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浙江景宁储备粮(晚籼谷)公开竞价采购公告(国粮浙交2026第763号)

所属地区:甘肃庆阳市 发布日期:2026-10-10

【招标公告】浙江景宁储备粮(晚籼谷)公开竞价采购公告(国粮浙交2026第763号):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甘肃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甘肃 庆阳市 采购单位 景宁畲族自治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心批发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国家粮食浙江交易中心 项目名称 浙江景宁储备粮(晚籼谷)公开竞价采购公告(国粮浙交2026第763号)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杭州粮油物流中心批发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国家粮食浙江交易中心)暨丽水分中心(受托方)受景宁畲族自治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委托方)委托,兹定于2026年10月13日(星期二)上午9:00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www. grainmarket.com.cn/)举办网上竞价采购交易活动,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竞价交易采购品种及数量:
2026年产晚籼谷2800吨;产地:不限(要求同一标段同一产地),粒型:长粒型;设1个标段;详见交易清单。
二、时间及交易资格:
1、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2日(星期一)下午16:00前。
2、竞价交易时间:2026年10月13日(星期二)上午9:00。
3、交易入口:国家粮食交易平台(http://www.grainmarket.com.cn/)最上方登陆后点击-“交易”-“浙江市场”-“浙江景宁20261013晚籼谷采购”。
4、竞价交易人资格:具有粮食经营范围的有效营业执照并有较强社会责任意识的国内粮油经营、生产企业,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交易。
三、报名须知
1、参与竞价交易人在报名前,已视为全面承认并同意遵守国家粮食浙江交易中心《网上竞价交易规则》及本交易公告的所有内容。
2、网上报名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http://www.grainmarket.com.cn/)进行,登录后点击右侧“用户中心”-“我的交易”-“交易报名”-“浙江景宁20261013晚籼谷采购”。
3、现场报名在国家粮食浙江交易中心进行用户注册、竞价交易报名和交纳保证金等相关手续,具体注册和报名办法请参阅附件中的《新版地储交易系统手册》。如有不明之处请致电0571-89015168、89015011咨询。
4、参加交易的单位应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及程序报名,否则将无权参加本次交易。
已是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会员的企业可直接报名参加本场交易。
非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会员的企业须到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国家粮食交易中心进行注册后进行报名。
四、预交保证金
费保证金到账后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
1、按拟交易数量,预交200元/吨的交易保证金;
2、按拟交易数量,预交20元/吨的交易服务费保证金。
3、保证金提前交入国家粮食浙江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名称:杭州粮油物流中心批发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1)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杭州物流中心支行
账号:19052901040007813
(2)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杭州市分行
账号:20333999900100000977931
五、特别说明
1、本次竞价采用网上竞价交易方式,交易每次的减价幅度为2元/吨。
2、合同签订:交易结束后竞得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景宁畲族自治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签订《竞价采购合同书》。
3、交易服务费收取标准:按交易竞得标的成交额的3‰向竞得方收取。
4、因各地存在网络延时的可能,建议客户不要在倒计时的最后时刻点击报价,以免造成价格报送无效。
六、其它:
《国家粮食浙江交易中心网上竞价交易规则》、本次粮油《交易清单》、《粮油交割细则》等交易文书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竞价人交易前应一并查看,一旦报名视作承认并须切实履行。
七、联系咨询:
国家粮食浙江交易中心:交易发展部0571-89015168
技术信息部0571-89015011
财务审计部0571-88750805
传     真0571-89015019
国家粮食浙江交易中心丽水分中心:崔兴涛0578-2070658
景宁畲族自治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江俊瑞15968840277
特此公告。
国家粮食浙江交易中心丽水分中心
国家粮食浙江交易中心
二〇二六年十月九日
相关附件: 采购合同模版.doc (45.568K)    第763号交易清单 公示.doc (18.944K)    第763号交割细则.docx (19.79K)   
合同编号:购20260X1
竞价采购合同书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景宁畲族自治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乙方通过委托国家粮食浙江交易中心竞价采购2800吨晚籼稻谷,长粒型。乙方于2026年10月13日,通过网上公开竞价交易竞得乙方采购的2800吨晚籼稻谷(竞得通知书:浙江景宁20261013晚籼谷采购—景宁01号)。为进一步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现就合同履行达成一致意见如下:
1、粮食产地、生产年份及质量指标
1、产地:不限;
2、生产年份:2026年;
3、按GB1350-2009三等及以上标准执行,其中:出糙率≥75.0%、整精米率≥44.0%、杂质含量≤1.0%、水分含量≤13.5%、黄粒米含量≤1.0%、谷外糙米含量≤2.0%、互混率≤5%,色泽、气味正常;为最近粮食生产季生产的当季新粮,无泥谷,基本无虫粮;储存品质均达到宜存指标,其中脂肪酸值(KOH/干基)≤18mg/100g;食品安全指标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粮食》(GB2715-2016)有关规定;粒型按国标相关办法判定。
4、乙方采购的晚籼稻谷属净粮,不提供除杂、降水等服务。甲方发运的粮食必须符合采购细则约定的质量、储存品质和食品安全标准要求,且须经有资质的专业粮食检验机构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并在发运前将检验报告提交乙方。其中食品安全指标须检验以下指标:
(1)重金属:铅、镉、汞和无机砷。
(2)农药残留量:三唑磷、毒死蜱、乐果、马拉硫磷、敌敌畏和水胺硫磷。
(3)真菌毒素:黄曲霉毒素B1。
2、粮食品种、数量、价格和交易总额等
粮食品种:晚籼稻谷;数量:2800吨;到仓价格:/元/吨,交易总额/元(大写):/元整。
三、货款、数量结算方式及结算期限
1、结算数量以交割验收库点地磅检斤为准;甲方交货时,应派员到指定验收库点监磅、确认数量和补库仓号并协调补库事宜,如不派员视同认可。
2、货款结算方式:双方自行结算。每入库500吨粮食可结算货款一次(乙凭正式发票进行结算,遇有特殊情况可适当延时支付);每次结算支付该次货款的80%,剩余20%作为质量保证金,剩余货款于满仓鉴定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四、交货地点、交货方式、交货期限和验收办法
1、交货地点:景宁县粮食储备库0P6号仓(浙江省丽水市景宁县澄照乡创业园258号)。
2、供货期限:截至2026年11月7日24时。因天气等客观因素影响装卸、运输作业的,甲方须提前向乙方申请,经乙方书面同意后,交货期限方可酌情顺延。
3、价格类型:本次交易的稻谷价格为到仓库前车板价,装卸车费用(13元/吨)由甲方承担。
4、交货方式:甲方送货至指定仓库,由装卸人员卸粮入库(甲方需跟装卸方签订装卸安全协议,约定双方卸粮安全责任;0P6仓卸粮前向乙方提供装卸安全协议复印件),甲方、装卸人员、运粮车随车人员在库区活动需服从库区管理。注意事项:严禁超限运粮,超限引发的后果及责任由甲方承担;运输应符合卫生要求的运输工具,过程中应注意防止粮食被雨水淋湿或被污染。
5、时间安排:乙方每天接收时间为7:30至16:30(根据工作实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适当调整),交割期限内节假日正常调运。在交割期限内,双方不得无故拒绝或拖延办理交割手续。
6、乙方每日正常接货数量为200吨,甲方送货前须提前一天与乙方确定送货时间(包括送货日期、车辆、驾驶员信息等)。
7、特殊情况处理:乙方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正常接收,需及时通知甲方暂停或延迟发货;双方因天气等不可抗因素导致无法按时收、发货不算违约。
8、验收办法:
(1)检斤:以乙方地磅检斤为准。甲方对地磅标准有质疑时,有权提出验秤要求,乙方应予配合,不得拒绝。
(2)质检:乙方对来粮进行逐车扦样样检测。若甲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时起24小时内向乙方书面提出,由双方共同取样,委托丽水市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进行鉴定(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3)满仓鉴定:整仓入库完毕,由乙方委托丽水市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进行满仓鉴定。
五、违约责任:
1、根据丽水市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若质量、品质、食安指标不符合本公告约定要求,由甲方负责在规定时间内调换符合要求的粮食。甲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换货的,按违约处理,将没收质量保证金及交易保证金,乙方可自行轮换销售粮食,并向甲方追究因违约造成的一切损失。
2、竞得方须在2026年10月14日起至2026年11月7日前完成供货数量。竞得方无合适理由逾期交货的,逾期不超5天,需支付委托方逾期费(按轮入未完成数量*0.77元/吨·日的标准收取);逾期超5天按违约处理,委托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履行合同。
六、其它约定
1、本次竞价交易的起始价和成交价均指到仓库前车板价(含税价)。
2、甲方提供正式销货发票,有关印花税等税款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各自自行缴纳。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粮食浙江交易中心网上竞价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及单位盖章后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两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景宁畲族自治县粮食收储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丽水市分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20333119900100000042681;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景宁县澄照农民创业园;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323500;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15968840277;
传真:;传真:0578-5620200。
签约时间:2026年月日
附件:
浙江景宁储备粮采购交易清单
(国粮浙交2026第763号)
单位:吨
标段品种数量(吨)产地年份粒型包装形式交货地点备注
01晚籼谷2800.000不限 (要求同一标段同一产地) 2026长粒型散装景宁县粮食储备库0P6号仓卸车费用13元/吨,由竞得方承担
合计2800.000

浙江景宁储备粮公开竞价采购粮油交割细则
(国粮浙交2026第763号)
一、采购粮食的数量、质量要求
1、数量:2026年产晚籼谷2800吨;产地:不限(要求同一标段同一产地),粒型:长粒型;设1个标段。详见交易清单。
2、质量:按GB1350-2009三等及以上标准执行,其中:出糙率≥75.0%、整精米率≥44.0%、杂质含量≤1.0%、水分含量≤13.5%、黄粒米含量≤1.0%、谷外糙米含量≤2.0%、互混率≤5%,色泽、气味正常;为最近粮食生产季生产的当季新粮,无泥谷,基本无虫粮;储存品质均达到宜存指标,其中脂肪酸值(KOH/干基)≤18mg/100g;食品安全指标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粮食》(GB2715-2016)有关规定;粒型按国标相关办法判定。
3、委托方采购的晚籼稻谷属净粮,不提供除杂、降水等服务。竞得方发运的粮食必须符合本细则约定的质量、储存品质和食品安全标准要求,且须经有资质的专业粮食检验机构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并在发运前将检验报告提交委托方。其中食品安全指标需检验以下指标:
(1)重金属:铅、镉、汞和无机砷。
(2)农药残留量:三唑磷、毒死蜱、乐果、马拉硫磷、敌敌畏和水胺硫磷。
(3)真菌毒素:黄曲霉毒素B1。
二、交割办法
1、合同签订:竞得方需在竞得后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竞价采购合同书》,逾期未签视作违约,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2、交货期限:交货期限截止2026年11月7日止。因天气等客观因素影响装卸、运输作业的,竞得方须提前向委托方申请,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后,交货期限方可酌情顺延。
3、时间安排:委托方每天接收时间为7:30至16:30(根据工作实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适当调整)。交割期限内包括节假日,在此时间内,委托方不得拒绝或拖延办理交割手续。
4、价格类型:本次交易的稻谷价格为到仓库前车板价,装卸车费用(13元/吨)由竞得方承担。
5、交货地点:交货地点为景宁畲族自治县粮食储备库0P6号仓。
6、交货方式:竞得方散装运输送货至交货地点。竞得方提前一天与委托方协商确定交割数量,告知时间、数量、车号、驾驶员联系电话等内容。注意事项:禁止超限运粮,否则引发的后果及责任由竞得方承担。运输应符合卫生要求的运输工具,过程中应注意防止粮食被雨水淋湿或被污染。
7、验收办法:
(1)检斤:以委托方地磅检斤为准。竞得方对地磅标准有质疑时,有权提出验秤要求,委托方应予配合,不得拒绝。
(2)质检:委托方对来粮进行逐车扦样样检测。若竞得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应当在接到委托方通知之时起24小时内向委托方书面提出,由双方共同取样,委托丽水市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进行鉴定(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3)满仓质量检测:整仓入库完毕,由委托方委托丽水市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进行扦样检测。
三、结算办法
双方自行结算。每入库500吨粮食可结算货款一次(委托方凭正式发票进行结算,遇有特殊情况可适当延时支付);每次结算支付该次货款的80%,剩余20%作为质量保证金,剩余货款于满仓质量检测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四、违约责任:
(1)根据丽水市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的质量检测结果,若质量、品质、食安指标不符合本公告约定要求,由竞得方负责在规定时间内调换符合要求的粮食。竞得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换货的,按违约处理,将没收质量保证金及交易保证金,委托方可自行轮换销售粮食,并向竞得方追究因违约造成的一切损失。
(2)竞得方须在2026年10月14日起至2026年11月7日前完成供货数量。竞得方无合适理由逾期交货的,逾期不超5天,需支付委托方逾期费(按轮入未完成数量*0.77元/吨·日的标准收取);逾期超5天按违约处理,委托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履行合同。
5、其他约定
1、本次竞价交易的起始价和成交价均指到仓库前车板价(含税价)。
2、竞得方提供正式销货发票,有关印花税等税款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各自自行缴纳。
国家粮食浙江交易中心丽水分中心
国家粮食浙江交易中心
二〇二六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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