偿
使用。
3.3.2委托人应负责协调工程建设中所有外部关系,为监理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
部条件。
3.4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应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系。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
后7天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职责书面告知监理人。当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7
天通知监理人。
3.5委托人意见或要求
在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委托人对承包人的任何意见或要求应通知监
理人,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相应指令。
3.6答复
委托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监理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
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
3.7支付
委托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酬金。
4.违约责任
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监理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1.1因监理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赔
偿金额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的,其承担赔偿金额由双方协
商确定。
4.1.2监理人向委托人的索赔不成立时,监理人应赔偿委托人由此发生的费用。
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26—
委托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2.1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监理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
4.2.2委托人向监理人的索赔不成立时,应赔偿监理人由此引起的费用。
4.2.3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28天,应按专用条件约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4.3除外责任
因非监理人的原因,且监理人无过错,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误等造成的
损失,监理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损害。
5.支付
5.1支付货币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类、比
例和汇率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5.2支付申请
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时间的7天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请
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
5.3支付酬金
支付的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
5.4有争议部分的付款
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7天
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项按
第7条约定办理。
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6.1生效
—27—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本合同生效。
6.2变更
6.2.1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
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监理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监理人
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增加的监理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应视为附加
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2.3合同生效后,如果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完成全部或部分工作时,监理
人应立即通知委托人。除不可抗力外,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应为附加工作,附
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用于恢复服务的准备时间不应超过28天。
6.2.4合同签订后,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遵照执行。由
此引起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范围、时间、酬金变化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进行相应调整。
6.2.5因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时,正常工作酬金应
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2.6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正常工作酬金应
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3暂停与解除
除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外,当一方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另一
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约定暂停履行本合同直至解除本合同。
6.3.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双方无法预见和控制的原因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
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已无意义,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或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在解
除之前,监理人应作出合理安排,使开支减至最小。
因解除本合同或解除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
况外,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补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解除本合同的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28—
6.3.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非监理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施工全部或部分暂停,委托人可
通知监理人要求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监理人应立即安排停止工作,并将开支减至最小。除不
可抗力外,由此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
暂停部分监理与相关服务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约定的该部分义务的
通知;暂停全部工作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本合同自通知到达委托
人时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本合同解除日,且应承担第4.2款约定的
责任。
6.3.3当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委托人应通知监理人限期改正。
若委托人在监理人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未收到监理人书面形式的合理解释,则可在7天内发出
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监理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
至限期改正通知到达监理人之日,但监理人应承担第4.1款约定的责任。
6.3.4监理人在专用条件5.3中约定的支付之日起28天后仍未收到委托人按本合同约定
应付的款项,可向委托人发出催付通知。委托人接到通知14天后仍未支付或未提出监理人可以接
受的延期支付安排,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暂停工作的通知并可自行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暂
停工作后14天内监理人仍未获得委托人应付酬金或委托人的合理答复,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解
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承担第4.2.3款约定的责任。
6.3.5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时,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可暂停
或解除本合同。
6.3.6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清理、争议解决方式的条件仍然有效。
6.4终止
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即告终止:
(1)监理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
(2)委托人与监理人结清并支付全部酬金。
7.争议解决
7.1协商
—29—
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彼此间的争议。
7.2调解
如果双方不能在14天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
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
7.3仲裁或诉讼
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
8.其他
8.1外出考察费用
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员外出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审核后支付。
8.2检测费用
委托人要求监理人进行的材料和设备检测所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
条件中约定。
8.3咨询费用
经委托人同意,根据工程需要由监理人组织的相关咨询论证会以及聘请相关专家等发生的
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4奖励
监理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经济效益的,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
定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最近一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
付。
8.5守法诚信
监理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处获得任何经济利益。
8.6保密
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保密资
—30—
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7通知
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在送达对方时生效,收件人应书面签收。
8.8著作权
监理人对其编制的文件拥有著作权。
监理人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如
果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
资料,应当征得委托人的同意。
—31—
第三部分专用条件
1.定义与解释
1.2解释
1.2.1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无。
1.2.2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执行《通用条件》。
2.监理人义务
2.1监理的范围和内容
2.1.1监理范围包括: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
2.1.2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23)合同管理:①拟定合同管理制度;②进行合同执行情况
的分析与跟踪管理;③协助委托人处理与项目有关的索赔事宜及合同纠纷事宜;④督促、审查
承包商作好技术资料收集、整理、建立技术经济档案,并将完整的原始施工技术资料移交委托
人;⑤在规定的保修期内,负责工程质量缺陷、问题的鉴定和质量责任的划分,按规定督促作
好维修。
(24)安全管理:①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管理,杜绝违章指挥和操
作。②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教育及编制安全技术交底。③检查现场安全用具的使用和安全设
施的设置情况。④检查现场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材料的保管和使用情况。⑤坚持日常巡
视、例会、施工日志、检查制度,严把安全关。
(25)节能管理。
(26)施工过程中建设相关各方的关系协调。
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监理依据包括:执行《通用条件》。
2.2.2相关服务依据包括:无。
—32—
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2.3.4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监理人必须按照提供的项目管理机构配置,组织本工
程的实施,不允许更换项目管理人员;若更换人员,须经委托人同意。其他见通用条件。
2.4履行职责
2.4.3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执行《通用条件》。
在涉及工程延期/天内和(或)金额/万元内的变更,监理人不需请示委托人即
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
2.4.4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执行《通用条件》。
2.5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
开工前15日提交监理规划,每月28日前提交监理月报等专项报告。
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附录b中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委托人。
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无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时
间和方式为:无。
3.委托人义务
3.4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代表为:,。
3.6答复
委托人同意在7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
予书面答复。
4.违约责任
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33—
4.1.1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4.2.3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
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
5.支付
5.1支付货币
币种为:人民币,比例为:/,汇率为:/。
5.3支付酬金
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
支付次支付时支付比例支付金额(万元)
首付款本合同签订后7天内30%
第二次付款主体工程完成时50%
第三次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后15%
最后付款监理与相关服务期届满14天内5%

最后付款监理与相关服务期届满14天内
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6.1生效
本合同生效条件:执行《通用条件》,。
6.2变更
—34—
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
确定:
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
务期限(天)
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
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
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
6.2.5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
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6.2.6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按减少工作量的比
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
7.争议解决
7.2调解
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调解。
7.3仲裁或诉讼
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2种方式:
(1)提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其他
8.2检测费用
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无天内支付检测费用。
8.3咨询费用
—35—
委托人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无天内支付咨询费用。
8.4奖励
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
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
奖励金额的比率为无%。
8.6保密
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无。监
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无。第
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无。
8.8著作权
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
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征得委托人书面同意后。。
9.补充条款
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a-1勘察阶段:无
a-2设计阶段:无
a-3保修阶段:无
a-4其他(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无
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b-1委托人派遣的人员
名称无数量无工作要求无提供时间无
1.工程技术人员无
2.辅助工作人员无
3.其他人员无
—36—
b-2委托人提供的房屋
名称无数量无面积无提供时间无
1.办公用房无
2.生活用房无
3.试验用房无
4.样品用房无
用餐及其他生活条件无
b-3委托人提供的资料
名称无份数无提供时间无备注无
1.工程立项文件无
2.工程勘察文件无
3.工程设计及施工图纸无
4.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无
5.施工许可文件无
6.其他文件无
b-4委托人提供的设备
名称无数量无型号与规格无提供时间无
1.通讯设备无
2.办公设备无
3.交通工具无
4.检测和试验设备无
—37—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监理
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38—
一、商务部分
—39—
目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人资格、能力、信誉情况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2、投标人企业组织结构框图
3、近3年(2023年-至今完成类似项目(如有)
4、拟投入监理常规检测设备和工具清单
5、近3年(2023年-至今监理服务获奖情况
(五)项目监理与相关服务机构情况
1、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情况汇总表
2、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3、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履历表
4、拟投入的其他人员工作履历表
(六)监理费投标报价表及说明:
(七)其他材料
—40—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充分研究了(项目名称)监理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按给
定的酬金报价:人民币(大写),(¥,元),并按合同约定完成本
项目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
2.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年月日或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投标文
件承诺的人员、机构及各项资源组建监理机构进驻施工现场,按合同约定的监理服务要
求和监理服务期内履行监理职责。我方同意在从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起天的投标有
效期内严格遵守本投标函的各项承诺。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投标函始终将对我方具有
约束力,并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3.随同本投标函递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
4.在签署监理合同协议书之前,你方的中标通知书连同本投标函,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5.我方承诺,我方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姓名),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编:
,身份证号:,。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7.(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月日
—41—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
日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身份证号码:,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
人。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2—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
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
修改,(项目名称)监理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
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3—
(四)投标人资格、能力、信誉情况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联系人电_话
传真电子信箱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
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
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其中注册监理工程师
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
经营范围
备注

备注:
1、在本表后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的复印件、监理资质证书副本(全本)等资
质证书的复印件。
2、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当提供相关部
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44—
2、投标人企业组织结构框图
1、企业内部组织结构框图
2、投标人与其关联单位的关系框图

—45—
3、近3年(2023年-至今完成类似项目(如有)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委托人名称委托人电话工程类别/规模工程造价合同价格(监理与相关服务酬金)开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总监理工程师备注

备注:
1、本表后须附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46—
4、拟投入监理常规检测设备和工具清单
序号设备或工具名称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备注

—47—
5、近3年(2023年-至今监理服务获奖情况
序号奖项名称获奖时间颁奖机构备注

备注:本表后附获奖证书等的复印件。
—48—
(五)项目监理与相关服务机构情况
1、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情况汇总表
序号姓名拟担任职务学历职称专业执业资格或岗位(培训)证书工作年限监理(服务)工作年限
证书名称及专业证书编号

—49—
2、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招标人名称):
经我方研究决定,如我公司在,项目中标,拟任命(监理工程
师注册证号:)同志为我公司在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该项工程中履行总监理工程师职
责。
特此任命。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发时间:年月日
—50—
3、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履历表
姓名年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编号
参加工作年限监理工作年限注册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起止时间监理过的类似项目名称担任职务委托人及联系电话
目前项目任职状况项目名称
担任职位
可以调离日期
备注

备注:
1.本表后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职称证等证书,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监理过的类似项
目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如有)。
2.目前未在具体项目上任职的,请在备注栏说明现在负责的工作内容。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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